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5
ABSTRACT5-9
1 绪论9-15
1.1 选题背景与作用9-10
1.2 探讨近况10-12
1.2.1 国内探讨近况10-11
1.2.2 国外探讨近况11-12
1.3 探讨内容12-15
2 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概况15-19
2.1 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近况15-16
2.1.1 产业布局集中,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大15-16
2.1.2 生产工艺落后、资源能源利用率低的企业占相当大的比重16
2.1.3 环保欠账较多,历史遗留污染较难解决16
2.1.4 政府对环境污染重视不足,缺乏监管16
2.2 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的危害16-17
2.3 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的治理历程及效果17-19
3 政府环境责任概述19-23
3.1 政府环境责任的概念19-20
3.1.1 政府责任19-20
3.1.2 政府环境责任20
3.2 政府环境责任的内容20-23
3.2.1 制定有效的环境立法20-22
3.2.2 严格实施环境执法22
3.2.3 推动公民参与环境保护22-23
4 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中政府的环境责任概况23-33
4.1 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于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概况23-24
4.2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中的角色浅析24-27
4.2.1 政府及国家职能部门的角色浅析24-25
4.2.2 湖南省各级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角色定位25-27
4.3 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中的政府责任有着的法律不足27-33
4.3.1 现行防治重金属污染的法律规定不健全27-28
4.3.2 跨界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监管协作机制缺失28
4.3.3 “区域限批”在湖南省环境污染防治的运用中有着的局限28-30
4.3.4 政府环境责任监督机制不改善30-33
5 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中的政府责任的改善33-45
5.1 科学制定《湖南省湘江管理条例》33-34
5.1.1 《湖南省湘江管理条例》草案中加强了政府环境责任的规定33
5.1.2 对《湖南省湘江管理条例》草案的改善33-34
5.2 地方政府间应加强跨界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监管34-38
5.2.1 部门规章为湖南省的跨界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监管提供了指引34-35
5.2.2 湘江流域加强地方政府间跨界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监管35-38
5.3 上级政府以“区域限批”为手段强化下级政府环境责任38-40
5.3.1 区域限批的法定化38
5.3.2 区域限批的条件38-39
5.3.3 区域限批的主体和对象39
5.3.4 区域限批的实施程序39-40
5.4 建立或改善政府环保履职的监督和制约制度40-45
5.4.1 内部监督41
5.4.2 外部监督41-45
结论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