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经济 >> 金融 >> 国际金融 >试析金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法律构建学术

试析金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法律构建学术

收藏本文 2024-04-20 点赞:24634 浏览:109295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作为向农村和农业提供金融怎么写作的重要力量,联系到我国农村经济的进展。农村信用社曾经是我国农村地区主要的金融机构,但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革新和进展,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目标越来越偏离其怎么写作“三农”的经营宗旨。同时农村信用社功能的异化给农村金融市场,特别是农村金融低端市场留下了很大的空白。此外,我国现行法律在保障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进展方面,只有一些相关的暂行规定或指导意见,政府相关部门只是用管理商业银行的法律来监管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出台一部针对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律,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也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进展。旧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不断向商业性金融组织转变,而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也在不断产生,在这一制度变迁的历程中法律应当扮演什么角色。基于以上理由,本论文在浅析目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进展的近况、困难的同时,针对现有法律制度供应的缺位不足,提出解决对策。首先,应当加速立法的步伐,制定一部专门针对农村地区的《农村合作金融法》,以立法方面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进展保驾护航。同时,国外一些国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之所以进展的相当成熟,归其理由就是国家有完备的立法和宽松适度的监管原则,这些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其次可以以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法律制度方面明确其组织形式、产权制度等;外部法律制度的保障方面,则需要给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进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此外我们的政府应该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给予扶持和优惠政策,建立合理的监管原则,推动农村金融健康进展。本论文探讨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总结国内外目前的探讨成果,提出旧有的农村合作组织已经发生异化,本论文探讨的重点是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第二部分介绍合作金融的论述释义以及我国农村传统合作金融。详细阐述了合作经济和合作金融的概念、原则以及我国农村传统合作金融的方式。第三部分介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生背景及进展情况。之所以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我国各地蓬勃进展,是因为目前农村经济进展迅速,资金需求量大,传统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生异化,向商业性靠拢,而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并不能完全解决农村地区融资难的不足。第四部分总结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立法近况:没有专门的法律配套措施,一些指导意见或暂行规定也没有明确其产权制度、组织系统,政府有时过分干预阻碍其进展,监管系统的不健全也是法律保障方面的缺位。第五部分介绍比较有特点的国外合作金融组织的进展背景及近况。国外一般是先立法,由此农村合作组织有国家改善的法律制度做后盾,同时国家也给农村合作组织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并给予优惠扶持政策,由此合作金融组织才能迅速进展壮大。第六部分是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对策:以内部法律制度方面,要明确其怎么写作对象和经营范围,明确组织设立、退出机制,明确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以外部法律制度方面,要健全法律系统结构,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其进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拓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资金来源渠道;此外要正确处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和政府的联系,建立政府干预的约束制度和优惠扶持政策,同时政府可以引导和帮助成立一个行业自律组织,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健康进展。关键词:合作金融论文农村资金互助社论文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论文法律构建论文

    摘要4-6

    Abstract6-13

    1 绪论13-18

    1.1 选题的背景和作用13-14

    1.2 国内外相关文献评述14-17

    1.2.1 国外相关探讨情况14-15

    1.2.2 国内相关探讨情况15-16

    1.2.3 评述16-17

    1.3 探讨的内容与重点解决的不足17-18

    2 合作金融的论述释义及我国农村传统合作金融18-22

    2.1 合作经济与合作金融18-19

    2.1.1 合作经济18

    2.1.2 合作金融18-19

    2.1.3 农村合作金融19

    2.2 我国农村传统合作金融19-22

    2.2.1 民间合作金融组织19-20

    2.2.2 农村信用合作社20

    2.2.3 农村合作银行20-22

    3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生背景及进展情况22-29

    3.1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生背景22-26

    3.1.1 农村经济进展,金融需求旺盛22-23

    3.1.2 传统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异化23-24

    3.1.3 商业性金融机构退出农村市场24

    3.1.4 政策性金融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24-25

    3.1.5 民间金融活跃,潜在风险巨大25

    3.1.6 合作金融更加适应“三农”进展的需要25-26

    3.2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进展情况26-29

    3.2.1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兴起及进展26-27

    3.2.2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组织系统27

    3.2.3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股权制度27-28

    3.2.4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管理制度28

    3.2.5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责任形式28

    3.2.6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监管制度28-29

    4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立法的近况29-35

    4.1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立法的近况29-30

    4.1.1 《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29

    4.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9-30

    4.2 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立法的检讨30-35

    4.2.1 缺乏明确的立法指导思想30-31

    4.2.2 缺乏改善的法律配套措施31

    4.2.3 产权制度不明确31-32

    4.2.4 组织成员的不足32

    4.2.5 忽略对政府干预行为的规制32

    4.2.6 政府引导和支持不足32-33

    4.2.7 金融监管系统不健全33-35

    5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的实践与启迪35-40

    5.1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的实践35-38

    5.1.1 美国合作金融进展方式与特点35-36

    5.1.2 日本合作金融进展方式与特点36-37

    5.1.3 德国合作金融进展方式与特点37-38

    5.2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的经验总结与启迪38-40

    5.2.1 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完备的立法38-39

    5.2.2 组织系统层次分明,相对独立39

    5.2.3 坚持管理39

    5.2.4 政府支持对合作金融的进展至关重要39-40

    6 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进展的法律对策40-51

    6.1 改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法律制度40-44

    6.1.1 明确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地位40

    6.1.2 明确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怎么写作对象和经营范围40-41

    6.1.3 明确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设立、变更和退出机制41

    6.1.4 做好社员吸收工作,扩大受益面41-42

    6.1.5 确定合理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产权制度42-43

    6.1.6 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和合理的利率方式43

    6.1.7 建立风险与利益均分机制43-44

    6.2 改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外部法律制度44-48

    6.2.1 优化外部竞争环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44-45

    6.2.2 健全法律系统结构,加强部门法律之间的协调45

    6.2.3 拓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资金来源渠道45-46

    6.2.4 加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文化建设46-47

    6.2.5 健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四项具体制度47-48

    6.3 正确处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与政府的联系48-51

    6.3.1 建立政府干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约束制度48

    6.3.2 明确国家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优惠扶持政策48-49

    6.3.3 强化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监管机制49-50

    6.3.4 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行业自律组织50-51

    7 结语51-52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