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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女性民俗:一种文学形象新视角

收藏本文 2024-02-07 点赞:21333 浏览:95175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人”的个体的发现也由此推动了“女性”这一群体的觉醒和复苏,对“女性”的关注成为当时新文学作家创作的一大主要内容。而新文学作家创作的民俗化倾向又使他们把目光集中在了“女性民俗”这一焦点上。纵观20世纪上半叶江南区域内反映乡土女性民俗与都市女性民俗的两类作品,我们发现,它们各自在文学表现空间内所刻画的女性形象并非是个别、特殊的,而是集体、普遍的现象,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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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类女性民俗形象在不同的江南作家笔下也反复呈现。以往学界对这一特殊的文学现象并无多大关注,更鲜有人以“女性民俗”为切入口去研究江南女性文学形象。为此,笔者从文艺民俗学的视角对江南女性民俗进行整体观照,并试图以此为突破口创建现代文学女性文学形象研究的新视角。

一、乡村都市二元化的文学展演空间

在中国现代文学曲折壮阔的历史长河中,“乡土”与“都市”是一组既对立又和谐的主题,也是众多现代文学作家赖以栖息的心灵家园。正如吴福辉先生所言:“现代文学一个经久不衰的题旨,是令人梦徊萦想的乡土和兀立的喧嚣卑俗的都会。”可以想见,乡土和都市构成了中国现代文学的基本地理版图,也成就了现代文学作家的乡土情结和都市梦想。有学者指出,文学中的“乡土”与“都市”不仅代表人类生活和工作的不同环境,同时还指向不同的文化空间、不同的生存方式和人生态度。基于对“乡土”与“都市”文学之关系的辩证认识,笔者认为,现代文学江南作家在这两重文化空间中塑造了许多城,乡女性形象,以民俗形成的乡村与都市两个地域范围论,江南现代文学范畴内也相应地孕育了乡土女性民俗和都市女性民俗两种民俗形态。
综观现代文学江南作家的创作,我们不难发现,作家笔下呈现出一组乡土女性民俗的群像,这些女性形象不同程度地渗透着婚姻、生育和信仰的民俗因子。在民俗文化的构建和阐释下,江南女性民俗文学形象得以充分展现,女性无论是作为婚姻礼俗的受害者、生养习俗的体验者还是信仰民俗的传播者,均从各个侧面展示了其强烈的个体意识与深刻的精神内涵。
婚姻民俗在乡土女性民俗中表现得最为典型。在现代文学江南作家笔下,抢婚、逼嫁婚、逃婚、冥婚、典妻婚、叔嫂婚、牌位婚等是触手可及的婚姻陋俗,在这张巨大的婚姻罗网中,女性个体意识和生命价值基本处于被泯灭状态。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就是抢婚和逼嫁婚的牺牲品;柔石笔下的“春宝娘”、许杰笔下的“吉顺的妻子”、台静农笔下的“李小的妻子”均是典妻婚或写卖婚的直接受害者。王鲁彦在《菊英的出嫁》中生动地展示了“冥婚”习俗,吴组缃则在《箓竹山房》里讲述了“抱牌位”成亲的二姑姑的悲惨命运。
在笔者看来,乡土女性民俗折射出了乡村女性群体坚韧顽强、与命运抗争的积极的人生观,她们中的绝大部分在婚姻陋俗的阴影笼罩下依然做出顽强的反抗,如祥林嫂以头破血流的代价诉说“逼醮婚”的残忍;春宝娘虽无外在强烈的举动,但在内心里却对“典妻婚”予以无情控诉;二姑姑在箓竹山庄偷窥新婚夫妇的行为更是对“牌位婚”采取的变异的反抗。当然,女性身上的自然人性及妥协性在作品中也有所呈现,这里有菊英娘为女儿操办“冥婚”时的些许兴奋,有汪大嫂为自己与汪二结为“叔嫂婚”的羞涩与宽慰,这让我们从中体会到乡土女性民俗在塑造女性文学形象时的丰富性与多维性。
费孝通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传统的农耕文化滋养了现代作家的乡土意识和“根”文化情结,具有启蒙意识的现代文学江南作家把亟需“发现”和“启蒙”的女性作为民俗演绎的主体,因而在他们的笔下诞生了上述一组组江南乡土女性民俗群像。从文艺创作的主体意识来看,作家笔下的那一系列乡土女性民俗形象也融会着作家们主观的创作意图。因为艺术不是纯客观地表现对象,而是糅合了创作主体的主观情感,艺术形象历来就带着作家的主观色彩。与乡村有着密切联系的现代文学江南作家书写了跟婚姻礼俗、生养习俗、信仰民俗等相关的江南女性文学民俗群像,以外显的民俗仪式为载体刻画女性形象,并借助内隐的民俗意念深层次地揭示出女性的内心,民俗仪式与民俗意念分别作为“能指”与“所指”共同作用于作为民俗主体的女性,从而完成对乡土女性民俗那种外在,内在、物质,精神的二元对立关系的书写。吴中杰先生指出,创作的起点是主客观的契合,这种契合需要两方面的条件:首先,作为客体的生活材料需要具有审美价值;其次,这种客体的审美价值必须符合创作主体的审美情趣。¨’由此看来,现代文学江南作家选择生活中的乡村女性作为其笔下文学作品的女主人公,并不是随意之举,而是有着审美鉴别的眼光,倾注了作家本人的主观情感,是一个将生活真实上升提炼到艺术真实的文学过程。
而与此相对的都市女性民俗则在娱乐民俗、社交民俗、信仰心意民俗等方面反映出了都市女性独特的价值观。与“乡村”这个民俗空间所不同的是,“都市”提供给了女性更多现代化的生活,使女性在参与摩登民俗的同时实现女性的自我价值。对都市女性民俗予以文学关注的当属海派都市文学,海派都市文学“摩登、现代”的特质为都市女性民俗的生长提供了温润的土壤。娱乐、社交民俗是都市女性寻求自由空间、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载体,虽然作家笔下有“坐台子”“转台子”“塞狗洞”等阴暗、负面的舞场民俗,但这毕竟是都市里涌现的一道独特的“民俗风景线”。而对于都市女性在神灵信仰、烧香习俗、都市庙会、民间俗信等的叙写,则反映出都市女性在凡俗中演绎内心狂欢、在奢华中追求生命价值的情感依托。
都市女性的婚姻心意民俗是伴随其日常婚姻生活而产生的。在都市女性看来,理想的婚姻是她们获取人生价值、追求理想生活的根本保障。为此,“白流苏”“苏怀青”等采取了与传统乡村女性截然不同的方式,大胆追求、选择自己理想的配偶;即便是“曹七巧”“婵阿姨”等虽未直接表露,但却在婚姻的心意民俗上表现出觉醒、欲求的趋势。在笔者看来,地处江南的都市女性在婚姻生活中,其内心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阿尼姆斯”缺失的现象,上述这些生活在都市中的女主人公均不同程度地经历了“阿尼姆斯”原型缺失、找寻、受挫的内心之痛,都市喧哗而又抑郁的环境是促使她们内心心意民俗趋同的重要因素。可以说,是都市成就了这些不同寻常的女性形象,也是都市孕育了这些女性特有的都市心意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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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文学是一种仪式,以重复出现的模式呈现。弗莱在《批评的解剖》一书中将整个文学视作是由春季、夏季、秋季、冬季组成的类似自然循环的叙事结构,分别相对应喜剧、传奇、悲剧、嘲弄和讽刺。在此基础上,弗莱还从宏观上考察文学作品,将文学视为有机的、完整的一体,而每部文学作品只是这个“有机体”中的其中一个细胞。细细推究我们不难发现,江南女性民俗在文学活动中也是以“仪式”的方式展演着。倘若将江南区域内的女性民俗视为一体,那么乡土女性民俗与都市女性民俗之间的互动就会是一个类似大自然的“循环”。这种“循环”一方面体现为空间的融通,“乡村”与“都市”仅是两种借以论说的文学话语体系,并非绝对的空间上的区别与隔裂,有时两者在一定的语境下可以适当地重叠、交汇。另一方面,这种“循环”也体现在民俗的基调上。一般而言,现代文学江南作家对于乡土女性民俗多采取批判、揭露的文学表现方式,更倾向于弗莱所谓的“悲剧、嘲弄和讽刺”,其中所刻画的女性人物形象也多以“悲剧”主角的身份出现;而对于都市女性民俗的文学书写,作家们的笔调显然要柔和、随意得多。与乡土女性民俗所不同的是,都市女性民俗不是作为“内容”而是作为“背景”来表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读者在阅读有关都市女性民俗的作品时往往不能非常明显地、直接地觉察到“民俗的存在”与“女性人物关系”的原因所在。换言之,都市女性民俗更多地倾向于表现“喜剧、传奇”,因此它常常以“狂欢化”“摩登”的面貌现世。按照弗莱的批评理论,那些“喜剧、传奇、悲剧、嘲弄和讽刺”分别相对应的是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况且乡土、都市两种类型的女性民俗在各自展演的过程中均伴随着不同形式的民俗仪式,也即它们都十分重视民俗在刻画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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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中的主导作用,于是春夏和秋冬的自然循环便构成了一场特殊的“文学仪式”。
其次,文学是一种象征性的交际活动,它有着自己独特的叙述和表意方式,并与读者构成互动的、多维的审美交流。“象征一般是直接呈现于感性观照的一种现成的外在事物,对这种外在事物并不直接就它本身来看,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种较广泛较普遍的意义来看。”引就江南女性民俗而言,文学的象征更多的是建立在其“仪式”的意义上。具体地说,春季和夏季是象征具有“喜剧、传奇”倾向的都市女性民俗,而秋季和冬季则是象征具有“悲剧、嘲弄和讽刺”意味的乡土女性民俗。当然,象征也是审美意象最基本的表现手段。按照童庆炳的说法,文学意象实际上都是观念意象,那种表现审美理想充分的意象就是审美意象。文学作为象征性的交际活动自然也十分注重“审美意象”的运用。专注于乡土女性民俗创作的作家由于更多的是采取批判揭露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其笔下的审美意象也如秋冬时期的自然现象是压抑的、低沉的,因而也呈现出一种“悲剧式”的美感,于是就有了祥林嫂、春宝娘、菊英娘、汪大嫂、二姑姑等女性形象。相反,以都市女性民俗作为人物活动背景的作家由于采取了客观叙述的口吻,兼以浪漫主义、心理分析等创作手法,其笔下的审美意象便如春夏时期的阳光是热烈的、奔放的,有时也呈现出“怪诞、畸形”的审美意蕴,如同曹七巧、白流苏、婵阿姨以及那些都市中的“恶之花”。
文学是一种重复出现的仪式,也是一种象征性的交际活动。我们在对江南女性民俗的文学叙述模式进行分析解构的同时,也深刻体会到其内部所蕴含的具有江南叙事特点的女性心意民俗,这是对文学叙述模式的深层解构。心意民俗处于民俗的内核状态,是民俗思维的核心,因此从心意民俗中也往往能出一个族群内在的和外在的一些东西。江南女性心意民俗沉淀于江南女性这一群体的心底,构成了江南女性特定的深层心态和思维模式,呈现出江南独有的色调与韵味,即“婉约性”“两难性”“妥协性”的三者合一。
“一种文化就像是一个人,是思想和行为的一个或多或少贯一的模式。每一种文化中都会形成一种并不必然是其他社会形态都有的独特的意图。”以“女性民俗”这种独特的文化形态为切入口对现代文学江南女性形象进行解析,让我们得以从文学原型和文学叙述模式角度对江南女性民俗作深层次的文学考察,也让我们得以触摸到女性文学原型背后所潜藏着的心理原型,体会到那种具有江南美学意蕴的女性心意民俗。那些深深打上江南地域、文化、民俗“烙印”的女性民俗自然而然地镌刻在了文学女性形象之上,因此无论是江南乡村还是都市的女性文学民俗形,象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都是独一无二的。现代文学江南作家正是找准了“女性民俗”的切口,以一种新的视角关注女性、关注现实,给当下文学创作及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启示!
[本文为201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江南女性民俗的文学展演研究——以现代文学江南作家为例”(项目编号:11JCZW02YB)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责任编辑:孟春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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