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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对策我国土地登记制度有着理由与对策站

收藏本文 2024-02-10 点赞:14431 浏览:5910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土地登记改革过程中,相关部分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法》对其进行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在土地登记改革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文章针对土地登记制度的改革与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土地登记;登记制度;改革;提问;物权法
前言
土地登记作为地籍管理工作的核心,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土地制度确立以来,在理清产权关系、解决权属纠纷、规范市场行为,以及避免国家土地收益流失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但是,我国现代土地登记制度建立时间较短,在立法和实践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使得土地产权保护力度不够。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土地登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我国土地登记制度的完善提出一定的对策。

一、土地登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登记的法制、规范性文件层级不够

此前作为土地登记工作主要的依据是《土地登记规则》,是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下发的。这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一些问题。2008年2月1日开始实施《土地登记办法》也是以国家国土资源部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也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的资产价值日益显化,加强对对土地财产权益的保护随着《物权法》实施的日趋强烈。我国原有的土地登记规范性文件,有必要不断提高法律效力层级,才能进一步发挥土地权利保护的效力。

2、行政权的介入

对于土地登记过程中的一些不动产来讲,要重视归属权。这些归属权要通过法律关系来确认,在确认以后要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从最近几年来看,土地登记成为了一种行政管理的手段,并且全方面赋予了很多相关的职能。这样土地登记行为具有的行政权力非常多。过多的行政权力也会对土地登记方面有过多的行使权。所以行使权的介入使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更好的保障,同时也会导致土地登记行为变的非常繁琐。最终也就导致土地登记的行为超出了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这样的行为成为了土地登记方面比较大的问题,很值得大家关注。

3、土地登记多头管理

1995年制定的《担保法》明确规定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有4个,这些部门都是有关不动产的行政管理部门;另外还有未明确所指的“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当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登记不统一时,不但会损害当事人的正当利益,而且会扰乱正常的财产法律秩序和不动产市场秩序。以农用地为例,不同用途农用地的登记有不同的资源管理法来规范,土地管理法规定,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应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确认林地、草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以及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使农用地分头登记管理。

4、登记机关的授权问题

登记机关的授权问题一直是一个很纠结的问题。在《土地登记办法》文件中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照法律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力证书。”但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否按照规定实施,在实施中的矛盾是否合理都成了一个问题,所以在授权上还需要一定的认识。

5、土地登记中政府和市场职能界限模糊

土地登记作为国家措施,应与其他行业一样,在国家法律的约束下,由国家行政、事业(科研)、企业(相似度检测)权能构成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保证正常运转的高效机制。而目前土地登记从上到下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事业、企业职责不明、监督不力的现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行政单位土地登记,而有些行政单位没有任何授权,却交由盈利性质的事业单位;还有些应由企业的事情,如登记需要的宗地图测绘等工作,政府行政部门没有为其创造条件,而是陷在事务堆里不能自拔。

6、土地信息的应用价值难以有效发挥

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土地登记是国家掌握土地动态变化的重要信息源之一,也是对土地市场实施有效监管的关键措施。土地登记技术手段优劣决定着土地登记资料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并直接影响着土地登记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目前部分地区国土部门采用专业土地登记软件进行土地登记和发证工作尚在少数,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由于资金、人员等方面的问题,仍采取较为原始的手工登记、机械打印或干脆手工填写发证方式,变更登记、登记资料更新相对滞后,公示作用无法正常发挥。而且,即使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土地登记的地方,真正做到信息共享可实现公开查询的也为数不多,土地市场信息怎么写作严重滞后。

二、土地登记制度完善对策

1、建立符合国情的土地登记制度体系

土地登记制度按登记机构怎么写作内容可划分为业务执行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怎么写作制度三种类型。业务执行制度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在开展土地登记业务时,为保证登记内容和登记程序的合法性,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制定的一系列办事规则。具体可分为:申请制度、调查制度、审查制度、公告制度、注册制度、发证制度。管理制度是为保证登记机关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土地登记质量,保证土地登记公信力所制定的一系列内部管理规定。具体可分为: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土地登记人员回避制度、土地证书监制制度、土地证书查验制度。社会怎么写作制度是指利用土地登记资料向全社会承诺怎么写作以及接受社会监督的工作制度。具体可分为:土地登记写作技巧制度、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土地登记赔偿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实现三项制度的良性互动作用,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登记制度。

2、完善并逐步提高土地登记的法律效力

由于土地市场是我国最为重要的市场,人民群众日常最为重要的经济活动也集中在土地等不动产领域,完善土地产权登记法律制度,使土地权利的变动获得社会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发挥土地登记的公示公信作用,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非常重要。在我国,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次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作法我国土地登记生要法律制度。2008年2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物权法》而制定的《土地登记办法》,这两份土地登记文件都 是作为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并出台的部门规章,在法律效力上都属同一个法律效力层次。在我国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和土地市场交易活跃的今天,应尽快制定《土地登记法》,明确和统一土地登记的机关、程序和法律效力。

3、正确界定政府和市场在土地登记中的职能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登记主管部门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登记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土地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行使政府部门的职能,有所作为。例如,制定规章、政策、技术标准,组织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对土地权利关系可以进行合理干预,承担管理与执行的职责;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土地登记技术方法研究,规范标准,资料查询和行政机关委托的业务;相似度检测机构则由专业人员组成并取得准入资格,土地登记写作技巧、地籍测量等业务,由相似度检测机构来完成。三者之间并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各实体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推动土地登记工作。

4、努力实现优质的信息化怎么写作

培养土地登记人员自觉接受全新观念的意识,使其自觉运用现代科技解决土地登记技术问题。通过建立土地登记人员继续教育制度,重视土地登记人员法律法规和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土地登记业务水平,促进全面提高土地登记岗位人员的业务技能。建立以土地调查、登记内容为主要信息来源的土地信息网络,使土地登记更好 地为经济发展、城市化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政府决策怎么写作。尽快实现土地登记信息的公开查询,以保证土地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廖焕国.论土地登记程序的不足与完善.暨南学报,2009年第1期.
王洪亮.不动产物权登记立法研究.法律科学,2010年第4期.
[3]黄辉.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立法思考.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11年第7期.
作者简介:
邬义彬(1965.11-),女,桂林市国土资源档案馆,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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