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法学 >> 法律事务毕业 >职务犯罪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特点、原因与预防对策设计

职务犯罪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特点、原因与预防对策设计

收藏本文 2024-02-07 点赞:6845 浏览:1947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随着和各级地方政府大幅增加“三农”投入,近年来涉农职务犯罪呈明显增多之势,一些相关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涉农惠民资金,严重影响强农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据此最高检召决定从今年开始进行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有力遏制涉农职务犯罪的多发态势。
关键词:职务犯罪;特点;成因;预防对策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5月,本院共立案侦查破坏农村计生国策、违反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侵害农村农民利益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31件39人,占立案数45.9%,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占立案数84.7%,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多元。为此,分析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掌握其发案规律,努力做好涉农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深远意义。本文试根据我院近五年来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共性特点、成因加以分析,并对防治对策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漳浦县涉农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1.犯罪发生的领域较为特定。从我院近五年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来看,主要发生在破坏农村计生国策、违反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侵害农村农民利益领域。近年来,我院查办的和县纪委查处的涉及粮补案件5件31人,如2011年查办的杜浔镇范阳村卢某等4名村干部通过查重账目、检测报表的办法虚报粮食种植面积1200余亩,骗取国家粮食种植补贴13万余元案。又如2010年查处的漳浦竹屿盐场计生办主任吴某利用职务便利,在管理盐场职工、群众的婚育管理关系迁移、生育证、征收社会抚养费及其他违生处罚方面,收受计生户送款58230元受贿案。
2.犯罪主体身份较为特定,且以窝案居多。从该院查办的这31件39人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等村“一把手”居多,犯罪人数19人,也有一部分支委、村委及村财务人员,而且极容易形成窝案,往往是村支书、村主任、会计、出纳等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分工合作。贪污、挪用或者共同犯罪的现象比较普遍,办一案,带一串,挖一窝的群体腐败现象屡见不鲜,据统计窝案占该院立案数的53%。如2012年该院立案侦查的漳浦县石榴镇梅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报账员、文统、原村委主任涉嫌贪污14余万元的窝案。

3.犯罪的罪名比较特定。(见下表)

年份类型 贪污罪挪用公款20082件2人1件1人20093件3人1件1人20105件15人2件2人20114件12人2件2人20121件5人2件2人就挪用公款案件看,往往是村干部或财务人员自身生产、生活出现资金周转不灵等情况下,挪用一些村财应急,再加上村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有的就流于形式,村干部处分村财务随意性大,只要知会一下就可以将财务取出,造成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性活动现象普遍。而对于贪污案件,往往是因为农村独特的人文环境,在村民眼中书记、主任就是“官”,“官”说什么就是什么,而这些所谓的“官”们也往往本着这样的思想一手遮天,大权独揽,控制村财,导致“左兜装钱,右兜装票“的现象极为普遍,致使侵吞公款成为可能。
4.隐蔽性强,社会危害性大。在开展粮补领域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全县粮食补贴资金在2008年都采取了“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种粮户手中,乡、村没有建账,所以侵吞种粮补贴款一旦得手,纪检部门、检察机关就很难从账面上发现问题,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如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线索的杜浔镇范阳村村委主任卢某等4人侵吞粮补款案,持续作案时间长达4年,隐蔽性很强。然而,这些案件最直接地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有的甚至引起群体、越级、多头,严重影响基层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涉农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

1.法律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是涉农职务犯罪的重要思想因素。有些村在选举干部时不是凭真本事,而是凭势力、宗族关系,往往通过走捷径拉选票、大肆贿选,当上村干部之后他们不是想着为民造福谋利,而是考虑如何发财致富,耍特权、摆威风。另一方面,由于多数农民对官向来有敬畏感,他们不懂干部的哪些做法是违法或违纪的,即使利益受到侵害也不知告官、不愿告官、不敢告官,一些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农民的这些弱点,有恃无恐,连续作案。
2.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是涉农职务犯罪的重要制度因素。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普遍存在财务制度混乱的问题。有章不循、无章可循,出纳、会计一人兼,有的村干部直接经手财务,手中握有大量公款,收取的公款长期不交财务,自收自支,以白条、虚检测冲帐,隐瞒收入等等进行贪污、挪用公款,挥霍浪费严重。
3.放松学习,淡化思想教育,是涉农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随着国家大量惠农政策的出台,各项专项资金庞大,种类繁多,这些村干部往往就盯着这块“大蛋糕”,加之农村工作的特殊性,学习制度、工作制度相对松散,有些农村干部长期不读书、不看报,放松学习,放松思想改造,浑浑噩噩,慵慵懒懒,分不清是非曲直,经不起金钱诱惑,滑向犯罪的泥潭。

三、防止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腐败首先是直接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是破坏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正确实施,使农民对党和政府的可信度受到影响。为此,要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拓宽渠道,深挖农村蛀虫,从严查办,重点查处最高检确定的八类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1.加强法制教育,构筑思想防线。“使公职人员不愿为腐败犯罪的对策,是使公职人员发自内心地不想去实施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对策。”对于农村干部,要注重运用正反典型,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思想上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要求资金,抓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要依托党校、组织部、纪检监察对农村干部进行各种培训,加强党员队伍培训教育,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好“入口关”,做好法制讲座,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以增强农村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同时要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通过提高农村干部的工资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
2.完善和落实监督制约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在“工业不发达,凭借个人努力发财机会不多的社会,政治权力

源于:大学生论文查重www.udooo.com

可能成为发财致富的高速公路。”因此,在村级要设立专项资金帐目,分类进行登记管理,做到收支明细;在现有一个基本账户的基础上,增设一个专款账户,将政府下拨的各项专款都存入专款账户上,健全财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越俎代庖。不断完善村账乡镇代管制度,把“管帐”与“管事”和“管钱”结合起来,对村级财务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强化财务监督。
3.强化打击与预防工作,建立职务犯罪预防网络。“严密的刑事法网对于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作用不可低估”。查办打击涉农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依法遏制犯罪、震慑犯罪的强有力手段。充分利用巡回检察这个平台,发挥巡回检察联络员作用,通过主动联席、走访到农村摸线索、找案源,与有关部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同时,要对所查办的案件进行案例剖析,对其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进行研究和总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不断铲除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防范腐败现象,预防职务犯罪。
参考文献
卢建平:《刑事政策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美)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李盛平等译,上海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
[3]孙红芬:《发挥检察机关在处理农村信访中的职能作用》,载《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7期。
[4]陈军:《新农村建设中应强化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载《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4期。
[5]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杨建川:《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的实践与探索》,载《中国检察官》2008年第1期。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