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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东莞市东莞市科技革新平台管理方式和运转机制

收藏本文 2024-03-19 点赞:5929 浏览:1551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文基于对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的走访调查,总结分析了目前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从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两个角度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为实现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创新平台管理模式运行机制

一、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现状

1.科技创新平台的规模

东莞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受益城市较早提出了建立科技创新平台的政策主张。据调研组调查显示,东莞最早的一家创新平台创立于1990年,随后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各种类型的创新平台相继建立。目前,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总数在二十家左右,多数创新平台的员工集中在10人~70人之间。创新平台的注册资本差异较大,多则上亿元,少则只有几十万元,据调查显示,7

6.9% 的创新平台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

2.多数创新平台由政府和科研机构合作建设

在与各创新平台负责人访谈中了解到,多数创新平台的组建模式是由政府和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如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等,在其发展过程中都得到过政府的大力财政支持。

3.资金运作情况

根据调查,东莞市近半数创新平台运作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持,在其遇到资金困难时,主要通过政府拨款和自身的积累来解决问题。据调查,仍有部分创新平台认为其资金不足,希望能得到政府或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

二、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问题及对策

1.管理模式分析及对策建议

第一,现有管理模式的类型及其利弊分析。创新平台的管理模式可分为三类:行政化管理模式、企业化管理模式、混合管理模式。各模式的特点见表1。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文献整理
行政化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政府能够运用其强大的行政管理权,将资源在短期内有效聚集,并为创新平台的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物质环境和政策环境。企业化管理模式是一种高度市场化的管理模式,此管理模式下的创新平台因面向市场求生存,故有较强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但是这种管理模式也有其天生的缺陷,主要是在创新平台承办的初期,难以找到具有一定能力的企业主体来创办创新平台。混合管理模式优势在于有利于运用政府力量弥补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的缺陷。弊端在于可能会带来职权交叉,分工过细的问题,混合型管理对二者之间的分工协作,有序结合有着较高的要求。
东莞市目前创新平台的管理模式的总体特征为:一是以混合管理和企业化管理模式为主,行政化管理模式为辅;二是目前东莞市创新平台真正依靠自身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并不多,大部分创新平台对政府有或多或少的依赖。
第二,东莞市创新平台未来管理模式的选择。从长远来看,创新平台的运转和完善应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微调为辅的管理模式。在目前东莞市创新平台多种管理模式并存的情况下,多种管理模式可以齐头并进,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新平台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但是将来要逐步向企业主导型的管理模式转化,企业主导模式下的创新平台必须成为创新平台的主体。另外,目前的多种管理模式还有进一步完善的余地,可以朝这方面努力:一是逐渐转变政府角色,为不同类型创新平台提供怎么写作;二是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促进创新平台的发展。

2.决策机制分析及对策建议

目前,东莞市规模较大的创新平台一般是由政府和科研机构两方合作模式,即政府出资、高校出人的方式合作构建,政府与大学各占50%股份,管理模式采取理事会形式。如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研究院和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共建方包括学校、东莞市政府和广东省科技厅(挂名)。
据调查,这种组织结构决定的管理模式存在两种弊端。首先,这种组织结构决定了创新平台的管理模式是政府与科研机构共同管理,特别是对那些政府投巨资的创新平台,政府难免会加强对创新平台的管理,甚至是干预创新平台的自由发展;其次,创新平台的决策层可能存在决策不合理的情况。创新平台投资方(科研机构或高校、政府)的领导人不是所有领域的专家,可是他们却担任着对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由于他们的专业局限性可能导致某些很有市场潜力的项目不能及时立项,从而使机会白白流失。
针对东莞市组织结构现状和面对的决策难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创新平台仍旧采用理事会形式,不过理事会的责任范围应该有所限定,不应负责创新平台的项目审核工作。
第二,成立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项目立项评估和验收审核,以及经费使用的评审工作,并负责监督公共怎么写作项目主管的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各创新平台推荐,可以由各创新平台的专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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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各个单位的专家可以相互聘用,由政府出面组织,由专家委员会来审查项目的可行性。这样可以避免传统意义上的理事会决定项目的时间拖延和项目审查的专业化不足问题。

3.资金运作机制及建议

根据调查,创新平台面临的最集中问题是缺乏人才,有28.6%的被访者选择。其次是社会资源少、硬件缺乏和体制问题,各占21.4%。最后才是缺乏资金,占14.3%。这说明资金问题并不是目前东莞科技创新平台的关键问题,这既要得益于东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也得益于东莞市良好的企业背景。
创新平台作为一种公共技术平台,在其创立之初政府给予支持是十分必要的。但是针对不同的创新平台类型政府的支持方式又应该有所差异。对于公共创新平台,在建立初期政府应该全部投入,包括场地的购写或者租用、仪器设备的购写、人员的配备、日常运转等。在运营一段时间之后,可以逐渐转化成自己负担日常的运转费用,也就是自己拥有“造血功能”。另外,针对具有东莞特色的专业镇经济,可以建立专业镇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动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采取市政府、镇政府和企业三方投入相结合,以镇政府投入主导的方式建立。
三 结论
本文根据调查从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从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两个方面深入探讨了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的运作模式。结论如下:
第一,从管理模式的角度来看,东莞市创新平台在创立之初可以通过与政府合作方式运作,但是随着创新平台的逐渐成熟,应逐步走向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微调为辅的管理模式。
第二,从决策机制的角度来看,创新平台可以采用理事会形式,但应同时成立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项目立项评估和验收审核,以及经费使用的评审工作,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传统意义上的理事会决定项目的时间拖延和项目审查的专业化不足问题。
第三,从资金运作的角度来看,在创新平台创建初期,可以采用政府“输血”和自身“造血”相结合的方式,但是从长远来看,创新平台要有危机观念,逐步实现完全的“自我造血功能”,尽早培育市场,寻找自己的企业客户,使技术成果产品化、商品化,从而获得稳定资金流。
参考文献
李啸、朱星华.浙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经验与启示[J].中国科技论坛,2008(3)
张平、姚威、陈劲.论大学科技园的产品创新平台建设[J].科研管理,2005(6)
[3]陆立军、郑小碧.区域创新平台的企业参与机制研究[J].科研管理,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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