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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舆情网络环境下应对涉警舆情探析科技

收藏本文 2024-02-20 点赞:29328 浏览:133500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涉警舆情是一项特殊的工作,作为机关来说,只有转变观念,顺应时代的发展,才能做好涉警舆情引导工作,营造一个社会公众理解、信任的社会舆论环境。如何做好网络环境下涉警舆情的处置工作,是机关在面临的一个新情况,是一个必须积极应对的新课题。
关键词:网络;机关;涉警舆情
1009-0118(2013)03-0249-02
2008年6月总书记在《人民日报》创刊60周年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努力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怎么写作的有效平台、促进人们精神生活健康发展的广阔空间。”
现在越来越多的民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网络日益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习惯和思维意识。网络舆情已成为现实社会的晴雨表,是社会舆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网络环境下做好涉警舆情的处置工作,是机关面临的一个新情况,是一个必须积极应对的新课题。

一、什么是网络涉警舆情

国内安全保卫局的刘正强认为:涉警舆情即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相似度检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机关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在本质上始终上贯穿了民众与机关之间不断变动的利益关系,是一种以民众和机关之间依存与对立的利益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心理活动。就涉警网络舆情而言,是指众多网民通过互联网,对涉及机关、人民的事件、行为、问题等发表言论,可能或已经对工作或形象产生重大影响,并进而形成具有一定倾向性的意见的汇总。

二、网络环境下涉警舆情的特点

(一)传播速度快

在网络媒体上,新闻内容总在不断滚动更新,借助数码摄录设备和手机等现代化影像处理和通讯工具,网络新闻记者可以进行事件现场直播,在网络上图文并茂地以第一时间、第一速度报道出来,特别是对突发事件,网络比电视编辑的时间更短暂,更迅速,公众在网络上可以即时看到事件的每分钟的发展情况。

(二)直接性

通过BBS,新闻点评、博客网站、微博,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2011年1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于建嵘通过微博倡导“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该事件经过微博网民不断转发,声势壮大,门、各大媒体、各界明星、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响应配合行动,使事件扩展成为几乎全民参与的解救行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上关注和转发了此事,对“微博打拐”给予了积极回应。

(三)涉警负面舆情多

对于机关来说,形象就是凝聚力、战斗力,无论是哪个地区,哪一级机关或者民警,都不愿意成为负面报道的对象。但是在《2011年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中显示,网络舆情热点话题中,交通运输、司法执政、企业财政领域的热点话题最多,成为前三甲。通过抽样调查网民态度可以发现,“感叹目前警界害群之马的行为”的占20.6%,不少网友将此事与近年来队伍中涉黑、执法不公等案件联系到一起,受这些事件的不利影响,有部分网友对涉警案件中的“执法公正”、“司法公平”失去信心,这部分网民态度占18.2%。从中不难看出,一涉及到的负面事件,网友关注度普遍偏高,并透过网络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有时候哪怕是一件普通的小事也可能因为机关牵涉其中而成为焦点,所以当前涉警舆情普遍形成舆论对机关和民警的指责与批评。

三、网络环境下涉警舆情的应对

随着我国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网站和网民在传播新闻、参与评论、制造舆情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在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风口浪尖的机关面临的涉警舆情日趋复杂,如何提高机关网络舆情应对与舆情引导能力成为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

(一)强化网上搜集研判,及时发现涉警舆论

作为和平时期国家最重要的一只国内安保力量,机关的任务就是保卫国家、保卫人民,工作的广泛性、群众性、特殊性使其成为媒体挖掘新闻资源的对象,其一举一动都受到广大群众极大关注,特别是涉及民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违法违纪等负面信息,更为公众所瞩目。因此机关的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密切关注网络涉警信息,一旦发现涉警事件,要及时上报并跟踪了解,及早应对。

(二)快速反应,真诚应对

由于网络传播速度非常快,所以当出现涉警舆情时,作为机关来说应尽快地不间断地发布信息,让公众掌握第一手情况,以确保信息的可靠性,避免出现失实信息带来的更多的灾难。同时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全面、真实,而且必须实言相告,很多时候,越是隐瞒真相越会引起他人的怀疑。涉警舆情中不论机关是否犯错误,都需要向公众作坦诚的解释。公众会对“敢于认错、知错就改、勇于负责”的行为表示认同,却绝不原谅不负责的遮掩和逃避行为。在2011年9月江西九江修水女发飙打人事件中,当地门也迅速作出了回应,基本结论就是这个发飙打人的“女警”为聘用人员,并非在编,已被辞退了。就当地门的回应,有网友就说到“又是临时工啊,有点创意行不?”“临时工真的是个奇异的群体。他们是犯事儿的,也是扛事儿的,他们是干活的,也是顶雷的。”可见在这件事情中,机关虽然快速作出了反映,但是由于公布的信息没有公信力,而遭到了更多网友的质疑,使得网友对事件的关注度进一步提升。

(三)借助微博,完善新闻发布制度

当前微博成为了网络舆论的主要阵地之一,在助力网民监督政府工作的同时,也成为了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党政部门参与民意互动的好帮手。微博越来越成为党政部门执政不可或缺的平台和手段。2011年,经过新浪认证的党政部门和党政干部个人微博总数从1643个增长到27655个,其中门认证的新浪微博数量最多,各地机关新浪微博总数达5822个,机关工作人员新浪微博总数达3965个。在新时期,机关利用网络开通微博进行新闻的发布已成为常态。
2011年8月17日,山东济南发生一起狱警因修车排队顺序纠纷殴打修车人夫妇的事件,引发群众不满,导致混乱和交通堵塞。该事件在微博上被曝后,立即引起网友广泛关注。该事件在微博上被曝后,当晚19时31分,济南利用在人民网、新浪注册的微博,及时向网友通报事件的处置情况。“济南”微博及时、细致的回应,有效避免了网络舆情的发酵和扩散,使一场来势汹汹的网络风波化解于无形。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建立合作共赢的关系

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指出:我们的一些官员由于缺乏政治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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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和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的能力,不了解媒介化时代的特点和规律,不善于应对媒体,或在媒介化社会面前编织“善意的谎言”,造成形象的“形象危机”,或使政府在重大公共危机面前处在严重失语的危险状态。
从本质上讲,机关与新闻媒体都是通过职能行为维护社会主义、促进社会稳定的部门,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实践中,两个部门的组织性质、职能任务、业务内容、价值取舍均有不同。新闻媒体的职责在于及时客观地报道新闻事件,对机关实施舆论监督。在全面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竞争日趋白日化的今天,媒体适应市场化运作的规则,注重公众口味,只要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均可拿来报道,愈是新奇、鲜活、刺激的内容新闻价值愈高。对于机关而言,新闻宣传是树立良好形象的手段,根本目的在于推进警务工作和谐发展。因此,必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大力弘扬主旋律。在涉及机关负面新闻的时候,我们如果善与媒体沟通,借助媒体表达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就能够较好引导舆情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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