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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和生态智慧

收藏本文 2024-01-20 点赞:18044 浏览:81808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在当代社会中,凡是成功者,不仅要乐善好施,以自己的财富回馈社会,而且要有强烈的环保行为,以增进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创造绿色和谐家园,共同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当人类跨进21世纪的时候,为了推进社会的持续发展,必须解决当前人类所面临的生态环保问题。由于天人关系的失衡而造成的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从根本上危及到人类自身的生存。正确认识与处理天人关系,我们有必要从道家哲学和辩证法中吸取生态智慧,从而推进这一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道法自然”;绿色生活;生态智慧
[]A [文章编号]1007-5801(2011)05-0109-04

一、“道法自然”的生态价值

“道法自然”这一命题出于《老子》第二十五章。老子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所谓“自然”,并不是指存在于人之外的自然界。它有三层涵义:一是形容“道”和宇宙万物的“本然如此”、“自然而然”的天赋状况,犹如“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民)莫之令而自均。”(《老子》第三十二章)天“降甘露”并不是他者(人或神)的命令,而是天地和谐运行而自降,完全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现象。“自然”是一个副词,而不是一个名词;二是指“道”和宇宙万物的“天性”、“本性”或“真性”;三是指“道”和宇宙万物因其自然本性而具有的存在形式与活动规则。这是“道”和万物的最根本的法则,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要受到这一法则的制约。“道法自然”是道家哲学的核心价值理念。
“道法自然”的伟大思想,为解决当代生态环境危机提供了有益的思想启迪和历史借鉴,不能不令当代学者叹服。现代历史学家汤因比先生高度称赞道家的这一生态观念,认为道家的“人要征服宇宙就遭到失败”的认识,是一种“宝贵的直觉。”(《展望二十一世纪》)美国著名物理学家弗·卡普拉认为在东方传统文化中,“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善的生态智慧”。日本著名学者汤川秀树先生也指出:在两千多年前,老子“就已经预见到了今天人类文明的状态,使人感到惊讶的总是生活在科学文明发展以前某一时代,老子怎么会向近始的科学文明提出那么严厉的指控。”(《创造力和直觉》)这些当代著名学者称赞“道法自然”的生态思想,是要在历史的回忆中为人类提供对现实生活的理解,寻求解决当代科学文明危机的新的思维方法。道家的“道法自然”思想,能够为现代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新的哲学根据,用以补充和修正西方长期以来流行的“天人对立”的思维模式,引导人类把尊重、爱护自然转化为内心的道德律令,自觉地顺应自然、师法自然、亲近自然,真正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这就是“道法自然”生态思想的现代社会价值所在。
老子根据“道法自然”的价值观,提出了他的生态环保思想。从生态环保层面,所谓“道法自然”,主要有两层含义:
从正面上,要求“以天合天”。这里所谓“天”,就是“自然”,“以天合天”就是以人之自然本性“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六十四章)即人只能辅助成全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强调人类改造自然要遵循因性而行,顺性而动,切不可为了达到某种人类功利目的而妄为而强为。《庄子·达生》篇里说,巧匠梓庆制作钟鼓,钟鼓作成后,人皆惊叹为鬼斧神工,精妙绝伦。为什么他能够达到鬼斧神工的艺术水平呢?因为梓庆制作钟鼓的心态,完全进入了“忘吾”的心斋境界。从一开始,梓庆即以安定心灵为念,不敢耗神劳想,既没有“庆赏爵禄”的欲求,也没有“非誉巧拙”的意念,完全忘却了“小我”的存在,而与天地合为一体,这就是“坐忘”的工夫。由于梓庆始终能够保持自然清静无为的心态,“以天合天”,顺应树木的自然质地制作钟鼓,遂成浑然一体的艺术作品。人在改造自然过程中,亦应全力排除人类“小我”的私心杂念,决不能按照人类的“贪欲”妄为、强为,而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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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努力做到“以天合天”,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和谐境地。
从反面上,要求“无以人灭天”,即不能按照人的私欲和主观愿望去随意地改变自然。天地万物都有其自然本性及其生存方式,不可按照人的私欲随意加以改变。人的行为应当合于自然,顺乎性命之情。庄子指出:天地间的生物,“合者不为骈,而枝者不为岐;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意思是说:足大指与第二指并联,旁生的手指,都是出于自然本性。所以,结合的拇指并不是骈联,分出之指也不是有余,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如果根据人的愿望逆性妄行,合者分离,枝者骈联,长者切断,短者接长,必将事与愿违。真可谓是“凫(音“浮”)胫(野鸭小腿)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庄子·拼拇》)这是一种“残生伤性”、破坏生物多样性的错误行为。
这里,我讲一个“鲁侯养鸟”的故事。《庄子·至乐》篇记载:“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迎)而觞(音“伤”宴饮)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中国古代有一个鲁国,是一个小国家,在今天山东曲阜一带。有一天,在鲁郊发现了一只海鸟,长得非常漂亮,认为是一种神鸟,鲁侯很喜欢它,就叫人把这只鸟捉住迎进国君的太庙里去。鲁侯又是怎样喂养这只鸟呢?他采取“以己养养鸟”的方法,即按照国君的生活方式来养这只鸟。每天把这只鸟关在笼子里面,送酒给它饮,供给鸟吃的是太宰之食,也就是国君吃的最高级最丰盛的牛羊豕食品,甚至拿整头猪肉喂这只鸟。鸟听的音乐是《九韶》之乐,也是鲁侯享受的最高雅的音乐,演奏给这只鸟听。结果海鸟吓得目眩心悲,整天打哆嗦,肉也不敢吃一块,酒也不敢饮一杯,音乐也听不进去,三天就因恐惧而死。鲁侯把国君的生活方式强加给海鸟,完全违背了海鸟的自然本性,是一种残杀生命的愚蠢行为。如果能够顺其鸟的自然本性,采取“以鸟养养鸟”的方法,把海鸟放归大自然里。《九韶》之乐,人虽爱听,“鸟闻之而飞”;“鱼处水而生,人处水而死”。人与鸟的本性、好恶、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都是相异的。所以圣贤“不一其能,不同其事”。
清代书画家郑板桥较之鲁侯要聪明得多。郑板桥52岁得子,甚为宠爱,但因在山东潍县做官,不得不把儿子托付给弟弟照看。有一天,家人带回一个鸟笼,关了一只小鸟,给郑板桥的儿子玩。这孩子却说:“爸爸不许笼中养鸟。我图愉悦,囚鸟于笼。何情何理?”说得大家连连称是。正在这时,信使送来了郑板桥的家书。信中释日:“所云不得笼中养鸟,而予又未尝不爱鸟,但养之有道耳。欲养鸟莫如多种树,使绕屋数百株,扶疏茂密,为鸟国鸟家。将旦时,睡梦初醒,尚辗转在被,听一片啁啾,如《云门》、《咸池》之奏,披衣而起颊面漱口啜茗……目不暇接,固非一笼一羽之乐而已。大率平生乐趣,欲以天地为同,江汉为池,各适其天,斯为大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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