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6
Abstract6-12
1 引言12-21
1.1 选题的背景及探讨的作用12-13
1.1.1 选题的背景12
1.1.2 探讨的作用12-13
1.2 文献综述13-19
1.2.1 国外的相关探讨13-15
1.2.2 国内的相关探讨15-19
1.2.3 简单评述19
1.3 探讨内容及探讨策略19-21
1.3.1 探讨策略19
1.3.2 探讨内容19-21
2 我国西部农村金融需求特点浅析及制约西部农村金融需求的相关法律因素21-28
2.1 西部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21-24
2.1.1 投资能力弱,贷款需求规模小21-22
2.1.2 生活消费贷款多,经济生产性贷款少22-23
2.1.3 收入水平与其贷款规模呈正相关联系23-24
2.2 制约我国西部农村金融需求的法律因素浅析24-28
2.2.1 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构建忽略了农村公民金融需求的能力24-26
2.2.2 现有的政策、立法无法刺激西部农村公民的金融需求意愿26-28
3 我国西部农村金融供给特点浅析及制约西部农村金融供给的相关法律因素28-36
3.1 西部农村金融供给的特点28-29
3.1.1 农村小额贷款成本高28
3.1.2 信贷程序繁琐28
3.1.3 贷方放贷成本和风险相对较高28-29
3.1.4 抵押品变现和可经营性差29
3.2 制约我国西部农村金融供给的法律因素浅析29-36
3.2.1 现有金融立法限制了西部地区农村金融组织形式的多元化进展29-33
3.2.2 政策性银行的立法缺位,其倡导性职能不能有效发挥33-34
3.2.3 法律上承认的农村有效担保物的范围较窄34
3.2.4 农业政策保险法律制度缺失34-36
4 我国西部农村金融不足的实质和关键及改善农村金融立法的必要性和现实性36-45
4.1 我国西部农村金融不足的实质36-42
4.1.1 经济进展不足与落后造成的金融有效需求不足36-38
4.1.2 农村金融供给结构不足38-41
4.1.3 金融立法对对农村金融进展的制约41-42
4.2 改善农村金融立法的必要性和现实性42-45
4.2.1 改善农村金融立法的必要性42-43
4.2.2 改善农村金融立法的现实性43-45
5 国外成功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的立法借鉴45-48
5.1 国外解决农村金融需求的途径45-46
5.1.1 韩国政府通过利率革新和改善的合作社组织开展农户储蓄运动45
5.1.2 发达国家强制农民接受教育有法律制度的保障45-46
5.2 国外解决农村金融供给的成功渠道46-48
5.2.1 印度改善的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立法46
5.2.2 孟加拉国改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46-48
6 改善我国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立法性倡议48-65
6.1 明确调控我国西部农村金融推动经济进展的法律原则48-49
6.1.1 推动农村经济进展为原则48
6.1.2 不影响国家金融安全前提下尽可能以自由进展为原则48-49
6.1.3 政府积极帮助和支持为原则49
6.2 通过立法积极推进和强化政府对西部农村的怎么写作功能,提升农村金融有效需求49-52
6.2.1 通过政策强制农民接受教育,刺激西部农村农民的金融需求意愿49-51
6.2.2 通过政策立法推动政府引导提升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能力51-52
6.3 通过立法推动西部农村金融机构的多样化进展,有效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52-61
6.3.1 农村金融法律制度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准确定位52-56
6.3.1.1 农业进展银行的法律定位--引导农村资金回流52-54
6.3.1.2 农村信用社的法律定位—支农主力军54-56
6.3.1.3 邮政储蓄的法律定位—走商业化道路56
6.3.2 使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化,并分别立法规制56-61
6.3.2.1 对不同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分别立法规制56-58
6.3.2.2 构建农村合作金融规范系统58-60
6.3.2.3 通过立法积极推动非组织化农村民间借贷的进展60-61
6.4 农村金融监管制度革新61-65
6.4.1 明确农村金融监管的方式61
6.4.2 针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多元主体设置多层次的监管机构61-62
6.4.3 明确农村金融监管的方式62
6.4.4 确定农村金融监管的标准62-65
7 构建农村金融辅助制度法律规范系统65-67
7.1 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担保法律制度65
7.2 健全农村金融风险保障法律制度65-67
8 结语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