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我国国民素质及法律修养的整体水平偏低,因而不可避开地有着着重婚、未达婚龄结婚、近亲结婚等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时,是依据婚姻法中无效婚姻的条款处理的。本论文是笔者亲自参与审理的案件,原、被告在庭审中各自提出了对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理解,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其观点。为了能够准确把握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的适用,笔者走访多位资深法官和法律专家,并参考全国各基层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发现无效婚姻案件在学界与实务界中有较大的争议,且在各个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结果也是各不相同的。由于我国现行婚姻法没有无效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的具体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认定婚姻无效时应以无效事由现实有着为前提的规定,为无效婚姻向有效婚姻转化搭建了桥梁,但由于该解释没有明确转化的类型和条件,导致在审判实践中对于该条款的适用出现偏差。本论文借鉴当代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及地区关于无效婚姻有效化规定,结合我国司法判例,为我国未来修法时应增设无效婚姻有效化制度,明确列举各类无效婚姻有效化的条件提出倡议。关键词:重婚论文无效婚姻论文无效婚姻的转化论文
中文摘要3-4
Abstract4-7
引言7-8
第一章 本案介绍8-11
一、本案案情经过8
二、双方立场及审理情况8-9
三、案件的争议焦点9-11
第二章 本案争议焦点的法律浅析11-22
一、婚姻法中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11-13
(一)、无效婚姻的概念11
(二)、我国无效婚姻法定情形11-13
二、无效婚姻的转化13-19
(一)、无效婚姻有效化得合理性13-14
(二)、本案当中的无效婚姻的转化14-16
(三)、相关国家及地区关于无效婚姻有效化的规定16-19
三、宣告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19-22
(一)、无效婚姻的溯及力19-20
(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联系20-21
(三)、父母子女联系21-22
第三章 本案引起的深思22-25
一、关于解决此类案件的法律倡议22-23
二、我国关于无效婚姻规定的缺陷和改善23-24
(一)、缩小自始无效婚姻的范围,扩大可撤销婚姻的范围23-24
(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期限与请求权人范围的缺陷及其改善24-25
结语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