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5-6
Abstract6-9
序言9-11
一、对本罪中食品和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理解11-13
(一) 不足的提出11
(二) 对本罪中食品的理解11-12
1. 对食品的范围理解11
2. 对食品中农产品的理解11-12
3. 对食品添加剂的理解12
(三) 对本罪中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理解12-13
1. 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范围的理解12
2. 对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鉴定依据12-13
二、对本罪掺入行为的理解13-14
(一) 不足的提出13
(二) 掺入的内涵13-14
(三) 司法实践中对掺入行为的理解14
三、对持有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规制14-19
(一) 不足的提出14-15
(二) 对持有有毒、有害行为规制有着的不足15-18
1. 持有型犯罪的概述15-16
2. 持有行为规制缺失的近况和有着的不足16-18
(三) 对持有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规制策略18-19
1. 增设持有有毒、有害食品罪18
2. 增设持有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法倡议18-19
四、本罪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重构19-26
(一) 不足的提出19-20
(二) 本罪刑事责任归责原则有着的不足20-22
1. 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论述概述20-21
2. 我国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近况和有着的不足21-22
(三) 本罪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改善22-26
1. 严格责任制度引入的的必要性22-24
2. 本罪刑事归责原则改善的立法倡议24-25
3. 本罪中适用严格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程序性不足25-26
结语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