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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城镇化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存活进展理由

收藏本文 2024-03-18 点赞:34703 浏览:15819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发展的加速期和关键期,城镇化的发展有利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怎么写作的发展,是我国加快实现现代化的主要驱动力,推进城镇化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考验。
关键词 城镇化 失地农民 就业 住房 社会保障

一、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占出现的突出问题

1、产生大量失地农民

征地规模大、失地农民数量多是我国城镇化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学者估计我国目前失地或部分失地的农民数量在4000-5000万人。近年来,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每年250万—300万亩,如果按人均一亩地推算,那就意味着每年有250万—300万农民失去土地,变成失地农民。若按此速度计算,到2020年,我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将增加近3000万亩,失地农民增加3000万,到2030年,我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将增加5000万亩,失地农民增加约5000万,失地农民总数将达到1亿人,如此之多的失地农民出现,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没有了土地基本就等于农民失业,出现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将不可避免。

2、土地出让金与农民的征地补偿相差悬殊

一方面,近几年的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出让金不断攀升,2008年全国土地出让面积244.7万亩,土地出让金达到9600亿元,2011年全国土地出让面积500.85万亩,土地出让金达到3.15万亿,平均每亩出让金由39万元上升到63万元,而一些发达省市通过招拍挂拍出几百万元的天价。政府在这过程中形成了税费项目多,数额大,占比高。
另一方面,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普遍偏低,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难。《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包场费、劳动力安置补贴费按照土地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农业产值计算,而与被征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供求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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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征地后用途及市场价值无关。一般只给与被征地农民每亩2万—3万元的补偿,经济发达地区也就3万—5万元。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与土地出让金收入相差悬殊,农民所获得的补偿费用与征地后的巨额增值没有任何关系。

3.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滞后,就业困难

土地作为农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失去土地爷就基本失去了最原始、最稳定的社会保障,许多地区没有对失地农民建立起稳定全面的社会保障,虽然总体上我国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人数明显增加,但仍存在保障水平过低的问题。例如土地换社保问题,通常是将应补偿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的大多数直接转入社保基金,农民自费比例太高但获得的只是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且大多数为单一的养老保险。同时,农民失去土地基本伴随而来的是失业,由于被征地的农民在年龄、知识结构等问题客观存在,失地之后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据学者调查,我国农村失地农民当中29%的劳动力成为无业或年老闲赋人员。农民失地后安置就业比例很低。失地农民对就业现状不满,对生活状况不满,很多失地农民仅靠征地补偿款来维持生计,在物价居高不下的当今社会,生活困难可想而知。据调查土地补偿金维持生活一般不超过7年。

二、改善失地农民生活质量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失地农民问题事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的保护对策,逐步建立“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怎么写作”三位一体的新模式,实现土地征用与劳动力安置、建立社会失业和养老保险制度同步进行,建议政府、村、失地农民三方联动,共同谋划,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生存和发展问题,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逐步提高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土地补偿标准只能以土地市场价值为计量依据,征地补偿是失地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获得的最直接的经济利益,也是最容易引发征地矛盾的焦点。因此,寻找政府、征地主体、失地农民间最佳的利益联结点,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
土地征用补偿应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实际,以农民征地补偿费全部进入社保后能领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为参照来提高补偿标准。而且这一标准应该根据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调升。政府要通过垄断土地一级市场,适当降低税费,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比例,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2、 多渠道安置吸纳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就业

首先,要大力宣传发动失地农民,转变观念、抢抓机遇,提高自身生存适应能力。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失地农民思想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失地农民从城市发展大局出发,兼顾当前与长远发展关系,理解支持征地行为,增强其为经济发展出让土地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引导失地农民积极克服畏难发愁情绪,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重新自我定位转岗就业,谋求新的生活出路。其次,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鼓励创业,夯实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大量吸纳就业的产业,企业平台。一是政府要重视大型企业发展,更要适应国情和农民转移就业,为就业的主要载体——民营中小企业及其产企业集群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民营中小企业占二三产业就业存量的75%和新增就业的85%,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也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但在市场环境下处于不利地位。应对民营中小企业及其产业集群进一步充实带长远性、制度性的措施,健全完善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经营和技术创新、金融怎么写作等政策,扩大稳定就业。要结合农民工的进城就业和越来越多的迁移定居,使怎么写作业的发展和就业获得新的发展空间。第三,要形成健全的农民工技能培训、素质提升制度和机制,加强农民工外出就业前的培训和职业教育,同时,城市要把农民工的技能培训、素质提升,作为增加人力资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和农民工稳定就业、成长发展的战略措施。逐步在城市形成农民工的可持续培训机制,实现自身发展、稳定就业和市民化的重要支撑因素。

3、解决好失地农民的住房问题

我国城市人口的增长将越来越多地依靠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失地农民市民化将是我国城镇化的核心问题,而居住是失地农民融入城市的关键,是市民化的基础。安居才能乐业,失地农民住房问题,关乎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成败。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群体,如果能再城市定居,将大大推进我国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也有利于城市住房建设和管理。从长远来说,随着失地农民住房问题的解决,可以减少农村人口,为农村和农业的规模化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最终实现农村与城市的协调发展。因此我们需要加快建设农民工经济适用房,并将其作为农民工的主要保障方式,也可以研究推广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此外要加大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区的治理,改善居住环境

4、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保险体系的建立,资金来源和保障标准。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融合,保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将被征地的农民全部纳入农村养老保险范畴。同时,要明确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拿出一定比例注入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金,并提高额度,要明确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金与征地补偿标准脱钩,土地补偿费大的发放与社会保障金的收取两条线,政府有关部门不得未经农民同意擅自截留土地补偿款,并将其转为社会保障金。
总之,只有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城镇化才可能顺利发展,我国才能更好的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韩俊《中国农村土地问题调查》上海 远东出版版社
(2)徐学强《中国城市化理论与实践》科学出版社
(3)周云翔《中国失地农民发展模式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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