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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配比基于新准则会计核算变化因果配比联系

收藏本文 2024-03-02 点赞:29981 浏览:135095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2010年新会计准则中对工业企业经营工业生产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对会计确认、计量的基本原则——因果配比原则的准确理解和正确运用,是促成这一变化的主要因素。通过费用的概念、费用成本的关系、费用收入的因果配比关系等基本理论的分析,加深对这一基本原则的认识和把握,能辅助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要素确认原则在正确计算当期损益,向企业管理者提供正确的经营管理信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有效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因果配比;费用;权责发生制
会计原则是观察和处理会计问题的准绳,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准则和规范。其目的在于维护投资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统一企业财务会计记录标准,保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满足各有关方面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需求。为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必须明确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配比原则是财务会计确认、计量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正确计算当期损益、考核企业经营业绩以及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等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基于新准则的相关变化,对配比原则的因果配比进行分析,以促进在财务工作中对该原则的准确理解和把握。

一、配比原则的内涵

美国会计学会1964年度配比概念委员会认为:配比是以与所报告收入的因果关系为基础来陈报费用的过程。我国的配比原则定义:“企业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配比”既包括了“配”,即配合、对应,又包含了“比”,即对比、比较。因此,配比应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强调配比这一会计行为过程(费用、收入的确认),即“配”;二是强调会计行为的结果(收入与费用的差额),即“比”。“比”是目的,“配”是手段,两者缺一不可。配比原则包括收入和费用在因果关系上的配比,也包括二者在时间意义上的配比。

二、新准则相关业务核算中运用配比原则的变化

整个利润表都贯穿了配比原则。2006年我国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工业企业经营工业生产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通过“其他业务成本”和“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核算;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2010年,上述的会计处理修订为:工业企业经营工业生产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核算;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前后主要变化在于借方科目由“其他业务成本”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

三、相关理论分析

从配比原则的内涵,可以看出该原则和收入、费用的确认及计量有紧密的联系。要进行相关理论分析,必须从费用的概念、费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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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关系、费用收入的因果配比关系等几方面着手。

(一)费用的概念

常见的费用定义有以下几种:
(1)1953,AIA(AIcpa的前身)的会计名词委员会发表的第1号会计名词公报“回顾与摘要”中,对费用的定义是:从广义上讲,费用包括可以从收入中减去的所有的已耗成本。
(2)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1970年发布的第4号报告中费用的界定是:因一企业改变其所有者权益的那些盈利活动中所产生的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的总额,并且其确认与计量遵循了公认会计原则。
(4)IASC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对费用的定义是: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减少,其形式表现为因资产流出、资产消耗或是发生负债而引起的权益减少,但不包括与对权益参与者分配有关的权益减少。
(5)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基本准则第三十三条对费用的定义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无论从哪个定义看,费用从性质上说,都是企业资源的减少,最终都会减少所有者权益。这一点是被普遍承认的。

(二)费用和成本的关系

(三)费用收入的因果配比关系

因此,可以认为前述新准则运用配比原则的相关变化是考虑到工业企业经营工业生产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以及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并不是本期取得收入的“因”,而只是和本期相关活动有关,所以应该将其作为费用对待,而不是将其作为成本对待,故而借方科目使用“其他业务成本”有所不妥,应当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更能准确地表达配比原则的本意。

四、运用配比原则的进一步思考

前述新准则在同一问题上所作规定前后的变化,看似是一个小问题,但是深层次挖掘可以知道这不仅仅是准则修订、完善这么简单,而是涉及会计确认、计量原则,影响企业所提供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的一个重要问题。
有因果关系的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在经济内容上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收入是由于一定费用耗费而产生的,不同收入的取得是由于发生了与之相应的不同费用,遵循配比原则的因果定向性是计算收入和确定费用正确性的保证。配比原则的因果定向性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才能向企业管理者提供正确的经营管理信息,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有效性的前提条件。
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虽然2010年之前的新会计准则,在工业企业经营工业生产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通过“其他业务成本”和“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核算这个问题上运用了配比原则,但是不够准确,影响到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重新认识配比原则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关系,以及因果配比关系对相关会计信息准确性的影响,既是此次准则修订对我们的要求,也是对今后制定会计准则运用因果配比关系时的一种启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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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19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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