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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在毒品案件侦查中运用查抄袭率

收藏本文 2024-03-14 点赞:12505 浏览:4831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毒品案件侦查往往是从情报、线索开始,而不是接到报案后启动的;毒品案件往往没有明确具体的犯罪现场,涉及广泛的区域。毒品案件的特点决定了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有其特殊性。针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刑事科学技术在毒品案件侦查中发挥了特殊且重要的作用。本文拟从毒品案件侦查中的难点出发,探讨刑事科学技术在毒品案件侦查中的作用、运用现状以及发展趋势。
【关键词】刑事科学技术;毒品;侦查
1007-4309(2013)02-0087-2
当今世界,全球化的毒品问题已经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极大的威胁。在禁毒斗争中,刑事科学技术在其中发挥了支撑作用,不仅为侦查提供了线索,划定了侦查范围,而且在认定案件性质和确定侦查方向上起到了关键作用。禁毒侦查部门在侦破毒品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相关的刑事科学技术手段,努力去寻找、发现和收集有关的痕迹、物证,并利用其揭露、证实和打击毒品犯罪。因此,刑事科学技术的有效运用对毒品案件的侦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毒品案件侦查中的难点

(一)取证难

一般刑事案件发生后,通常具有一个或多个犯罪现场,其犯罪现场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从现场勘查中较易收集证据。但是,多数毒品案件特别是、运输、贩卖毒品案件一般没有明确、具体的发案现场,其现场表现形式常常呈现出流动状态,往往没有固定的发案现场。具有涉及区域广、面宽、线长等特点,大宗的毒品案件不仅会出现情况各异的多个犯罪地甚至跨境、跨区域的犯罪地,还会出现、运输、贩卖、制造等多个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的犯罪现场。交易毒品现场特别是零包毒品交易现场具有其伪装性强、方式隐蔽、瞬间完成、不留痕迹的特点,很难通过现场勘查提取到痕迹物证以及通过指纹鉴定、痕迹鉴定等同一认定的方法破获毒品案件。
毒品案件没有通常意义上的被害人,因而也没有特定的报案人,难以通过现场访问当事人、受害人或通过走访调查发现犯罪线索和证据。犯罪分子往往也会采取各种手段,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销毁能够证明自己犯罪的证据,毒品案件往往是依靠许多秘密侦查的方法才能得到。

(二)认定难

与普通刑事案件的侦破不同,毒品案件的侦破通常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和查获在案毒品;二是抓人与缴毒需同时进行;三是有其他证据证明所抓犯罪嫌疑人与毒品存在特定联系,即人和毒品能够互相印证。长期以来,各地对毒品案件现场的勘查工作有所忽视,导致毒品案件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主要是以言词证据为主而实物证据则较少。
目前,认定毒品的归属问题存在很多难题,特别是对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藏匿毒品时认定毒品的归属更加困难。犯罪嫌疑人或因恐惧而抵赖,或因本身无罪拒不供述。犯罪分子往往也会采取各种手段,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销毁能够证明自己犯罪的证据,因而能够获取的有形痕迹少。

二、刑事科学技术在毒品案件侦查中的作用

刑事技术是侦查工作的重要手段,它的主要任务是运用一切可能的科学技术的知识手段,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科学证据。刑事技术怎么写作于侦查破案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基本任务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犯罪现场参与勘验和检查;二是根据办案单位的委托和聘请,对于犯罪有关的物证进行检验和鉴定。刑事科学技术在毒品案件侦查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刑事科学技术的正确运用能够为揭露、证实犯罪提供可靠的科学证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了刑事技术在侦查、起诉和审判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从勘验犯罪现场开始直到最后破案,在侦查活动的各阶段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运用刑事科学技术发现、提取、收集与毒品相关的各种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如指纹,在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毒品以及毒品包装物是自己的情况下,从毒品或包装物上提取指纹,经鉴定同一,可以直接认定其作案的事实;利用物证分析技术对毒品进行检验,为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为案件起诉、定罪量刑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同时刑事技术所提供的各类鉴定书是毒品案件侦破中必不可少的证据,也是确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重要证据。
(二)在毒品案件侦查过程中,使刑事科学技术从“被动型”转向“主动型”,充分发挥其在侦查破案中的潜在优势
因为毒品案件往往没有固定的犯罪现场,因此,在实践中存在对言辞证据以外证据的收集不到位甚至忽视的情况。有些侦查员在缴获了毒品,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进过犯罪嫌疑人供认罪行后,就认为大功告成了。而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审判程序后,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翻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定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为克服侦查经验思维的不足,需要从被动使用刑事科学技术转向为以刑事科学技术指导的侦查理论思维,使侦查思维更具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例如在公开查缉中,用缉毒犬和先进设备如用X、Y射线的核技术配合查缉,将刑事科学技术与情报、常规查问相结合,会大大提高毒品案件侦破效率。

(三)刑事科学技术在认定案件性质,划定案件范围上起决定性作用

毒品案件定案最直接的证据就是毒品本身。从毒品的性质来看,它属于化学品,从其作用方式来看属于复杂的生物化学反应。因此,利用化学手段的刑事科学技术的有效运用对毒品案件的侦破起着决定性作用。为了提供刑事、海关、边防检查人员随时快速检验毒品携带可疑物品是否为毒品,有关专家研制了快速、简便的检验毒品的方法及小型、携带方便的检验装置。现场快速检验能起到初检、筛选的作用,可初步认定嫌疑物是否为毒品,为进一步精确的定性、定量分析指明方向。毒品检验对侦破、审理毒品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毒品的定性分析结果是贩毒案成立与否的定案依据,同时也是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其次,毒品的定量分析结果、毒品样品中其他成分的定性、定量分析结果能为侦查人员判断毒品来源、产地、生产途径,进一步确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提供科学依据和重要线索,为迅速、准确的侦破、审理毒品案件,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提供技术怎么写作;最后,毒品样品中其他成分的定性、定量分析结果还能为机关判断有关毒品案件是否并案侦查提供重要线索。毒品检验的鉴定结果对毒品案件的检察起诉、量刑裁决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刑事科学技术在毒品案件侦查中的应用现状

(一)侦查人员的技术意识不强,对技术手段的重视不够

侦查人员的技术知识不强,过分依赖技术人员的结论,不能验证技术人员的对错。所以刑事技术只是为案件提供了一些零散的线索,不能提供更加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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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析价值的线索。无论是一般案件还是重大案件,侦查与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缺乏交流及对案件的研究分析,往往是发案时一起上,破案时各干各的。相互之间缺乏交流,降低了破案效率。把刑事技术运用于实际的缉毒工作中,要加强侦查人员技术意识,把刑事技术视为侦查破案的有效手段

(二)侦查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忽视刑事科学技术在搜集证据中的重要性

由于毒品犯罪活动隐蔽,组织严密,手段变化多端,对犯罪行为人定罪的难度很大,因此在取证方面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收集毒品、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还要注意利用刑事科学技术收集那些间接地、容易被忽视但能够起到佐证作用的证据,例如物证、书证等来加以印证,必须使得毒品案件的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而对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明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因此,要加强侦查人员的证据法的意识,在构建毒品案件的证据体系中有意识地运用证据法知识去收集、保全证据。
2008年6月1日贯彻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第一章总则第八条:“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随着科技的发展,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在毒品案件侦查中应充分发挥刑事科学技术的作用,有效地解决毒品案件侦查中的疑难问题,更好地为侦查办案怎么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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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岳峰(1988- ):女,中国刑事学院禁毒学2010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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