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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筹划中国企业并购中税务筹划

收藏本文 2024-04-15 点赞:21037 浏览:9448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作为上市公司资本运营方式之一的是并购活动。通过并购活动,上市公司可以进行战略重组,并最终达到经营多样化的目的。在并购过程的进程中,必然会发生资产的转移,因此两类税收的问题也产生。企业并购中的纳税筹划,必须依据现行的相关税收法律制度,还要结合其发展趋势,统筹安排企业并购中涉税的活动,并设法谋取企业并购的最大税后收益,以期达到节约纳税额同时降低企业并购风险的目的。
【关键词】企业并购;税务筹划;所得税;方案

一、当前企业并购中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

(1)对中国当前相关税制认识不足。不少企业由于对最新的政策把握不到位或不了解,因此在对并购行为进行税收筹划时,本来可以节约的税收却没有得到,对企业经营效益带来不利影响。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资金中,除非股权支付额(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不高于所支付的20%支付股本的账面价值(或股权票面价值),企业处理所得税可以按下列规定开展:不确认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转让损失或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不计算;不交纳个人所得税,被合并企业的股东不购写新股、出售旧股,以其持有的旧股换新股。(2)对企业并购中的税收筹划不重视。形式为中国企业并购资金的最常用的支付方式,而其他各种新型支付工具使用的频率很少。但是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并购是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因为对并购企业来说,支付是一项负担,沉重且即时性强,要求并购方有较强的筹资能力和存量的足够;此外,采用支付取得被收购企业的资产以及股权,应税所得都需要确认,被并购企业的所得税也要计算。然而,采取支付的形式在我国企业的实际并购中占据很大一部分,毫无疑问,中国企业的并购税收筹划意识浅薄,未给予足够重视。(3)企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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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税收筹划的方案欠合理。2009年10月15日,华视传媒以1.6亿美元收购数码媒体集团,交易以加股票的形式支付。首笔一亿美元应支付额中,以股票形式支付六千万美元,以形式支付四千万美元。应付款中剩余两笔无论是以何种方式支付,免税待遇都不能享受。然而如果科学合理的筹划在企业并购开始前就开展,提高股权支付额达到85%,可以为企业减少很多税负。当然,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企业筹划中应当考虑,然而从75%提高至85%,仅仅只有一千六百万美元的数额,应该不会影响到企业并购的战略意图。

二、当前企业并购中税务筹划的对策

(1)企业并购支付方式的纳税筹划。一是并购。并购的优点在于,首先经过对目标企业的资产重新评估后,并购方企业通常能够取得资产的价值增值,并且更多的折旧额并购方,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可以以此抵减。其次并购一般不会稀释股权。二是股票收购。大量在股票收购中收购方没有支付,收购企业的财务风险较小;而且对目标企业的股东不会因并购而丧失他们的股权,不用支付所得税,毕竟没有的流入。我国的相关税法规定,检测如并购企业支付给被并购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有价证券、其它资产和(除并购企业股权以外的资产)不高于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20%的,被并购企业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确认,所得税不计算缴纳。(2)企业并购对象的纳税筹划。一是纵向并购。纵向并购,可以实现企业协作化、一体化生产,规模经济易于产生。纵向并购,最大特点在于大大扩展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增加企业更多税种及纳税环节涉就理所当然了。并购方与客户或供应商的写卖变成了企业内部销售行为,税法规定在同一市、县的分支机构移送货物不视为销售,纳税环节中增值税、消费税可以减少,相应也会降低流转税负,甚至避免。二是横向并购。上市公司并购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在企业并购前属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那么可能会因扩大企业规模转变成一般的增值税纳税人,小企业就会完成向大中型企业的转变,因此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在测算时,应根据自身实际,如果对于税后利益,保持小规模纳税人更小,那么被并购方企业可以设为并购方的子公司;反之,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同样的原理被并购方企业可以设为并购方的分公司。(3)纳税筹划的并购后整合。企业完成并购过程之后,存在两种整合方式,其一是并购后的企业作为一个企业存在;其二是原并购方将并购后的企业作为其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具体依据实际情况决定。从优势来讲,第二种更具优势。一是将所并购后的企业作为分公司的有利之处在于:分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不具备,因此,母公司会统一对分公司的运营成果进行核算。对母公司来说,如果在完成并购的前几年时间里,当母公司经营不善导致亏损的时候,分公司的利润就可以用来对母公司的亏损进行弥补。这从税收的角度来看,一定纳税筹划空间是有的。二是将所并购企业作为子公司来核算,其有利之处在于:可以减少企业并购后重组中的矛盾,因为子公司独立的法人资格依然具备,可以自主经营并且自负盈亏。
参考文献
殷爱贞,伊善凤.企业并购中对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J].价值工程.2010,29(8):31~32
龙永琴.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实务分析[J].现代商业.2011(32):2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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