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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设计

收藏本文 2024-03-11 点赞:5400 浏览:1905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行为中占据着核心的地位。政府采购合同以本质上来讲,是政府为达到采购目的和其他公益目的而采取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如果利用得当,就会达到节约财政支出、推动国民经济良性进展的目的;如果利用不当,就容易滋生腐败,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进展。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政府采购合同制定一部类似《合同法》的专门法律,学术界对于政府采购合同的探讨也不够系统,主要还是停留在关于合同性质的争论、合同争议解决等个别比较有争议不足上,而很少有关于政府采购合同以订立、生效到履行、更改和解除及争议解决等各个环节全面而系统的浅析。我国《政府采购法》针对政府采购合同虽然专门有一章对其进行了规定,但对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的相关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此外,对在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历程中发生的争议,也只是简单规定适用《合同法》,而忽略了政府采购合同自身的殊性及在一些具体的不足处理上与一般的民事合同的显著的差别,以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在处理政府采购合同不足时困难重重。本论文以政府采购合同的概念、特点、性质等基础不足出发,进一步全面、系统的阐明了政府采购合同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等不同环节中的一些基础论述不足及社会实践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论文第一章是前沿部分,重点介绍了探讨目的、探讨策略和国内外学者对此不足的探讨近况。第二章主要介绍了政府采购合同的概念、特点等基本内容,并通过与民事行为的几个特点进行一一对照,得出了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属于特殊的民事合同的结论。本论文第三章和第四章,是全文的重点部分,本论文作者首先以政府采购合同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中的一些基础论述不足为探讨对象,在此基础之上,回答了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难题。本论文最后一章,针对我国目前在政府采购合同纠纷解决机制中有着的不足,参照国外立法及司法实践方面的成熟经验,以我国现有的与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依据,立足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合理化倡议。本论文作者通过比较政府采购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解除以及争议解决机制等方面的异同,结合国内外立法及司法经验,构架一整套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的制度。以而使得我国政府采购合同制度不断改善,将公平、公正、公开、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彻底贯彻于政府采购各个环节之中,最终实现更好的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利,以最少的财政支出获得最大的利益,推动国民经济健康稳定进展的良好初衷。关键词:政府采购合同论文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论文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论文政府采购合同纠纷解决论文

    摘要4-6

    Abstract6-8

    目录8-11

    1 引言11-15

    1.1 探讨目的及作用11-12

    1.2 文献综述12-13

    1.2.1 国内探讨近况12

    1.2.2 国外探讨近况12-13

    1.3 探讨策略和革新点13-15

    1.3.1 探讨策略13-14

    1.3.2 革新点14-15

    2 政府采购合同概述15-22

    2.1 政府采购合同概念和特点15-17

    2.1.1 政府采购合同的概念15

    2.1.2 政府采购合同的特点15-17

    2.2 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17-19

    2.2.1 关于政策采购合同性质的争论17-18

    2.2.2 政府采购合同属于民事合同18-19

    2.3 政府采购合同的主体19-22

    2.3.1 合同主体的范围及界定标准19-20

    2.3.2 关于进一步细化合同主体范围的倡议20-22

    3 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22-30

    3.1 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历程22-24

    3.1.1 要约邀请22

    3.1.2 要约22-23

    3.1.3 承诺23-24

    3.2 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方式24-26

    3.2.1 我国政府采购合同的六种订立方式24-26

    3.2.2 采取招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26

    3.3 订立历程中产生的主要法律责任26-28

    3.3.1 民事责任的认定27-28

    3.3.2 缔约过失责任28

    3.4 政府采购合同在订立历程中产生的主要不足及对策28-30

    3.4.1 合同成立生效时间不确定而催生了责任界定的模糊地带28-29

    3.4.2 明确合同的成立生效时间并调整相应的责任承担29-30

    4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30-41

    4.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的概述30-31

    4.2 政府采购合同在履行历程中产生的主要不足31-32

    4.2.1 监管及验收环节薄弱无法保证采购目的的很好实现31

    4.2.2 合同变动及终止条件不明确而强化了采购人滥用权利的天然优势31-32

    4.2.3 合同权义配置不合理而削弱了竞争机制的公平基础32

    4.3 履约验收制度的改善32-34

    4.4 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34-38

    4.4.1 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的条件及程序34-35

    4.4.2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35-37

    4.4.3 公共利益的界定37-38

    4.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历程中的变更原则的适用38-41

    5 政府采购合同纠纷的解决41-48

    5.1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41-42

    5.2 我国目前政府采购合同纠纷解决机制有着的不足42-44

    5.2.1 救济途径过于繁琐,不利于供应商权利的保护42-43

    5.2.2 立法冲突令当事人救济途径的选择无所适以43

    5.2.3 立法空白导致公益保护的缺失43-44

    5.3 国外政府采购合同纠纷解决机制的借鉴44-45

    5.4 我国政府采购合同纠纷解决机制的改善45-48

    5.4.1 简化司法救济途径,赋予当事人救济选择权45

    5.4.2 明确不同诉讼方式的划分标准,避开法律冲突45-46

    5.4.3 引入纳税人公益诉讼制度,改善多种纠纷解决机制46-48

    结论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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