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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刑法视野下刑事被害人救助系统之立法检讨

收藏本文 2024-03-08 点赞:5828 浏览:16131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西方有一句著名的法谚:有犯罪必有被害,有被害就应有救济(There will be a victim crime, victim should he the repef)。但是在我国一直以来,刑事被害人一直是作为犯罪客体之下的一个概念来进行学理上的讨论,刑事被害人作为犯罪对象并不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在现今中国法制系统下,对刑事被害人进行保护任务更多的是由刑事诉讼法、民法(侵权法)和民事诉讼法来承担的。但是近年来,随着刑事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刑事被害人的数目也日益增加,因被害而不能获得完全赔偿的刑事被害人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很多被害人因不能获得完全的赔偿而在生活中陷入困苦和混乱,他们的存活近况“惨不忍睹”。现今,社会大众、媒体记者、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对于刑事被害人权益的保护投来更多关注的目光。刑事被害人保护不足一时之间成为社会的热点不足,许多有识之士致力于这个不足的探讨,意图在未来的某一天通过法制的建设达到对被害人权益的完整保护。笔者也是受到学界前辈、媒体等各种报道和言论的启发,不断的深思:如何才能达到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完整保护?刑法在这个历程中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如何进行制度的架构和设计?一系列的不足迫使笔者去深入的探讨、探讨。经过长时间的深思,写出此文,希望能对现今中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助益。在本论文第一章的第一节,笔者列举了几个关于刑事被害人因恶性刑事案件自身权益收到损害却无法获得救助的案例,以而在感性层面上说明了现今司法体制下,刑事被害人无法获得救助的事实。在本章的第二节,笔者整理和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调查报告”中对于中国刑事被害人的获赔近况的说明:每年200万起案件中的被害人不能获得相应赔偿。结合相关数据和浅析,笔者得出:现今,中国缺乏改善的刑事被害人救助系统的结论。笔者并指出,导致这一不足的根本理由在于:刑法在对被害人权益保护方面有着职能上的缺位。在本论文的第二章,笔者试图在论述上寻找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系统的依据。笔者结合了公平正义理念、恢复正义论述、刑事责任论述等进行了详细的浅析,为以实践层面上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系统奠定了强大的论述基础。通过浅析笔者认为:现在中国刑法在刑事责任论述方面有着偏差。笔者不赞同将犯罪行为给第三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当成是侵权责任来看待。笔者认为:因犯罪行为而对第三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承担相应责任的基础只能是刑法而不能是民法更不能是侵权行为法。结合恢复正义论述和刑事和解的司法实践,笔者提出:某些情形下国家刑罚权对公民刑法权利进行“让渡”,以而防止在寻求消极正义的历程中存的惩罚不足不足,并达到对正义的恢复,实现真正作用上的“实质正义”。在本论文的第三章,笔者提出了“建立以刑法为主体的刑事被害人救助系统”的立法构想,着力对刑法视野下刑事被害人的范围、刑事被害人应获得救济的权利范围进行了讨论。以刑事被害人救助系统为依据在刑事被害人范围、刑事赔偿、刑事责任、刑罚处罚方面提出了对刑法法条的修改倡议。为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和权利救济的全面性,笔者结合了侵权法、国家赔偿法、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内容,对没有被纳入到刑法救济范围内的刑事被害人的救助不足也进行了相应的讨论,但是本论文仍然是以刑法为中心来展开讨论的。关键词:刑事被害人论文救助系统论文刑事责任论文恢复正义论文立法论文

    摘要4-8

    引言8-9

    第一章 目前我国刑事被害人救助中有着的不足9-23

    第一节 由几个案例引发的深思9-13

    一、 由几个案例的引发的感性认识9-11

    二、 相关数据统计及理性深思11-13

    第二节 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革新纲要”之司法救助说开去13-18

    一、 当前关于“刑事被害人权益维护”方面的法律规定13-16

    二、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区的实践16-18

    第三节 现行制度设计的缺陷及危害18-23

    一、 现今制度设计的缺陷及反思18-21

    二、 刑事被害人权益受损的危害21-23

    第二章 以论述上探讨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系统23-36

    第一节 公平正义理念及反思23-26

    一、 公正的应有内涵23-24

    二、 刑事领域的公正不足24-25

    三、 对此不足的质疑25-26

    第二节 报应正义与恢复正义论述之冲突26-29

    一、 报应正义与恢复正义论述26-28

    二、 恢复正义论述是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系统”的有力支撑28-29

    第三节 刑事责任论述29-33

    一、 责任的一般论述29-30

    二、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争30-33

    第四节 刑罚与刑事和解33-36

    一、 中国长期以来的刑罚观念33

    二、 刑事和解33-35

    三、 刑事和解制度对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系统而言是有益的司法借鉴35-36

    第三章 构建以刑法为主体的“刑事被害人救助系统”36-44

    第一节 刑法视野下,刑事被害人的范围探讨36-39

    一、 刑法需要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定义的理由36

    二、 “刑事被害人”的概念之争36-37

    三、 应当纳入刑法救助系统中的刑事被害人的范围37-39

    第二节 对此不足我国刑法法条的应然规定39-42

    一、 “刑事被害人”的刑法定义40

    二、 刑事责任部分的法条修改倡议40-41

    三、 刑事赔偿部分法条的法条修改41-42

    四、 刑罚处罚部分的法条修改倡议42

    第三节 各部门法的协同、配合42-44

    结论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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