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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城市化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村改居”社区建设理由期刊

收藏本文 2024-04-19 点赞:33251 浏览:148355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村改居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农村城市化的发展模式,正逐渐成为各乡村尤其是城市边缘区向城市转变的一种重要模式。但这种模式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困境,本文从村改居的基本概念和内涵入手,分析了目前村改居存在的失地农民保障低、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度低、社区领导机制协调度低、社区居民参与度低四个方面的关键问题,并针对问题从失地农民本身,政府调控、社区领导协调、提高居民参与度等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摘自:本科毕业论文评语www.udooo.com

关键词:村改居;快速城市化;农村社区;城乡统筹
Abstract: Changing Villages as a top-down development model of rural urbanization, is becoming in the villages, especially in urban fringe shift to the city an important model. But the process of implementation of this model need to solve the problems and difficulties, the basic concept and content from Changing Villages, analyzes Changing Villages landless farmers to protect public infrastructure improve low low community leaders mechani to coordinate community residents to participate in the low four key issues, and tackle the problem from landless peasants itself, government regulation, community leadership and coordination, improve residents' participation aspect of the proposal put forward to solve the problem.Keywords: Village changed ranking; rapid urbanization; rural communities; urban and rural areas
2095-2104(2012)
1.前言
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发展高速时期,城市边缘地带村改居数量日益增加,城市规模急剧膨胀,农村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村改居是促进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差异,逐渐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差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有效途径。
但“村改居”不只是简单地将“村民委员会”换为“居民委员会”或将农村户籍换为城市户籍,它涵盖了包括道路、环境、活动场所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消除的情况下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和公共怎么写作模式的转换,居民转产转职、城市融入等诸多方面内容。目前“村改居”过程中出现的、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受损、居民的组织化程度不够、居体意识缺位等一系列问题,值得正视。

2.“村改居”概念分析

“村改居”是我国农村城市化的一种模式,通俗意义上来说,即农村村民委员会改城市居民委员会。“村改居”也是农村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村民对于经济模式的转变,就业方式和文化生活的需求发展到城镇化水平的条件下,自上而下发展形成的由农村管理模式向城市社区模式过渡的改革。其直接目标是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加速城市化进程,破除城乡二元制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过程。
推动村改居的工作应该与解决村改制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同步进行,处理好政府利益与居委会利益,居委会利益与村民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充分考虑村民生存发展的长远利益,注重各阶层利益的和谐,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村改居”社区延伸,城市公共怎么写作向“村改居”社区覆盖,是实现“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新途径,为建设经济发展、环境优美、政治、怎么写作配套的新社区打下坚实基础。

3.“村改居”社区建设存在问题分析

3.1政府对于失地农民保障程度低

土地是农民基本生存保障。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大部分失地农民都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在市政设施使用、社会保障、就业政策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一旦补偿用完,既没有了可耕作的土地,也没有相应的就业岗位,成了边缘化的社会群体,这样的状况自十七大以来有了很大的改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一系列社会保障设施逐渐普及到农村,但这毕竟只是最基本的“低保”水平,而原本由村民和村集体承担的农村管理和建设费用转由政府负担,然而,目前政府的财政承担能力有限,在改制过程中大量的管理和建设费用、原村民的福利开支等仍由集体经济承担,而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就业市场等,一时间也难以容纳所有 “村改居”人员,改制后的村民仍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

3.2规划建设水平低,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度低

“村改居”社区由农村发展过来,规划观念淡薄,重建设,轻规划的情况严重,上级政府对于转制社区发展目标不明确,功能定位不正确,影响了规划建设质量。
“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费用主要经济来源于政府的资金资助和居委会自筹一部分资金。然而,政府财政负担有限,由农村专制而成的城市社区居民点本身基础设施建设就比不上城市地区,原本的村委会经营项目非常局限,收入不固定,社区怎么写作的福利性特点决定了其利润较低,很难吸引到较为广泛的社会投资,政府的资金补助很大程度上无法满足已转为城市社区的居民对于公共怎么写作的越来越广泛的要求,社区怎么写作项目往往以低偿或无偿为主,自身积累能力较差,甚至难以维持现有设施正常功能的发挥。贫困地区社区治理在资金方面更显得力不从心,不论经济发展状况如何,作为一级组织发挥的作用在宏观上大同小异,贫困地区的村组织在进行社区建设时更加步履维艰。

3.3社区领导机制协调度低

在当前村改居社区建设进程中,由以往村委会转为居委会的社区自治主体角色定位尚未明确,村委会自治功能不断弱化,行政功能日趋加强,其工作运行过程更像一个政府组织,而非自治主体,以往的村委会不能适应城市居委会的领导方式,上级政府对于“村改居”形成的社区管理与城市社区管理方式不加区分,管理目标体系与社区领导协调机制尚未完善,多元化主体之间的自我调节机制尚未形成,这些社区公共管理问题的存在使得村改居社区管理效率低,规划目标难以实现。

3.4社区居民参与度低

由村民转制而成的居民对于社区决策与活动参与意识不强,参与度低。一方面,大部分此类居民本身受教育程度低,缺乏与此相关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认识,参与能力亟需加强[3];另一方面,对于社区活动参与程度比较低,参与方向比较局限,大多数村改居社区倾向于展开如文艺表演、体育健身等娱乐性较强的非政治性活动,而对于居委会换届选举,社区重大决策的制定与执行,基层政府行政管理等政治性活动参与程度较低,广泛性不足,社区权利运作上缺少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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