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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山东大格局、一体化全面构建山东特点培训体制

收藏本文 2024-03-14 点赞:22872 浏览:9876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山东分院始终坚持以省检察官培训学院为“龙头”,以市级分院为补充,注重在营造大格局上动脑筋,在构建一体化上下功夫,具有山东特色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已初步形成,并较好地发挥了应有作用。
首先,精心筹划,积极营造“大学院”培训格局。山东作为一个人口资源大省,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基础比较雄厚,中部地区又是齐鲁文化、孔子文化的发祥地,文化底蕴厚重,培训资源丰富,检察干警又接近16000人。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山东独特的培训资源优势,打造独具山东特色的检察教育培训模式,是山东分院工作始终紧紧抓住不放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山东省院党组确立了“抓龙头、带辐射,抓中心、带两翼,抓整合、促优化”的建设思路,在青岛、枣庄、烟台、潍坊、济宁、临沂设立6个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市级分院,全面构建大格局、一体化的山东特色培训体制。
其次,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学院在培训中的“一体化”作用。一是年度培训计划统一由省院下达。根据年度需求和全省培训资源情况,按照“地域就近、专业集中”的原则,对各分院的培训班次、内容、时间、场所等实行全省统一计划,并以省院政治部名义统一下达分配到各分院。二是全省培训师资统一由省院调配。培训中我们全部采取邀请和选调国内、省内和检察系统的知名学者、专家教授、业务骨干、英模先进等担任我们的培训师资,确保了授课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培训内容由省院统一选定。对领导素能、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等培训课程,由省院统一配档,其他专项业务培训,采取职能部门具体指导,业务部门提出需求,上下结合合力推动。同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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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开发精品课程,逐步在全省实行教学内容、课程设置、教材资料及考试考核上的规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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