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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艺术核心价值

收藏本文 2024-03-01 点赞:32363 浏览:153951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艺术的核心价值就是美。美,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和谐而产生的共鸣,这共鸣可以振落我们心灵的尘埃,使我们的心灵得到净化;是流亡已久的生命对自身本源的回归,可以安慰空虚、疲惫、苦闷的心。 美,可以照亮人们前进的路,也可以引领人们回到久违的家;只有美,能让我们拥有家园而幸福!而艺术就是使我们得以经常回归家园的桥梁。
关键词: 艺术价值;美;形式美;优美;崇高美
导言:
在当前的中小学教育中,艺术教育的地位可以说还处在很边缘的境地,这与新课程理念是不相和谐的。本文旨在从全新的角度揭示艺术的核心价值,以引起教育者深入理解艺术对人的重要,从而重视艺术教育。
艺术,自有人类开始,就已经产生了,并一直伴随人类的历史发展到现在,也必将随人类的发展而发展。所以人类离不开艺术。
艺术对于人类有各种各样的价值,但我认为艺术作为人类离不开的一种存在是因为它有其核心价值----美。
但是,什么是美呢?
这个争论了上千年至今都没有定论的问题,在这里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美,我们是能真切地感知到的,这说明它早就已经是一个存在了。既然是存在的东西,它就应该是属于自然范畴的。可是,几千年来,我们的学人们却总是用深奥的、冗长的理论或是修补一些缺陷理论,试图把美构建出来,这种用理论反过来构建存在的方法,一开始就存在逻辑上的错误,注定不会有什么成果。
所以,美,我们只需在审美的体验和艺术的创造中去寻找就可发现。
我们一下子难以弄清楚美是什么,但我们知道美的产生是离不开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的。就象男人和女人,一旦相处且相互认同,爱情就会产生一样,审美主体----人,只要与审美对象和谐,美就会产生。如黄金比例是世界公认的最好看的比例。我们为什么会觉得黄金比例好看呢?那是因为我们人身上本身就有许多这样的比例,如眼分割脸长、鼻底分割脸长、嘴缝分割鼻底到下颏的距离等都是黄金比例;我们的脐眼为什么长在光滑的腹部?为什么不长在头顶上、不长在脚板底下?因为脐眼太重要了,它是胎儿的营养通道,必须要找一个重要的地方生长,那就是人身高的黄金分割点;还有更神奇的是,人的正常体温最高值38°C,恰好接近生命之源----水的液态温度(0-100°C间)的黄金分割点。正是我们自身拥有这种比例,所以当我们看到审美对象也有这种比例时,就会从我们的生命内在产生一种莫名的认同感,就会和谐而共鸣,于是美就产生了。
再如我们看到青山碧水,鸟语花香为什么会觉得美呢?没有我们熟悉的黄金比例、对称、均衡、聚散、等形式,也没有斑斓的色彩,美从哪里来呢?经过多年的观察和体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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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我们所感受到的自然的美,其实是人的“生机”与自然的“生机”和谐而产生的共鸣。再比如,冬梅的傲雪,荷花的出于污泥而不染的崇高之美,就是与人的精神、气质和谐而产生的共鸣。
所以,美就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和谐而产生的共鸣。这共鸣就是美学家朱光潜的“美在心与物的关系上面”理论需要回答而尚未回答的答案。
艺术就是美的集中体现。
艺术作品首先应具备形式美。
我们所熟悉的形式美的法则:主次、聚散、均衡、对称等,其实就是人的肉体(物质)结构形式。人的肉体(物质)结构形式有:主次、聚散、均衡、对称、比例、完整等。人的手可断,腿可截,甚至心都可以换,生命还可存在,唯独头不可以换,所以人有主次,所以我们写文章要有主次,不能记流水账,才成文章;我们的躯干是聚,四肢是散,所以画画在布局上要讲究“疏可走马,密不透风”才好看;我们人自身是有一定比例的,特别是黄金比例(1:0.618),所以我们在画画时主要元素一般要经营在黄金比例处等等。正是我们本身就有这些形式,所以艺术(或审美对象)一旦具有这些形式就会与审美主体产生共鸣,这就是形式美(艺术作品内部元素的空间组织形式),也是艺术的必备形式。
艺术作品还要具备优美。
音乐的韵律、节奏,书法中的灵动、国画里笔墨的功力,舞蹈的力量等内核,其实也是人生命的基本特征。自然生命中充满着生机,生机是高度的有机统一的整体所必然表现出来的活力。人类的生命特征体力、情绪、智力的变化周期(生物节律)共同交织出的韵律,呼吸、心跳的节奏,以及适应外界变化的灵动等都是生命活力。所以生机包含节奏、韵律、灵动、力量等元素。
艺术蕴含有的韵律、节奏、灵动、力量等与审美主体的生机产生共鸣,这就是优美(生命活力)。
山川的沉雄、博大,艺术作品中情感的悲与欢(不只是愉悦),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的伟大,“夜不闭户,路无拾遗”的社会风尚,“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白求恩精神,都能与我们的精神生命和谐而共鸣,这就是崇高美。许多好的艺术作品就具备这种崇高美。
以上不同层次的共鸣也就是美的不同形态。所以美的分类应根据审美主体人的生命不同层面划分为形式美、优美和崇高美。这就是美的三维形态。我们通常给美的分类: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等,其实指的只是审美的对象,而非美的本身,而同一审美对象是可以同时具备形式美、优美和崇高美的(如艺术)。所以说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等分类是不科学的。
审美主体有个体和群体之分,所以,生活中有大家公认的美,也有“情人眼里的西施”之美,有唐代的“肥”美,也有当代的“苗条”美,有东方的含蓄美,也有西方的率真美。所以美的多样性,是由审美主体的多层次决定的。
艺术作为审美对象,还必须通过其色彩、声音、语言、精神等作用于人的感官,人也必须通过感官感知艺术,并且艺术与审美主体还必须和谐而共鸣,美才得以实现(和谐只是条件,共鸣才是结果)。如果感官疲劳(审美疲劳),则共鸣就会消失。既是共鸣,就必须有一定距离,如鼻、舌、皮零距离感知到的舒服,只是主体单方面的满足,所以,参与审美的感官只有能感知有距离的对象的眼、耳和大脑,这就是美产生的机制。
美,在表象上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共鸣,在这共鸣的表象里,韫含有深层的意义。
美,是现在与远古的时间幕墙上临时开启的一扇窗,可以窥见生命诞生那一刻的壮丽与神奇。流亡已久的生命总是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所以总是空虚、无聊、苦闷。如前所述的黄金比例启迪我们:美,使我们在冥冥中仿佛看到了来时的起点,久违的家,这种美感就象留守儿童投进妈妈的怀抱,是回归的幸福。美,在表象上是人与外在的共鸣,在内涵里是整个生命的振动。如优秀的文学作品,主人翁的高尚人格会颤动我们崇高的心弦,使我们的人格得到升华;悲剧的震撼,可以振落我们心灵的尘埃,使我们的心灵得到净化。遗憾的是我们现在的学生们已很少看文学著作了。
这共鸣的产生,就象啼哭的婴儿听到胎教时的音乐,就象从海外战火中逃离出来的游子,见到了祖国的国旗,是对本初记忆的点击,是忘我的、身不由己的整个生命的投入,使空虚、疲惫、苦闷的心得以安慰。
没有美,我们就象没了家的孩子,没有母爱和父爱,心理就难以健全,就难免自卑、空虚而堕落。美,可以照亮人们前进的路,也可以引领人们回到久违的家;只有美,能让我们拥有家园而幸福!
而艺术就是使我们得以经常回归家园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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