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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源建筑行业农民工欠薪不足探源设计

收藏本文 2024-04-19 点赞:26747 浏览:12132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文多个角度对当前建筑行业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从而为提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提供依据。
关键词:建筑行业 农民工 欠薪 人力资源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转而投入到城市的生产建设过程中来,为城市的发展和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由于他们仍然是农村户口,并且在农忙时节会回家务农,因此其始终在农村和城市的夹缝中生存,流动性强。凡此种种都为他们的薪酬落实带来困难与挑战,因而农民工欠薪问题屡见不鲜,其中尤以建筑行业为甚。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原因如下:

一、历史发展角度

路径依赖是指人类社会中的技术演进或制度变迁均有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即一旦进入某一路径(无论是“好”还是“坏”)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在农村农民们集体生产,而年终才进行分配,因此在他们进入城市建筑行业后,这种平时计算工时而年终发放工资的形式为大多数农民工所接受,这是欠薪发生的前提条件。

二、政府角度

一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尽管国务院和建设部等部门下发了很多旨在解决农民工工资的文件和通知,但是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十分欠缺,加之《劳动法》的相关诉讼程序十分复杂,因此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仍欠缺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惩戒措施。
二是监督机制亟待完善。监管力度较弱也是建筑行业欠薪现象长久存在的温床。当欠薪问题发生时,行政部门间往往相互“踢皮球”,如此不仅拖延了问题解决的最佳时间,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的发生。作者在北京某建筑工地进行调查研究时,一位在建筑行业工作十余年的何师傅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其实政府已经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法律,关键是执行力度不行,没有一个监督的机制。我觉得其实这应该让大众去监督,让普通的人都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且这个声音能够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这样的监督机制才能达到一定的效果。如果仅仅是靠制定一个法律,那就仅仅是挂在墙上的法律,写在纸上的法律。”

三、人力资源管理角度

建筑行业具有项目的临时性强、复杂性大和农民工对薪酬变化的敏感性较高等特点,因此这也造成劳务公司的员工信息数据库无法建立,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无法帮助公司实现其整体发展目标,同时也缺乏针对性的人力资源培训、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如此自然无法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了,更无法提高农民工的专业素养和文化水平,无法激励农民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建设单位角度

从建筑单位

源于:论文 格式www.udooo.com

角度来看,当前建筑工地上的开发商大多是前期资金短缺,靠后期的追加,但后期的追加资金由于各种原因往往不能及时到位,而开发商长期无法支付工程款自然导致总承包公司无法给付劳务分包公司工程款,而处于生产链条最下层的农民工自然而然成为了受害者,要为欠薪埋单。很多政府领导为了搞业绩、树形象大搞政绩工程而不顾现实资金情况,他们拖欠承包商的钱自然也会由农民工负担,并且这些欠款往往更难追讨清偿。加上我国缺乏强制性法律法规和社会信用约束机制的现实,导致一些建设单位会恶意欠薪。

五、用人单位角度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劳务分包公司也越来越多,因此为了尽可能多地承接工程项目,提升竞争实力,很多施工队伍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而低价自然是以牺牲农民工的工资为代价的。建筑行业的“潜规则”之一就是垫资支付,只有那些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工人储备的劳务公司才能中标,因为他们可以先垫资进行施工等到工程完工时才能拿到工程款,正是这些不合理的招标规则给了开发商拖欠工程款的借口,并将欠薪直接转嫁给最底层的农民工。还有的情况是由于某些外力原因导致工程未竣工,合同无法履行,劳务分包公司或是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针对已完结部分不予以结算。或是某些劳务分包企业以质量不合格、拖延工期等理由为借口要从农民工工资中扣除损失而少支付或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另外层层转包分包不仅进一步压榨农民工所得还增加了用工关系的复杂性,从而在出现问题时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公司与包工头之间责任不清互相推诿。

六、农民工自身角度

首先,大多数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都是背井离乡,很多劳务公司和分包公司对这些农民工都有根深蒂固的思想,认为他们的劳动力廉价,再加上他们自身的习俗和语言文化的差异也使他们很难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因此他们和雇主之间很难真正形成平等的雇佣关系。
其次,他们自身的文化程度不高,大多仅是初中毕业,从事的也是体力劳动,因此,较低的文化素质令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缺乏竞争优势,加上他们的流动性十分大,这对其工资的保障也带来困难。另外,由于他们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因此大多没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只图眼前的经济利益而不想缴纳社会保障金,这些都为建筑公司和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了便利和掩护。
建筑工人何师傅对劳动合同自有自己的看法,他说,“从1995年到现在,《劳动法》颁布已经有十多年了,但到目前为止,很多工地上工人和用人单位没有一个书面的东西来证明他们有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我从2009年开始争取第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当时我考虑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和我通过法律来要求得到的经济利益相比好像有很大差距,我们工地当时的规定是如果工人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双倍工资,所有当时我就想这个劳动合同和实际能拿到手的钱来相比还是微不足道的。最后我选择了要钱而没有要合同。到现在为止,据我所知,没有一个建筑工地上有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一旦建筑工地上出现工伤,用人单位不会给你申报工伤的,他们一般都是和你私了,而私了一个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恐吓。”
最后,农民工的打工途径十分不规范。熟人关系削弱了农民工对工资及时发放的敏感度。据《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农民工打工主要依靠传统的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据调查,通过熟人或亲戚介绍的比例高达60.37%,而通过相似度检测或自己应聘的仅占14.20%和12.10%。从数据来看,大多数的农民工通过熟人关系进入建筑领域,而恰恰是因为熟人关系,也隐藏了劳动关系,增加了彼此间的信任。

七、社会角度

一是政府官员职业道德的缺失。有些官员利用法律的漏洞为建筑行业老板的违法行为大开“绿色通道”,他们已经不再是人民的公仆而只为资本代言,权利在他们手中就是以权谋私的工具。
二是建筑行业负责人社会道德的缺失。一些劳务分包公司和包工头在招聘农民工时故意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并用自己的智囊团队规避一定的法律风险,还十分注意不让农民工收集到他们在工地打工的任何证据资料,以此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是建筑行业整体的行业信用缺失。因为大多数劳务公司和建筑商这么多年以来已经习惯了用国家贷款去维持建筑行业的正常运转,而把他们自己的钱用来搞其他产业,进行其他的一些投资,这就属于稳打稳赚的那种,贷款来的钱亏了那算国家的,赚了的那部分自然要算自己的,这样又可以钱生钱。建筑行业一直以来就是这种运营方式,他们不会拿自己的钱来冒险的。因此一旦资金不足,他们就会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银行贷款,利用层层转包分包为自己营造三角债或是多头债的保护伞,从而使得大众对他们的行业信用度持很大怀疑态度。
参考文献
肖嘉坤.“民工荒”背后的农民工薪酬问题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4)
潘毅,卢晖临,张慧鹏.阶级的形成:建筑工地上的劳动控制与建筑工人的集体抗战[J].开放时代,2010(5)
[3]苏锦明,刘佳希.工程劳务分包市场的现状与对策[J].山西建筑,2009(22)
[4]亓昕.建筑业欠薪机制的形成与再生产分析[J].社会学研究,2011(5)
[5]闻效仪.非薪酬激励的实施策略[J].中国劳动,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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