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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网络社会下信息失控对政府治理挑战电大

收藏本文 2024-04-07 点赞:7061 浏览:2275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 本文从网络全球化、网络容量无限化、网络空间个性化自由化、网络信息被人为操纵等方面对网络社会信息失控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然后从虚检测信息的大量充斥、信息选择难度的日益增大、信息失去方向指引和被错误引导等方面阐述了信息失控的具体表现形式,再次,对由此将对政府治理带来的挑战进行了预测和分析,最后提出了一些概括性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网络社会 信息失控 政府治理 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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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信息技术革命催生了一种新的社会模式,即网络社会。互联网的到来,特别是信息全球化的到来,带给人们的有喜有忧。喜的是网络技术的发展给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带来了便利,提高了人类生产的效率和效益,提高了人类生活的水平和质量。忧的是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也会给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各方面带来巨大冲击。特别是互联网的固有特性,使得信息在网络中的传播具有完全的自由性和放任性。而这种自由和放任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失去控制,而网络信息一旦失去政府的控制并达到一定程度,就将对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而这无疑是对政府治理的一个巨大挑战。

一、网络信息失控的原因分析

网络信息失控,也就是信息的流动超出人的控制范围,由于网络信息本身没有自我筛选的功能,因此信息的流动是人的行为的结果。网络信息失控的原因大致如下:

(一)网络的全球化。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已经冲破国界,使网络空间从固定不变到自由流动。信息的传播也因此突破了时空的局限。这无疑使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只要将鼠标轻轻一点,信息就会迅速触及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这一方面显示了信息交流的便捷性,同是也反映了信息具有更大的放任性和不可控性。

(二)网络容量的无限比。

网络是一个没有容量限制的信息载体。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与越来越离不开网络,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和人有关的几乎所有的信息都以各种形式融入到网络世界之中。而这些种类繁多、内容繁琐的各种信息的融入,并没有进过任何的整理和分类。也就是说,大量的信息都杂乱无序地共存于网络这个庞大的信息库中。这种网络信息的无限制的、无组织地自我扩张和膨胀,使得网络信息浩如烟海,人们在其中,仅仅作为一片小舟,茫然而找不到方向。

(三)网络空间的个性化、自由化。

如果说工业社会是崇尚团体合作和共同目标的社会,那么网络社会则是一个崇尚个性和自由的社会。人们作为网络社会的一个单元,具有很强的独立性。没有来自更高层级的约束,也没有来自共同目标的压力,每个人坐在电脑面前,便能自由地畅游于浩渺的网络世界。网络成了自由言论的天堂。的结果是,信息的表达没有了限制,同是也失去了对其设置评判标准的必要。于是,网络成了一个兼容并蓄的信息载体。而这种信息表达的主观性、自由性、多样性,让网络信息的控制几乎变得不可能。

(四)网络信息被人为操作。

正是因为网络的监管在某种程度上的困难,使得网络信息被人为操纵的可能性大大增大。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媒体和网络组织,试着通过操纵某些信息,来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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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和引导舆论,从而影响大众,以实现自己的预期目的。网络信息没有自我管理的功能,完全处于放任的状态。因此,随时都有被人为操纵的可能。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原因会导致网络信息的不可控,比如网络病毒的不断猖獗,使信息随时面临被泄露、更改甚至是丢失的威胁,从而引发网络系统的瘫痪。

二、信息失控对政府治理带来的挑战

(一)信息失控对政府权威的挑战。

网络时代的到来,使政府传统意义上的行政权威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毋庸置疑,在法律意义上,政府的权威仍然至高无上。但是,其影响民众的绝对权威地位正在被严重削弱。权威的多元化使得政府的绝对的权威受到挑战,政府在网络上的话语,变得不再有绝对的分量。面对政府权威的被分散和淡化,如何确定自己在众多的网络组织中的地位,以不断适应网络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是政府治理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信息失控使政府法制面临新的挑战。

法律制度具有天生的稳定性和统一性,而这种特性为政府的高效率的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网络社会是一个个独特个体的共存,正是这种对个体的宽容,使得网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而它恰恰不需要法制的统一的、权威的约束。因此,政府试图通过法律来统一网络和网络信息的意图难以实现。

三、政府应对挑战的对策建议

政府作为公共秩序的维护者,始终有着其无法替代的体制上的地位。无论网络社会将给世界带来多大的变化,市场化的自律天生的盲目性,必须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来实现社会的合理秩序。因此,面对信息的全球化和失控,政府应到尽快寻找一种合理的引导和规范社会秩序的途径。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以更加坦诚的姿态融入网络社会。

二、大力倡导民间组织的发展,建设公民社会。

三、保护主流文化,维护文化的民族特性。

四、尊重互联网,但是对于网络信息的虚检测传播予以严厉打击。

(作者:湘潭大学法学院10级法律硕士)
参考文献:
邹军.试论网络舆论的概念澄清和研究取向.新闻大学,2008(2).
李正华.网络舆论监督的临界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信息网络安全,2006(4).
[3]刘晓鹏.探寻疏导民意的最短途径.人民日报,2010年5月4日.
[4]李旭.我国网络法律规范问题不少,尚不能“依法治网”.检察日报,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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