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管理学 >> mba >> mba毕业任务书 >谈述生普通高校生就业指导工作如何

谈述生普通高校生就业指导工作如何

收藏本文 2024-02-23 点赞:33977 浏览:15725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研究普通高校的本科生就业指导工作,认为就业指导工作应贯穿本科生的整个大学阶段;不同年级的学生应该接受不同阶段的就业指导;不同专业、学科的学生也应接受共性外的有区别的就业指导。提出就业指导工作的主线,包含三个递进阶段:职业启蒙、职业选择与准备、就业准备与就业;同时提出三个不同阶段的就业指导内容。最后,针对不同阶段提出就业指导工作建议。
关键词:就业指导;本科生;普通高校
1002-2589(2013)12-0325-02
普通高校本科生进入大学之初,一般会有一段适应期、迷茫期,有些学生很快就跨过适应期和迷茫期,以大学生身份投入大学学习、大学生活。但是,不少大学生并不能很快跨过适应期和迷茫期,不能很快地转变角色,而是进入一段比较长的迷茫期,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有些同学甚至到了大三、大四仍不能摆脱对未来职业的迷茫。这些问题涉及普通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不同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开展的情况不一样,但从一般情况看,目前普通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还存在不够系统、不够规范等问题,对普通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研究是有必要的。
普通高校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等层次学生,不同层次的学生的教育方式、培养方向等是有区别的。根据研究需要,本文研究对象为本科生。
普通高校对本科生的教育培养一般为四年。就业指导也是学校对学生教育的一部分,就业指导工作不应仅限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业阶段,而应贯穿本科生的整个大学阶段,即从本科生进入大学始至毕业离校,都应对他们展开就业指导相关教育工作。
就业指导其实应该包括大学生的大学教育和培养,但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牵涉较广,学科种类繁多,本文仅讨论缩小范围的就业指导,不包含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涉及各专业各学科的具体教育。

一、文献综述

马于强(2005)、张金华、艾修俊(2007)、陈树冬(2010)、彭晓波、林逢春(2010)、王乾丰(2010)、邹团(2010)等从就业指导观念、内容、形式、师资、效果等方面进行研究,指出目前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这些研究从多个角度分析高校就业指导存在的问题,但有些研究的范围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阶段,忽视了就业指导应该覆盖学生的整个大学阶段。此外,就业指导存在的问题缺乏一条主线提领,显得较为散杂。
对就业指导工作的建议方面,李铁莉、王永强、徐绍文(2005)、陈啸、董承军、李小晨(2010)等认为就业指导中心职能应该进一步扩展,成为集研究、教学、管理、培训、指导、咨询、怎么写作等为一体的综合部门。郑邦山(2005)、陈啸、董承军、李小晨(2010)等认为应建立学校、专门部门、院系的就业指导组织结构。王晓三(2005)认为就业指导应摆脱原来纯技术指导的狭隘思想,应以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角色技能发展为主线,从职业生涯、人生规划、职业角色技能等更高层面去认识和把握就业行为。王乾丰(2010)认为应重视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管理机制,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实施全程化的就业指导,转变职能、强化怎么写作意识、突出个性化的就业指导,结合专业教学、加强社会实践。
以上研究对就业指导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拓展了思路。但同时也忽视了一些问题,一是普通高校本科生就业指导应该是分阶段的,不同年级的学生应该接受不同阶段的就业指导;二是普通高校学生的专业、学科较多,除共性的就业指导内容外,还应该有区别地展开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就业指导工作;三是对就业指导工作的建议,应根据就业指导工作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增加可操作性,以系统地更好地指导实践。

二、就业指导主线、阶段及内容

普通高校的基本功能之一是培养人才,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也应该围绕教育和培养人才进行。就业指导虽然包括就业指导观念、内容、形式、师资、效果等内容,但就业指导地主要任务是让学生掌握职业发展、就业相关素质、知识和技能,以更有目标更充实地过好大学生活,并顺利走向社会,把所学知识付诸实践奉献社会;这些任务才应该是最核心的,就业指导的观念、内容、形式、师资、效果等内容,以及学校需提供的政策、人、财、物等的支持都应围绕其产生和进行。
根据大学生培养计划以及大学生学习规律,可以把普通高校本科生就业指导的主要任务提炼出一条主线,具体包含三个递进阶段:职业启蒙、职业选择与准备、就业准备与就业,如图1所示。
第一阶段为职业启蒙阶段,就业指导内容应包括:职业规划启蒙、自我认识及完善、就业价值观引导、专业导论等。实施阶段为大一阶段,全体学生均应参加职业启蒙教育。
第二阶段为职业选择与准备阶段,就业指导内容应包括:专业发展介绍、专业/学科学习和实践经验交流、专业实习基地参观、社会实践、职业探索与选择、职业能力与素质拓展、职业规划个体咨询等。实施阶段为大

二、大三阶段,按专业/学科进行,个别内容由个体根据需要进行。

第三阶段为就业准备与就业阶段,就业指导内容包括:专业实习、简历制作、应聘知识及技能(面试、笔试、形象礼仪等)、就业怎么写作(政策宣讲、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手续等)、就业困难生帮扶等,实施阶段为大三至毕业离校。
三个阶段的主要逻辑是依次递进,但它们

摘自:毕业论文如何写www.udooo.com

并不是完全割裂的,它们的某些内容可以相互穿插,比如职业启蒙阶段的“自我认识及完善”,可以贯穿三个阶段、走向社会后的职业生涯,甚至贯穿学生的整个人生。

三、就业指导建议

(一)总体建议

从总体上,普通高校应认识到就业指导工作不应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阶段,而应贯穿本科生的整个大学阶段,即从本科生进入大学始至毕业离校,都应对他们开展就业指导相关教育。在指导过程中,应遵循学生学习规律分阶段进行。
普通高校学生的专业、学科较多,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学生应该开展有区别的就业指导工作。

(二)职业启蒙阶段建议

不少高校已把专业导论列入必修课。职业规划及就业价值观引导等职业启蒙课程也应列入必修课,赋予1—2学分,对全体学生以职业启蒙和就业导向,帮助学生更快更好地跨过大学适应期,尽快转变角色,投入到大学学习生活中;引导学生参与职业素质测评,对自我有一定的认识并能不断完善自我,掌握一定的职业规划知识,避免在大学初陷入迷茫期,耽误学业和成长成才。
学校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包括把职业启蒙课程列为必修课、赋予学分的政策支持;此外,还应提供教学场地、资金、师资的支持,并对就业指导观念、内容、形式、教材等的创新和发展予以鼓励和支持。

(三)职业选择与准备阶段建议

在院、系、专业层面,安排或成立相关机构,负责对学生进行专业/学科发展介

源于:毕业论文致谢信www.udooo.com

绍,以及培养学生的专业/学科相关职业能力和素质。可以邀请资深教授、学者、企业家、优秀高年级学生、优秀校友进行经验交流和经历分享;寻求社会资源合作成立专业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课外参观和实习;举办与专业/学科相关的竞赛或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接触专业/学科不同方向的基础上,对个人未来职业进行探索和选择,并有意识地进行准备。
在学校层面,组织专职、职业指导教师,接受学生职业规划个体咨询。与职业启蒙阶段的必修课程相配合,以期做到从面到点的覆盖。

(四)就业准备与就业阶段建议

高校本科生培养计划一般都包含专业实习环节,各高校可根据专业/学科、本校具体情况、专业实习实施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让学生在专业实习环节并不是走过场、混学分,而是实实在在地学到知识、掌握相关技能和得到锻炼。
开设就业技能选修课,尽量小班教学,同时不限制选修的总人数,对学生进行简历制作和投递、面试、笔试、社交礼仪、获取就业信息等就业技能的辅导。
做好就业政策宣讲、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手续等就业怎么写作工作,根据本校实际情况举办相关单位宣讲会、招聘会等。
做好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就业困难学生包括学业成绩较差、经济困难、身体缺陷、形象欠佳、心理素质较差、综合素质较差等学生,这部分学生因为某方面或多方面原因,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不自信、不主动,或竞争力不足,导致就业困难。因此,学校、院系应针对学生就业困难的具体原因,进行相应的帮扶,帮助其克服困难,成功就业。
参考文献:
马于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不足及其创新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10):62-63.
张金华,艾修俊.试论高校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创新[J].教育与职业,2007,(15):107-109.
[3]陈树冬.论构建新时期高校就业指导和怎么写作工作体系[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4):90-92.
[4]彭晓波,林逢春.西方国家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现状及其启示[J].思想教育研究,2010,(4):51-54.
[5]王乾丰.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成人教育,2010,(4):64-65.
[6]邹团.关于新时期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0,(26):69-70.
[7]李铁莉,王永强,徐绍文.当前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工作的几点思考[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11):74-75.
[8]陈啸,董承军,李小晨.“五位一体”的高校就业发展教育工作体系的创新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0,(29):93-94.
[9]郑邦山.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模式的构建[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188-190.
[10]王晓三.国外高校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概况与启示[J].教育与职业,2005,(7):35-37.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