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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管窥民国后期广西省委员会工作管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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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47年5月,广西省文献委员会成立,主要负责征集、保管及编纂广西地方文献资料,在其存续的两年多时间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及时保存了一批珍贵的广西文献,为广西地方文献事业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关键词]广西省文献委员会;地方文献;民国后期
[]A[文章编号]1005-6041(2013)03-0009-03
1946年10月1日,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各省市县文献委员会组织规程》和《地方志书纂修办法》,通令在全国范围内成立文献委员会,开展地方文献资料的征集、保管及编纂工作。广西省政府接此令后,于1947年1月,任命广西省主席黄旭初为主任,李任仁、封祝祁为副主任,陈树勋、蒋继伊、苏希洵、陈剑修、翟念劬、陈劭先、郑建宜、岑永杰、唐现之、黄朴心、吕集议、梁岵庐等12人为委员,开展广西省文献委员会的筹建工作。同年5月5日,广西省文献委员会在桂林正式成立。
广西省文献委员会的经费由广西省政府拨给,下设编纂、采集、整理、总务4个组,李任仁负责主持工作,并代主任处理日常公务。
李任仁(1887—1968),广西临桂人,教育家,著名的爱国人士,曾任广西省教育厅厅长等职,积极团结各方力量,支持爱国统一战线活动。主持广西省文献委员会的工作后,李任仁以勤奋敬业的精神、的作风以及科学的态度,带领同仁进行广西地方文献的调查、征集及整理,开展广西历史文化的研究,拟订广西省志体例草案,创办《广西文献通讯》和《广西文献》杂志,这些工作卓有成效,及时保存了一批珍贵的广西文献,为以后开展广西地方文献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1广西省文献委员会的工作内容
经过抗战大劫后的广西,民生凋敝,百废待兴,广西省文献委员会在颓垣断壁、蔓草丛生的废墟上修缮房屋,开展工作,主要有:
建立制度,完善组织,制定计划。广西省文献委员会成立不久,广西省政府制定了《广西省文献委员会组织规程》,阐明征集资料的范围为:“一、本省沿革有关之府厅州县各种旧志书及各项地图;二、本省有关之诗文著述及金石拓片;三、本省流传之典礼乐器;四、本省各地方民俗歌谣;五、本省各地方之古迹名胜照片;六、本省重要特殊方物之照片;七、本省公私机关团体发行之刊物;八、本省私人著作或译述;九、本省乡贤名宦之遗迹遗像传记行述碑志;十、本省人民私家谱牒;十一、其他”,该规程还规定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同时联络社会各界人士,组织文献期刊编辑、历史文物审查鉴定、采访、战时散佚文物收购等专门委员会,目的是“集结会外的专家和热心地方文献工作的贤达,通力合作,协助本会编纂、采集、整理各部门工作的进行。”[3]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实施细则,有《广西省文献委员会资料征集办法》《广西省文献委员会历史文物审查鉴定委员会简章》《广西文献期刊编辑委员会简章》《广西省文献委员会采访委员会简章》《广西文献资料初步调查实施办法》《广西抗战文献资料采集纲要》等,这些规程、细则的制定,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鉴于“历史文物的保管,在全国是一个新兴的事业,在本省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创举,一切都无过去成规可资凭藉”[4],委员会在经过充分的讨论后,制定了较为周详的工作计划,如《广西省文献委员会三十六年度工作计划》,确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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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会组织、本省文献普查、改进文献保护办法、征集及整理重要文献资料、准备本省新志编纂工作、出版期刊文献、推广整理研究工作”等工作目标,并就怎样去实施这些目标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5]。
推进县市文献委员会的成立。抗战中广西文物受损严重,战后社会变革极大,抗战事迹及新出材料又多不胜收,文献委员会认识到如果不及时搜集保存文献,则消失的既难追踪,存留的也易湮没,而单纯依靠该会的力量,实难以完成全省文献的征集保管工作,必须依靠各县市共同努力。故而该会多次呈请省政府通令各县市成立文献委员会,到1947年9月,已有61个县成立文献委员会并开展工作[6]。 1948年6月,广西省政府又“通令各县成立文献委员会,俾该会负责全县文献搜集与整理。所有各县原有修志局,一律裁撤,其工作由文献委员会。”[7]各县市文献委员会的成立,加强了文献工作的效率,也奠定了省文献委员会的社会基础。
建立采访网,普查全省文献并开展征集工作。了解广西文献散布及存佚的大致情况,是开展工作的基础。一方面,文献委员会制定调查表格,寄送省内外各机关,进行历史文物及文献资料的大量调查。按照《广西文献资料初步调查实施办法》的规定,将文献资料的调查范围分为十二类:志乘类、档案类、舆地类、风土类、宗教类、人物类、著作类、方物类、建置类、古物类、掌故类、书报类。在操作方法上,则“凡与本省文献有关之上列各类资料,由本会按类分目印制调查表格,注明调查起止时期,分别迳请各有关机关团体(或个人)查填及委托各县市政府转发各该县市文献委员会,就县市区域内有关材料查填”[8],并聘请省内外热心文献事业的人士为采访委员,以该会采集组为中心,建立文献采访网,联合社会各方的力量,使采集工作得以普遍深入。另一方面,文献委员会争取时间随时随地进行文献的征集工作,同仁们深刻体会到“社会事相,一现不复,文献资料必须及时访求,始免交臂失之”,故而委员会成立后,“对于本省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有关之法令规章,统计图表、书刊公报、报告概览、重要论述暨照片实物等,均积极广泛征求……各县市志书舆图及名胜地方照片,氏族谱志,本省人士之著作译述,本省公私机关团体历年出版之报章杂志及各种印物等,皆随时征访。”[9]
搜集整理广西重要史事资料。广西省文献委员会遵循“由今及古”的原则,搜集广西的重要史事资料进行整理:一是编纂广西大事记,按时间顺序,记录广西发生的重大事件;二是编纂广西重要史事实录,按事件分类记录广西的重要史事。二者合为广西史料长编,目的是系统地保存广西史事纵横发展的翔实资料,以备修纂史志之用[3]。
调查整理广西乡贤遗著。乡贤遗著不仅“发扬本省先贤的潜德幽光,而且是整理过去史实和研究学术思想的重要资料”[3]。广西省文献委员会除奉广西省政府命令,接收广西省乡贤遗著编印委员会移交的图书档案外,还着手调查统计历代广西乡贤遗著情况,并首先计划选择具有学术价值的60种书稿,分为10期进行编校、付印。
拟定省志体例草案。按照内政部的规定,编纂省志是各省文献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广西省文献委员会起草了《广西省志例目初拟》,并为慎重起见,广泛征求专家意见,以集思广益,使省志体例更趋于科学与完善。
出版期刊。广西省文献委员会出版报道性的刊物《广西文献通讯》,侧重于报道该会的工作动态、各地文献工作消息,介绍广西重要和特殊的文献资料,探讨文献工作的实际问题。委员会成立两周年之际创刊的《广西文献》则为学术性刊物,内容有论著、札记、报告、先贤遗著、文献征集、抗战史料等。
广西省文献委员会还开展广西地方文化研究,派员外出实地采访调查,进行文物的典藏与陈列、鉴定与考证、登记与编目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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