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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当代中国公共利益法律表达

收藏本文 2024-01-27 点赞:4894 浏览:1426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以学科的视角看,公共利益这个概念在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都一直被广泛的讨论;对于法学领域来说,法理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等法学分支学科对这个不足也都有所关注;即便进一步缩小关注范围至法理学的领域中,对于公共利益的探讨也有着众多的不同进路。由于公共利益相关行政公权力运转实践中一直有着的较多争议,曾经一段时间中,围绕公共利益相关论述不足产出大量的探讨成果出现。近来,虽然相关实践中仍不断的有公共利益热点案例的发生,然而学者们对公共利益的讨论热情似乎渐有减退。浅析现有的对公共利益相关不足的探讨成果可以发现,此种近况的出现可能主要归结于以下等方面理由:第一,现有的对公共利益相关学术探讨成果基本对公共利益争议的主要不足已有较为全面的覆盖,并且在每一具体方面都有较多的讨论;第二,虽然对公共利益相关不足有着众多的著述,但是对公共利益的基本不足还有着比较大的争议,对公共利益相关不足探讨已经逐步的陷入“泥潭”之中,向前推进愈发困难。要想转变这种局面,则必须寻找新的探讨方向,冲出这个“泥潭”。本论文即以这种立场出发,以我国现行有效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层级的规范性法律文本中的含公共利益条款出发,通过对这些大量重复出现的含公共利益法律条文的浅析探讨,试图发现当代我国公共利益在法律这种最权威、最的文本中的意思表达。本论文是通过三大部分展开对此不足的论述的,第一部分将通过对公共利益同在我国法律中与公共利益用法类似的概念进行比较,对公共利益的含义、法律地位进行辨析。第二部分将结合第一部分的浅析,进一步对公共利益在我国法律中所做的作用表达进行探析,对公共利益的法律表达做类型化探究,探讨公共利益的表达机制。第三部分将根据第二部分的浅析,探寻我国公共利益的法律表达中有着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方向性的改善倡议。通过上面陈述的的浅析、探讨,可以得出结论,涉公共利益公权力运作实践中的种种现实不足产生的根源不仅仅在于公共利益论述上的争议以及涉公共利益的公权力运转的不规范的不足,而更在于涉公共利益不足在立法上的固有瑕疵。所以,若想改善公共利益相关法律实践,则首先需以国家立法层面着手。具体来说,若想转变涉公共利益执法中的不良情况,抛开其他方式不说,需要在立法层面在三个大的方向进行改善:第一,解决公共利益法律规范操作性差的不足,需对具体语境中公共利益的界定主体、界定程序等相关制度进行改善;第二,建立公共利益界定参与机制,使个体在牵涉到公共利益决定、决策中时可以通过正当的程序反馈个体的意见;第三,改善涉公共利益公权力运转的私权利救济机制。诚然,当下涉公共利益公权力运转实践中的不足可能不仅仅是通过立法就可以解决的,但是如果忽略以立法角度进行改善的话,最终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无法以根本上解决公共利益相关实践不足。关键词:公共利益论文语境论文机制论文程序论文

    摘要4-6

    Abstract6-9

    引言9-17

    (一) 探讨的源起9-11

    (二) 探讨的路径、可行性论证及论述限定说明11-14

    (三) 探讨策略14-15

    (四) 论文结构15-17

    一、 当代中国公共利益的法律作用辨析17-28

    (一) 公共利益和相关概念的辨析17-20

    (二) 当代中国公共利益的利用语境20-24

    (三) 当代中国公共利益的法律地位24-27

    (四) 当代中国公共利益的法律含义27-28

    二、 当代中国公共利益的法律表达现实28-41

    (一) 当代中国公共利益法律表达的类型化浅析28-34

    (二) 当代中国公共利益的法律表达特点34-38

    (三) 当代中国公共利益的法律表达机制38-41

    三、 当代中国公共利益法律表达有着的不足及其解决41-47

    (一) 当代中国公共利益法律表达有着的不足41-44

    (二) 当代中国公共利益法律表达不足的解决44-47

    结论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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