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法学 >> 电大法学毕业 >如何构建防范劳动争议纠纷法律机制查抄袭率

如何构建防范劳动争议纠纷法律机制查抄袭率

收藏本文 2024-03-02 点赞:34789 浏览:15930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近年来,由劳动纠纷引起的司法诉讼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劳动纠纷问题已经成为民事诉讼活动中的案件集中区和多发区。笔者就当前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特点进行了总结,并提出如何有效地构建我国防范劳动争议纠纷法律机制。
[关键词]劳动法;劳动争议;法律机制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从法理学意义上来讲,劳动争议是劳资双方因为权利与义务分配不均所导致的,双方都有可能成为受害方或诉讼方,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资方与劳方之间关系的严重不对等和力量的不均衡,往往是劳动力方的当事人会成为劳动争议诉讼的主体。

一、当前我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

1.案件数量急剧增长。近几年来,各地人民法院受理和判决的民事案件中,由劳动争议纠纷引起的案件数量急剧增长。仅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2011年全年审理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数量达到了500余件(次),同比增幅达到了近20%。与刑事诉讼等案件不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数量不降反升,这一方面说明了劳资双方非常重视运用法律机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中的争议和纠纷,另一方面也说明全国各类劳动争议和纠纷案件数量在逐年增多,特

摘自:毕业论文选题www.udooo.com

别是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
2.案件中劳资双方作为起诉主体的数量不平衡。仍以2011年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为例,在数量众多的案件之中,劳动者作为起诉主体的案件约占80%,而只有近20%的案件是以公司或企业作为诉讼主体,诉讼案件中劳资双方作为诉讼主体的案件数量严重不平衡。造成这种现象出现的最主要原因是劳资双方彼此间关系的不平衡,企业和公司作为资方,具有雄厚的资本力量和优越的社会地位,而劳动者个体则处于劳资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在劳资双方出现争议和纠纷的过程中,受害方往往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体劳动者。
3. 劳动争议和诉讼调解成功率较低。按照程序,在法院正式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和纠纷案件之前,需要履行民事调解程序,只有调解不成的才会按规定进入诉讼程序。现阶段在劳动争议和纠纷诉讼案件中,民事调解的成功率非常低,大部分案件都进入了相应的司法诉讼程序。这是由于大部分劳动争议和纠纷案件都涉及到了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关系解除及赔偿等问题,民事调解对于解决这些问题的作用不大。通过民事诉讼固然可以使得这类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得到有效地解决,但是也在客观上加重了各级人民法院的负担,造成了法律资源的消耗和浪费。

二、现阶段我国防范和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法律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 对于劳动关系中的重点问题规定仍然不够完善。应该说,劳动争议和纠纷案件的核心环节就是劳动关系的存续、劳动报酬及违约责任认定等等。在这些问题上,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并不够完善和充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企业已经成为市场活动中最为活跃的主体。企业为了扩大发展规模,势必会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也就意味着出现劳动争议和纠纷的潜在威胁会越来越高,而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体现出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弊端和趋势。
2. 劳动者的维权成本相对较高。虽然我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了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劳动争议和纠纷案件实际审理的过程中,往往是劳动者一方需要付出相对高昂的维权成本。这是由于按照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劳资双方因劳动纠纷和争议所引发的诉讼行为属于民事诉讼行为,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作为诉讼的主体应当承担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这样一来就给劳动者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维权成本会相应地提高。
3.民事调解程序的作用发挥不明显。虽然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劳动纠纷案件要经过民事调解程序,但是却没有赋予民事调解程序相应的强制力,在诉讼双方看来,民事调解缺乏制约力量,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程序,这对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资源来说是一种变相的浪费。

三、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劳动争议纠纷法律防范机制建设水平的一些思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劳动争议纠纷法律防范机制的建设水平,我们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灵活的法律约束机制,一方面提高《劳动法》等部门法律的强制约束力,另一方面采取制定单项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等方法,提高劳动法律体系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其次要有效地降低劳资双方的维权成本,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类型进行划分,对个体劳动者取证确实面临困难、资方侵权明显的案件,应当采取举证倒置的方式,要求资方向司法机关出示相关证据,以此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最后,要进一步提高现有劳动争议纠纷法律调节机制的有效性,明确规定那些适合进行法律调解、争议纠纷分歧不大的案件必须由民事法律调解程序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以此来节约民事诉讼法律资源,提高司法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郭捷.劳动法与社会保障[M].法律出版社,2011,(8).
栾兆安.劳动合同纠纷与防范对策[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3).
[作者简介]李冰聪,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