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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方向我国城市规划建设作用和进展方向

收藏本文 2024-04-04 点赞:9330 浏览:34378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建设。城市规划是一项系统性、科学性,政策性和区域性很强的工作。它要预见并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作好环境预测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内外协调、环境优美的综合效果,为城市人民的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化;建设

一、城市规划与建设的意义

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在确保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基础上,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城市规划建设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即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所谓城市规划是指根据城市的地理环境,人文条件,经济发展状况等客观条件制定适宜城市整体发展的计划,从而协调城市各方面发展,并进一步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的一项具有战略性和综合性的工作。所谓城市建设是指政府主体根据规划的内容,有计划地实现能源、交通、通讯、信息网络、园林绿化以及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将城市规划的相关部署切实实现的过程,一个成功的城市建设要求在建设的过程中实现人工与自然完善结合,追求科学与美感的有机统

一、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共赢。

二、城市规划建设的作用

(一)宏观经济条件调控的手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建设的展开在相当程度上需要依靠市场机制的运作,但纯粹的市场机制运作会出现“市场失效”的现象,这已有大量的经济学研究予以了论证。因此需要政府对市场的运行进行干预,这种干预的手段是多样的,既有财政方面的(如货币投放、税收、财政采购等),也有行政方面的(如行政命令、政府投资等),而城市规划则通过对城市土地和空间使用配置的调控,来对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从而保证城市的有序发展。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之所以需要干预,关键在于各项建设活动和土地使用活动具有极强的外部性,在各项建设中,私人开发往往将外部经济性利用到极致,而将自身产生的外部不经济性推给了社会,从而使周边地区受到不利影响。通常情况下,外部不经济性是由经济活动本身所产生,并且对活动本身并不构成危害,甚至是其活动效率提高所直接产生的,在没有外在干预的情况下,活动者为了自身的收益而不断提高活动的效率,从而产生更多的外部不经济性,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和利益关系是市场本身所无法进行调整的。因此,就需要公共部门对各类开发进行管制,从而使新的开发建设避免对周围地区带来负面影响,从而保证整体利益。
(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城市是人口高度集聚的地区,当大量的人口生活在一个相对狭小的地区时,就形成了一些共同利益要求,比如重组的公共设施(如学校、公园、游憩场所等)、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等,同时还涉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历史文化的保护等等。这些内容在经济学中通常都可称为“公共物品”,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即这些物品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能使用,而且都能从使用中获益,因此对于这些物品的提供者来说就不可能获得直接的收益,这就与追求最大利益的市场原则不一致。因此,在市场经济的运作中,市场不可能自觉地提供公共物品。这就要求政府的干预,这是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干预的基础之一。城市规划通过对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等的分析,结合未来发展的安排,从社会需要角度对各类公共设施进行安排,并通过土地使用的安排为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了基础,通过开放控制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损害。比如,根据人口的分布等进行学校、公园、游憩场所以及基础设施等的布局,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并且使用方便,创造适宜的居住环境质量,同时能使设施的运营相对比较经济、节约公共投资等。同时,在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保证各项公共设施与周边的建设相协同。对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等,通过空间管制等手段予以保护和控制,使这些资源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使公众免受地质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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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的损害。
(三)协调社会利益,维护公平。社会利益涉及多方面,就城市规划的作用而言,主要是指由土地和空间使用所产生的社会利益之间的协调。就此而论,社会利益的协调也涉及许多方面。首先,城市是一个多元的复合型社会,而且又是不同类型人群高度聚集的地区,各个群体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都希望谋求最适合自己、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发展空间,因此也就必然会出现相互之间的竞争,这就需要有调停者来处理相关的竞争性事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就担当着这样的责任。其次,通过开发控制的方式,协调特定的建设项目与周边建设和使用之间的利益关系。
(四)改善人居环境。人居环境涉及许多方面,既包括城市与区域的关系、城乡关系、各类聚居区(城市、镇、村庄)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也涉及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同时还涉及各级聚居点内部的各类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城市规划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发展各个方面,从城市与区域等方面入手,合理布局各项生产和生活设施,完善各项配套,使城市的各个发展要素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相互协调,满足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的需要,提高城乡环境的品质,为未来的建设活动提供统一的框架。同时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空间管制,保障公共安全,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建构高质量的、有序的、可持续的发展框架和行动纲领。

三、城市规划建设的发展

据统计2007年底,在我国661座建制市中,市辖区总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已发展到171个,其中400万人以上的巨型城市达到10个,大城市数量占到68%,其中特大城市占26%。城市规模的“扩张”及其“板块化”发展趋势成为一种必然。从2001年至2013年,我国城市化速度如果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将使2.5亿左右的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由此可推动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3个百分点。国民经济的增长将增加对城市建设的投入,加速城市规划的进程。
(一)在城市规划设计上,建立一套完善灵活的监管机制。城市规划是一项公共政策管理体制系统,它要有效发挥作用需要借助有效的运作体制。因此,要建立适合于市车城市”、“绿色城市”等于一体。既体现生态城市建设的优势,又给人们一个醒目的形象。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合理搞好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是一个极复杂有系统的工程,我们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会涉及到许多的方面,一个合理的城市规划就要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念来指导,在进行城市规划时我们要把握城市建设的各个环节,努力促进城市的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生态的适居城市而作出指导。我们在设计城市规划时一定要把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并且把城市的经济发展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城市的舒适的功能。城市规划要依托城市建设的定位来制定,走资源节约型的城市,始终如一地贯彻“实用、经济、美观”的建设方针,一定能营造出让人感到亲切、自在的户外景观。
城市规划是城市的发展计划,也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蓝图和管理城市的依据。城市规划是一项科学性、应用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我们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城市规划设计,并且始终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
参考文献:
曹伟.城市生态安全导论[M].建筑出版社.2004.
齐康.城市建筑,[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
[3]王学峰.城镇密集地区规划编制与管理 [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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