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经济 >> 债务市场 >谈谈农民工影响农民工融入城市(镇)主要因素与策略倡议

谈谈农民工影响农民工融入城市(镇)主要因素与策略倡议

收藏本文 2024-02-04 点赞:20681 浏览:86355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城镇化是我国当前的中心任务之一,有序推进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农民工是以“农时”身份在城市(镇),就.业的特殊群体,其数量目前已达到2亿5,278万,如果他们能够融入城市(镇),成为名符其实的市民,那么我国的城镇化率将提高20到30个百分点。
关键词:城镇化 农民工
城市化是我国当前的中心任务之一。所谓城市化,是指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集中,城市的数量不断增加,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但是城市化并不是机械地把人们从农村赶到或拉到一个地方集中居住,而是要使他们的心安放在城市,情扎根于城市,还要使他们的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使他们的潜能得到更好地发掘,否则城市就只会成为群体事件集中发生之地,文明被遭到不断破坏之地,而不是推动文明不断发展之地。2011年6月发生在我国广东的增城事件,以及2009年底2010年初发生在法国巴黎的骚乱,都与心难安放于居住之地,情难扎根于居住之地,即未能融入居住地所致。
目前我国有2亿5,278万农民工,他们是以“农民”的身份在城市(镇)就业的特殊群体,如果他们融入了城市(镇),成为名符其实的城市(镇)居民,那么我国的城市人口比例将提高20到30个百分点,因此,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镇)对我国加快城市化步伐具有重大作用。

一、影响农民212融入城市(镇)的主要原因

根据调查及历史经验,可以肯定影响农民工融入城市(镇)的原因是很多的,其中主要的是:
1.收入低。按照老百姓的说法,生活在城市(镇)里,睁眼就得拿钱出去,因此,没有一定水平的收入,要想生活在城市(镇)里是不可能的。调查表明,在目前农民工中,月收入不足2,500元的占60.5%,而月收入等于或超过所打工的城市(镇)的平均住房单价的不到10%,而在不多的收入中,还得支出不菲的生活费、住宿费。在农民工中,每月生活费、住宿费合计支出在500元以上的占50%以上,在不考虑其家人的开支情况下,他们要想在城市(镇)购置住房也非易事,而要想住上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在目前情况下,很多人也只有想像期待的份。居无定所心难安,不能将心安放于城市(镇),也就谈不上融入城市(镇)了。
2.职业发展不顺。职业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从事的以获得物质报酬作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并能满足自己精神要求的、在社会分工中具有专门技能的工作。城市化的过程是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在城市(镇)求得职业发展的过程,如果一个人来到城市(镇),职业发展不顺利,其在城市里生活起来就会步履维艰,对城市的看法将会越来越消极,长期生活于城市(镇)的意愿也会越来越淡薄,激发起内在动力的意愿的减弱,必然导致努力程度的降低。来到城市(镇)却不为融入城市(镇)做出努力,自然就难以融入城市(镇)。
3.难于享受到所打工的城市(镇)的基本公共怎么写作。基本公共怎么写作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本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怎么写作是现阶段我国基本公共怎么写作的主要内容,但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制度的存在,进入城市(镇)打工的农民工们却难于享受到所打工的城市(镇)的基本公共怎么写作。这一方面使他们觉得自己是所打工的城市(镇)里的二等公民,从而给他们融入城市(镇)造成了一定的心理障碍,另一方面使得他们及其子女的能力难以得到不断提高,从而在竞争中越来越处于弱势,越来越难于立足于城市(镇),连立足都困难,融入自然就是奢望。
4.社会支持的缺失。从农村来到城市(镇),农民工们所面对的不只是生活空间的改变,而是包含着劳动生活方式的改变,物质资料的消费方式的改变,精神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闲暇生活方式的改变,这是他们的再社会化。
由于需要他们舍弃过

源于:论文大全www.udooo.com

去接受的一套社会规范和价值标准,重新学习社会所要求的社会规范与行为方式,这对于那些文化水平不高、年龄较大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个艰难的转变过程,理应得到社会多方面的帮助与支持,然而现实却是除了带他们到城市(镇)的亲朋好友外,就没有别的组织或个人给予他们支持,而先于他们到城市(镇)打工,并成为他们带路人的亲朋好友,大多也是带着一颗漂泊的心,因此,农民工们的再社会化都不是怎么顺利的,没有顺利的再社会化,注定难以顺利地融入城市(镇)。
5.社会保障缺失。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体制,不同的户籍享有不同的待遇,因此,农民工尽管在城市(镇)里就业,城市(镇)里生活,但他们的农村户籍决定了他们享受不到与城市(镇)居民那样的社会保障,面对这样的现实,农民工们一方面心存后顾之忧,另一方面是难择发展之路。仅以失业保险为例,因不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农民工在失业后,只能靠自身的积蓄来维持生计,如果没有积蓄或积蓄用尽,要么回农村,要么就接受与自己的技能不相匹配或自己不感兴趣的工作。回农村是融入城市(镇)的彻底失败,接受与自己的技能不相匹配或不感兴趣的工作虽是在作融入城市(镇)的努力,但这种努力必然会影响到职业的健康发展,进而影响到融入城市(镇)的进程。
6.政治权利无保障。与城市(镇)的原住居民建立起良好的关系,是农民工融入城市(镇)的主要条件,然而由于农民工们在进入城市(镇)后,因政治权利得不到保障而影响到他们与当地居民的良好关系的建立。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我们的很多农民工连这两项权利都未能得到保障,因此他们成了打工所在的城市(镇)的二等公民,成为没有平等协商资格的、纯粹的被管理者!从而导致了农民工与城市(镇)居民间出现心理距离,甚至在两个群体之间形成积怨,暴发冲突。2011年6月发生在广东增城市的外来民工与当地居民的冲突事件,与外来民工的基本政治权利未能得到保障有着很大的关系。
7.对土地的纠结情怀。农民工离开农村到城市(镇)打工,其原动力是在于他们所承包的那片农村土地不能使他们的梦想变为现实,但他们对土地的情怀并没有一走了之,而是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结。一方面他们感觉到不能把希望寄托于土地上,而另一方面他们又相信土地蕴藏着丰厚的会在将来的某个时候得到兑现的利益。这一纠结情怀或明或暗地影响着农民工们融入城市(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调查表明有相当一部分的农民工在按所在区(县)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得到补偿后,才会放弃自己所承包的农村土地和宅基地。

二、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镇)的对策建议

1.加大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促进农民工的收入稳定增长。一方面通过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等措施,扭转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偏低、且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的局面,使劳动的价值真正得到体现,劳动者的利益得到真正的保护。农民工来到城市(镇)就业,除了劳动所得外,基本上没有别的收入,因此,工资的多

中国论文中心www.udooo.com

少决定了农民工在城市(镇)的生存状况、发展前景。从调查结果看,目前农民工的工资可以保证他们在城市(镇)的生存所需,但很多农民工的工资却难以为他们在城市(镇)求得发展提供保障,而要使他们融入城市(镇),就得使他们对自己在城市(镇)的未来生活有一个良好的预期,感到自己在城市(镇)有一个光明的发展前景,这就需要使农民工们的收入不仅要比农村务农好一点,而且要能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逐步达到城市(镇)正常生活的水准,这就需要农民工工资能够不断的得到提高。最低工资制是促进农民IT资得到提高的措施之一,但目前我国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以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为限,不仅一些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达到40%这一水平,即使达到40%这一水平,最低工资标准也偏低,因为我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仍为写方市场,因而由市场确定的劳动力远远低于劳动力价值,以市场作参考来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必然会偏低。因此,政府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不能仅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参考,还应以劳动力的价值为依据,即要充分考虑“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工人的补充者即工人子女和生活资料的价值和适应生产需要的劳动力的培养训练费用”。这样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才具有促进农民工工资真正得到稳步提高的作用。
工资集体协商也有助于农民工工资的提高。由于劳动力市场仍属写方需求垄断市场,因此,在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在与经营者的权益博弈中,因文化水平低和法律意识薄弱,不仅个体处于弱势状态,而且因相互分散和缺乏有效组织,造成了农民工整体也处于弱势地位,没有劳动力的议价权,没有协议工资的资格,通过建立区域或行业性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使农民工与雇主能够就工资进行平等协商,从而使农民工的工资逐步提高到能够反映劳动力的价值的水平上。
另一方面,要取消二次分配与户籍挂钩的制度。将二次分配与户籍挂钩的制度,是建立在限制城市(镇)化的指导思想上的,是阻止农民进入城市(镇)的制度,由于这一制度的存在,使得农民工不能在所就业的城市(镇)享受到当地居民所享受到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怎么写作,从而使他们不得不为为了获得这些怎么写作而付费,如果将二次分配与户籍挂钩的制度取消,农民工们就可以节省这些支出,从而相对地增加收入。
2.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的自我发展能力。职业发展不顺利,难于稳定就业是影响农民工融入城市(镇)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导致农民工职业发展不顺,难于稳定就业的主因则是技能水平低或缺乏。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结构性失业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总体上偏低,因而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很容易失去原有的工作岗位,成为失业者,这种失业又不是没有工作可做,而只是他们不能胜任现存的工作所致,因此,只要通过培训,使他们学习到相应的技能或使原有的技能得到提升,就可以从新走上工作岗位,从而保证他们在城市(镇)稳定地就业,顺利地发展,真正从农民转变成产业工人,逐步由村民转化为市民。
农民工技能培训涉及到为何培训、培训谁、为谁培训、谁负责培训、怎样培训、谁支付培训费用、如何保证培训效果等问题。经过这些年的实践,在为谁培训、谁负责培训、怎样培训等方面有了比较一致的认识,因此。在此不对这些问题作讨论,而仅对其他几方面的问题谈谈我们的看法。
为何培训农民工?目前我们对农民工的培训,主要是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为目的的,严格来说这是在对“准农民工”进行培训,而对于入职后的技能提升,即农民工的再培训问题则少有关注,而农民工的再培训对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镇)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他们能不能在城市(镇)站稳足跟,能不能求得发展的问题,在这里套用三峡移民工作者所总结的“迁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这句话来说,现在的培训所解决的仅仅是“迁得出”的问题,而只有再培训才能解决“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问题,因此,对农民工的培训应由目前的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为目的的培训,转变到以“转移培训”和以“注重发展为目的的再培训”并重的方向上来。
培训谁,似乎不应是农民工培训所涉及的问题,因为“农民工培训”之名就已标明了培训的对象,但因为不少培训项目是由财政支助的,这就涉及到培训项目的实施者兼支助者的地方政府,于是“培训谁”也成了农民工培训中的一个问题,目前的很多培训都是具有本地户籍的人员才有资格参加,这就意味着跨地区打工的农民工是享受不到这些培训待遇的,对于那些希望获得再培训的农民工来说,他们不可能为了一次培训千里迢迢返回家乡,那样不仅费用没有节省,反而还会承担丢掉现有岗位的风险,为了使尽可能多的农民工获得政府所支助的培训,应该取消户籍限制。
培训农民工,由谁来支付培训费用?对农民的转移培训,即“准农民工”的培训,目前的培训费用基本上是由财政全额承担,但对于农民工的再培训的费用,则基本上完全由农民工自己支付,这对于收入本来就不高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个负担,因而影响了农民工参加再培训的积极性,应该说农民工的再培训不完全是农民工自己的责任,我国的《就业促进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该法还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由此可见,政府、企业承担农民工再培训的费用是法定义务,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角度来说,政府也应该通过费用支助激发农民工再培训的积极性。没有人力资源素质的提高,产业结构是难以进行调整的,支助农民工再培训可以加快人力资源素质提高的步伐,从而推动产业结构快速调整。作为农民工的雇用者,企业能直接受惠于农民工的素质提高,因为农民工的素质提高后,可以加速企业产品的升级换代,从而提高竞争力,因此,企业支助农民工再培训,既是在承担义务,也是在开拓发展之路。 如何保证农民工培训的效果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检测借培训之名套取培训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是因一些培训机构是靠关系获得培训计划的,使培训变味,受训者不能通过参加培训真正实现提高技能的愿望,培训效果得不到保证,农民工再培训的目的也就无法达到,因此应该积极采取有助于保证农民工再培训的效果的措施,比如建立开放的培训市场和公平公正的市场激励机制,实现培训机构的优胜劣汰,建立培训与考评分立的机制,从而强化对培训工作的监督,采用给有意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发放培训卷的方式,使农民工掌握选择培训机构的权利,从而强化培训机构之间的竞争。
3.推动和谐劳资关系建议,使农民工易于建立步入城市(镇)的根据地。用工单位是农民工进入城市(镇)的根据地,如果民工不能在用工单位立足或不愿在用工单位立足,那么能不能融入城市(镇)的问题也就无从谈起了。能不能在用工单位立足,主要涉及到能不能胜任工作的问题,此问题已在前面作了讨论,愿不愿意在用工单位立足,主要取决于劳资关系是否和谐,这是本项所要讨论的话题。
调查表明,目前我们的劳资关系是不够和谐的,员工流动率远远高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是其中的一个表征,导致我国劳资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是:第一,一些投资者唯利是图,道德失范。投资是为了赚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是有的投资者走上了唯利是图的极端道

源于:大学毕业论文www.udooo.com

路,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利益,他们可以不遵守道德操守,这方面的表现形式很多,其中影响劳资关系的主要表现是他们利用自己处于供过于求的劳动力市场的写方垄断地位,而求职者既处于弱势又缺乏讨价还价的能力,还处于分散状态,因此他们竭力压低员工工资,从而引发员工的被剥削感,造成劳资关系失和。第二,一些投资者漠视法规,行为失范。给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保证雇员有充足的休息时间等等,是投资者应尽的法律义务,但我们的一些投资者利用员工缺乏法律知识,劳动力供过于求及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这样的情形,无视法规规定,随意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节检测日也要求员工上班,不为员工配齐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等,从而使员工健康受损,甚至生命受到威胁,从而引发员工不满,导致劳资关系失和。第三,一些投资者自视优越,漠视雇员尊严。人际关系和谐,本质上是心理相融,由于我们的一些投资者认为自己是就业岗位的提供者,员工是由他们在养活,因此,在员工面前总是表现出高人一等的架势,总是把员工放在依附于自己的地位,因而不给员工以应有的尊重,从而与员工之间形成心理隔阂。第四,管理不规范,奖惩失公平。我们的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里,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水平低,人治现象比较严重,赏罚行为常受拥有赏罚权的人的心情所左右,赏罚轻重常视关系亲疏而定,公平丧失,从而引发员工不满,造成劳资关系失和。第五,劳资双方缺乏沟通,认知扭曲。劳资关系是投资者与雇员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其实质是冲突与合作,因此,劳资关系和谐不是双方不存在冲突,而是双方找到了利益的平衡点。但是劳资关系不仅复杂,而且还受到一定社会中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因此劳资关系会因构成要素及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就要求劳资双方经常开展沟通,在新的条件下寻得新的利益平衡点,否则劳资关系就会失和。而现实情况则是劳资双方沟通不多,有效的沟通更少,从而导致双方的认知扭曲,使得双方关系失和。此外一些人的仇富心理也是导致劳资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在一些人看来,投资者不劳而获,过得潇洒自在,却没有看到他们潇洒背后隐藏着的巨大的心理压力,他们肩上所担负的责任,因此,这些人总是寻机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从而使投资者对雇员心怀戒备。
基于上述认识,建议采取如下措施推动和谐劳资关系的建立:第一,加大对企业执行国家相关法规的检查力度,促使企业切实落实相关法规,确保员工利益不受侵害。目前劳资地位仍然极不对称,员工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对企业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规的行为,员工通常只有听之任之,自己吃点亏也只能忍气吞声,因此,要扭转这种局面,只有政府相关部门的介入,通过加大检查力度,能起到促使企业认真落实有关法规的作用,从而使员工权益得到保障,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第二,加大损害员工利益的行为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使之不敢损害员工利益。一些投资者之所以无视法规,公然侵害雇员利益,与我们的惩罚力度太小也有一定关系,因此,加大惩罚力度有助于减少投资者损害雇员利益的现象。第三,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使员工获得比较公平的报酬,以减轻他们因待遇不公而产生怨恨心理,第四,大力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使他们树立起雇员是合作者的理念,同时也使他们掌握先进的管理方式方法,以减少因理念不正确,方法不当所引起的劳资纠纷,第五,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企业管理从“人治”走向“法治”,减少因奖惩的随意性而引发的劳资矛盾。第六,在企业集中区经常开展劳动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使这些法规为劳资双方所熟知,为和谐劳资关系的建设营造法制氛围。第

七、开展最佳雇主评选活动,通过社会舆论促进企业改善劳资关系。

4.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为农民工在城市(镇)稳定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农民工融入城市(镇)的问题是随城市化而产生的,而城市化则是随工业化而伴生,因此,工业化是城市化之源,没有工业化的顺利推进,就不会有城市化的顺利前行,就不能使农民工顺利融入城市(镇)。由此可见,要使农民工融入城市(镇)就得继续推动工业经济的发展,以保证农民工在非农产业获得稳定的就业机会。由于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相对较低,这就决定了他们只能在实体经济领域就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保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但是近几年来,我国的实体经济的发展却是步履维艰,不少中小企业甚至退出实业,对此现象,不少专家学者作了深入的剖析,并为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对策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是:第一,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抑制虚拟经济泡沫。由于这几年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虚拟经济异常繁荣,具有逐利本性的资本纷纷转向虚拟经济领域,从而导致实体经济领域资金日趋枯竭,实业企业经营日益困难,通过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抑制虚拟经济泡沫,使虚拟经济回归怎么写作实体经济的本位,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第二,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得我国实体经济整体发展不良,特别是占据主体地位的民营实体企业的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有数据显示,截止2009年,在全社会80多个行业中,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种,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种。放开各种限制,使民营实体企业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推动我国实体经济在整体上步入良好发展的局面。第三,降低税赋,使做实业有利可图。逐利是资本的本性,哪里有利可图,资本便会流向哪里。据测算,目前我国实体企业的实际税赋已超30%,如此高的税赋使得做实业的赢利空间异常狭小,使得资本不愿进入实体经济领域,通过降低税赋,拓宽实体企业的赢利空间,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本流入实体经济领域,使实体经济稳步健康发展,为更多的进城农民工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

5.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使农民工在城市(镇)有房可住。

住房问题是影响农民工融入城市(镇)的主要因素,因此,帮助农民工解决居住问题,有助于他们对城镇的融入。
解决居住问题不外乎有四条途径。一是住企业的集体宿舍。很多企业都建有集体宿舍,但这只能暂时解决居住问题,没有多少人愿意长久居住在集体宿舍里,因为集体宿舍不仅空间狭小,配置不完备,而且个人隐私难以得到保护,与家人共居更是不可能。二是自己租房居住。目前在农民工中,自己租房居住的比例很高,但是对于希望长期在城市(镇)生活的人来说,是不希望长期租住于别人的房屋里的,因为那样不仅居住费用高,而且总是受制于人,心里总有不稳定之感,住着不踏实。三是自己购写住房。由于受“居者有其屋”的传统思想的影响,我国广大民众都希望住在所有权属于自己的住房里,到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也少有例外者。但就他们的低收入与高房价而言,要实现居住在自己的房屋里的愿望并非易事,如果仅凭工资收入,少有人能在15年内圆就购房梦。四是政府提供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虽然诞生不久,但因其可以长期居住,且租金又低于私人出租房,因而很受农民工欢迎,但是目前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租赁房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工的需求,因此,应该加大建设力度。
为了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建设步伐,除了政府需要加大投资力度外。还应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比如可以采取如下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政府无偿供地,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政府修建,房屋由社会投资者出资修建,建成后住房租金在一定期限内完全归社会投资人,超过这一期限后,租金由社会投资人与政府分别按一定比例分成,商业用房及设施,自出租之日起租金就由投资人与政府分别按一定比例分成。
6.建立社会支持体系,为农民工构筑城市(镇)精神家园。农民工来到城市(镇),除了衣、食、住要有保障外,还得为他们提供精神家园。心安之处才是家,所以要使农民工融入城市(镇)就要使他们把心留在城市(镇),这就需要建立起社会支持体系,为此需要从创新社会怎么写作与管理入手。
第一,建立起将农民工作为城市社区的怎么写作对象的制度,使农民工一进入城市(镇)便成为所工作生活的社区的一员。尽管我国的“农民工”已诞生三十年了,但是农民工却还未能成为他们所就业、生活的城市社区的怎么写作对象,在有的地方,农民工甚至成为被监视的对象,被排折的对象。在2011年6月“增城事件”的发生地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有一个村民种植龙眼、香蕉的小岛,该村村委会在到那个小岛的渡口处立有这样一个公告牌“各村民外来人员,本渡是为村民方便过海耕作,非营业性,为防村民农作物被偷盗……经村决定,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过渡。”这样公然侮辱外来农民工人格的牌子,不只有这一块,在全国各地不知还有多少,而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怎么写作农民工的制度的缺失!
农民工来到城市(镇)就业,虽然在主观上他们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而来,但在客观上他们也是在为城市的发展作贡献,因此,城市(镇)社区理应把他们当成自家人,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怎么写作,但由于长期的城乡割据的“二元”社会制度的影响,使得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形成了农民工是外人的心理定势,这种心理定势又难以靠城市管理者的良心发现来消除,必须要通过建立新的制度来拆除,这一新的制度就是:农民工生活在哪个社区,他(她)就是哪个社区的一员,同该社区的其他居民一样,可以获得社区提供的各种怎么写作。一旦这样的制度建立起来了,农民工就会在心理层面上更易融入城市(镇)。
第二,建立农民工自己的组织。社会组织是人们为了追求某种特定目标,实现某种特定功能而有意识建立起来的,有正式结构的次级群体。它可以使人的社会需求得到全面满足,可以把分散的个体力量整合起来,可以提高人的社会活动效率,可以增强社会的整合程度,促进社会秩序的形成,承担和发挥社会的控制功能,由此可见,建立农民工自己的组织,对于促进他们融入城市(镇)至少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他们情感有所依附,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减轻他们的应激反应,缩短他们的适应时间。任何一个人到新的环境后,都会产生心理压力,出现应激反应,而且环境的反差越大,心理压力也会越大,应激反应越强烈,现在我们的农村与城市(镇)在各方面的差异都是很大的,因此,农民工从农村来到城市(镇)会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如果这种压力不能得到及时疏解,就会为其适应城市生活与工作带来困扰,很多农民工不断的变换就业单位,与此不无关系。当他们有了自己的组织,就可以获得具有相似经历的人的帮助和指导,从而使心理压力得到及时释放。二是可以使农民工迅速熟悉当地的社会规范和生活习惯。先熟悉后融入,这是基本规律。生活在一个地方,如果不熟悉当地社会规范,不按当地的社会规范行事,不尊重当地的生活习惯,就会受到挫折。有了自己的组织后,新来的农民工就可以在组织里方便地了解当地的基本情况,获得组织有系统的社会规范的培训,不必通过亲自观察,慢慢体验,从而大大减少了熟悉当地社会的时间。
为了使农民工组织在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镇)方面发挥尽可能大的作用,可以考虑以地缘为纽带建立,因为来自同一个地方,受到相同地域文化的熏陶,有过相似的生活习性,因而相互之间交流就更容易些,引导更有效一些。
有人会担心,这样成立的组织会形成不同的帮派,影响社会稳定。这样的担心看似有理,其实是站不住脚的,存在这种心态的人,实际上是不相信我们的群众的政治觉悟,之所以一些社会组织会走向危害社会的方向,是由于监管不到位,引导无方所致。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许许多多的以地名冠名的会馆,其实质就是以地缘为纽带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而如今各地建立的以地名冠名的商会,应该说也是以地缘为纽带建立起的社会组织,而这些组织都没有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相反还有力的推动了一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既然由财大气粗的老板组成的商会都不会

源于:论文书写格式www.udooo.com

影响社会稳定,还有什么理由担心以打工为生的农民工组成的社会组织呢?既然富人可以以地缘为纽带建立自己的组织,为什么不给予农民工以地缘为纽带建立自己的组织的权利呢? [3]

摘自:毕业论文提纲格式www.udooo.com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