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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谣言《谣言》现实回应与其策略倡议

收藏本文 2024-01-17 点赞:19175 浏览:8341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自微博客等网络技术新应用诞生以来,每天裂变式滋生的网络谣言频繁引发网内外件。美国著名学者桑斯坦曾在《谣言》一书中阐述了网络谣言传播与治理的规律,这些规律在北京市的现实中得到了验证与完善。从理论与现实两方面来看,北京乃至全国在治理网络谣言方面应当提高微博行业准入门槛、探索谣言预判模型、推广政务微博辟谣指南、健全谣言群防群治机制。
关键词:微博准入;谣言传播预判;辟谣指南;谣言防控
1008-7168(2013)03-0055-06
谣言自古有之,见多不怪。网络谣言却是一种新生事物,微博、论坛等自媒体诞生以前任何谣言都不可能瞬间“秒杀”上亿公众,而现在成为了现实。如何应对这一现象,理论界与实务界看法不一,理论界大多提倡顺其自然,实务界则大多呼吁严刑酷法,而卡斯·R·桑斯坦这位兼具理论与实务双重身份的学者型官员却通过《谣言》一书开辟了一条全新的治谣之路。

一、《谣言》的观点概述

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卡斯·R·桑斯坦院士在就任奥巴马政府信息与规制事务办公室主任时,曾出版《谣言》一书,该书以大量学术成果与实务经验为论据,全面论述了谣言传播的规律、辟谣失败的原因以及谣言治理的路径,得出了许多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的观点。

(一)谣言+从众流瀑+群体极化=非理性行为

关于谣言的传播规律。桑斯坦指出人们通常会怀疑一则谣言,但当他们看到网络中越来越多的人转发或评论这则谣言时,他们会慢慢改变自己的想法,这就是“从众流瀑”。“当不给人们看别人的判断而让他们做出自己的判断时,人们犯错的概率低于1%。但是当面临支持错误答案的群体压力时,人们的出错概率为36.8%”(p48)。同时,他还认为讨论会使信念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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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的信谣者更倾向于采用激进的行为来反击那些否定谣言的群体,即“群体极化”现象。“在受到自发的社会网络支持的恐怖组织里,想法相似的人传播谣言,讨论愤恨,并可能导致暴力后果……黑帮分子之间的互动就像一个回音室,回音室效应快速将其推至极端,并到达群体随时准备加入恐怖组织的临界点。”(pp6264)可见,一则谣言在经历了“从众流瀑”和“群体极化”两个过程后,将以非理性集群行为的方式表现出来。

(二)谣言的传播力与生动程度、环境动荡程度高度相关

关于谣言的传播力。桑斯坦援引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奇普·希思的研究成果证明:谣言在社会中是否被关注,部分取决于它们激发受众情绪的能力。那些生动描述、暴力以及恶心情节的谣言要比一般谣言更具传播力和生命力。此外,他还指出,社会环境越是动荡,谣言传播得就越迅速、越广泛。处于战争、骚乱或病疫中的人们通常会感到不安、愤愤或恐惧,这些会使他们更容易相信谣言。“如果社会网络中的人们有普遍的恐惧和希望,谣言的制造者就很容易利用这些恐惧或者希望去散播某些所谓的事实,并且让这些观点成为驱之不散的幽灵,萦绕在受害者左右,甚至深深地根植于他们心中。”(p93)

(三)辟谣“三禁忌”与“三条件”

关于谣言的辟除。桑斯坦认为辟谣行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会适得其反。一是辟谣行为把受众激怒,并使受众为自己辩护;二是对不理智的受众来说,辟谣行为会使他们坚信确有其事;三是辟谣行为使受众将注意力集中在有争议的问题上,而这种集中将会强化谣言,例如对低概率事件的焦虑。无独有偶,随后他又指出了辟谣不会起反作用的三种情况。一是受众没有强烈的动机去信谣,即事不关己;二是受众既有观点不强,如或家仇国恨;三是受众深信辟谣者。“在一些群体中,诸如白人医生散播艾滋病毒、美国政府是‘9·11’恐怖袭击事件的罪魁祸首等谣言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很难被驱散。在另一些群体中,类似的谣言却很容易被纠正”(p90)。

(四)谣言治理左右为难

关于谣言的治理。桑斯坦认为,“偏颇吸收”和“寒蝉效应”会使谣言治理左右为难。所谓“偏颇吸收”是指人们都会按照自己的偏好选择性吸收信息。“读了和自己意见相左的证据,支持者和反对者至少在短期内会受其影响,但是他们在读了批判和反驳意见之后,还是会回到自己最初的信念,或者变得更加极端”(p72)。由于“偏颇吸收”的存在,即便“思想市场”上均衡地存在着正反两方面的论据,但信谣者依然会坚持初衷。为此,放任自流在微博时代并不是理想的治理方式。有时,人们常常会走向另一个极端,通过论自由来治理谣言,这就产生了“寒蝉效应”。所谓“寒蝉效应”是指对传谣者打击过重,导致社会监督的缺失。“如果畏惧诉讼,揭发者、专家、记者、博主就不会将自己的观点公之于众”(p123)。
在左右为难中,桑斯坦认为对有关公共人物和事件的谣言可以适当放宽限制以保证社会舆论能够发挥监督作用,而对于涉及普通人名誉的谣言应当予以法办。为此,他还提出了三种规管方案:一是保证人们有权要求他人在合理时间内撤销给自己造成伤害的虚检测言论;二是保证人们有权要求网站管理者删除错误信息;三是设定伤害赔偿上限和日程表。“使寒蝉效应对一些具有破坏性的谣言发挥作用是绝对必要的,这不仅有利于保护人们的声誉免受疏忽所致的、的和不公平的伤害,而且有助于保障的正常运行。”(p154)最后,桑斯坦以一个人们通过文化和社会规范自我管理的美好愿景结束了《谣言》。

二、《谣言》的现实回应

桑斯坦的谣言理论源于美国网络谣言治理的现实,能否指导中国的实践还需要做进一步分析。鉴于北京市属地管辖的微博网站数量与用户活跃度居全国之首,网络谣言样本丰富多样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此我们以北京市为例对桑斯坦的谣言理论进行实地考证,并希望借助北京市的实践经验将治谣理论中国化。

(一)微博客扶“谣”直上

2009年6月,中国大陆无限期屏蔽了推特、脸谱等境外微博网站,理由是这些网站不限制“网民”上传谣言、诽谤等虚检测信息,随后中国版推特“饭否”“叽歪”“滔滔”等也因此被关闭。同年8月,北京属地管辖的新浪网开始试运行微博业务,谁也没有想到新浪这次勇敢的尝试最终打开了中国网络的微博时代。随后的两年,中国微博的用户数量呈井喷式增长、网民使用率扶摇直上,如图1所示,新浪微博也以2.5亿(p139)注册用户成为了内地网民爆料的首选媒介,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内地最大的谣言“集散地”。从“77元廉租房查重”、“碘盐对抗核辐射”到“地铁案”、“郭美美系列谣言事件”,再到“中美护照差异”、“取消购车摇号”,等等,微博中的谣言一次次蒙骗网民、误导舆论、挑动公众情绪,频繁引发社会恐慌与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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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谣言治理双管齐下

在谣言治理方面,北京市所面临的困境与桑斯坦的左右为难非常相似。一方面,北京需要通过微博客等网络技术新应用来扩大信息传播、怎么写作网民生活、强化社会监督、留住国内网民;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限制网络技术新应用所带来的谣言满天飞。在这种左右为难中,2011年底北京市发布实施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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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践行了桑斯坦所构想的规制与自律方案。
在规制方面,桑斯坦所设计的公众有权要求造谣人和传谣网站删除谣言的方案在《规定》中已有体现。例如,《规定》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利用微博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第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人民政府新闻管理部门、市机关、市通信管理部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接到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其中依法处理就包括了删除谣言、关闭网站等惩戒措施。然而,《规定》在删除时限与伤害赔偿时限上限两个方面尚无明确的规定,但后者在中国相关民事法律中已有规定。
在自律方面,桑斯坦指出:“我们可以检测想这样一个世界,在那里,散播谣言的人被归类为信誉大打折扣的、被边缘化甚至被忽略和被排斥的人”(p150),这一检测想在北京属地微博网站中已经初露端倪。以新浪微博为例,2012年初新浪微博宣布正在积极筹建“微博用户信用体系”,以实现微博用户的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该体系“以虚检测和欺诈信息为打击目标,通过发动每一个微博网友参与的方式,建立用户的信用积分等级;对低信用用户以图标形式公示,并限制其部分功能使用,从而达到抑制谣言传播、惩戒谣言发布者的目的”[5](p92)。这一承诺在2012年5月试行的《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中得以兑现。除微博网站外,一些民间组织也在文化和社会规范的召唤下,自觉搭建微博自律平台,如辟谣联盟、科学松鼠会、谣言粉碎机,等等。
不同的是,桑斯坦所提倡的“只保护普通人不受谣言侵害”的治理理念与北京现实不相符。作为首都,北京市在谣言治理方面并不区分公共与私人领域,而是依据谣言是否影响首都稳定来确定治理方式。对于那些影响稳定的谣言,通过行政强制、刑事诉讼等公权打击方式来杜绝其传播,并严惩造谣、传谣者。反之,则通过行业自律、民事诉讼等民间自治方式来限制其传播,并积极倡导受害者对传谣、造谣者提出索赔诉讼。

三、谣言治理的对策建议

由于《谣言》中的观点和论断对北京市的现状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和预见性,加之我们借用桑斯坦的研究视角进一步分析了首都谣言的传播特点、致害原因与治理差异,基于此我们为网络谣言治理提出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微博行业准入门槛

由于微博客的“关注”、“转发”与“评论”等功能在传播信息时存在着巨大的传谣风险,因此必须为微博行业设置准入门槛,通过优胜劣汰来提高微博行业的整体“防谣”水平。一是要求微博网站必须建立谣言中心与谣言查删快速响应机制,能够做到在接到群众或有关部门指令后5分钟内在全网查删指定谣言,并留存造谣者的电子证据。二是要求微博网站必须配备自动过滤与人工复核的软硬件设备,建立信息内容审核制度,对微博信息内容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管。三是要求微博网站必须制定自律专员行为规范、辟谣小组工作流程、民间辟谣组织联动机制等谣言披露制度,为网络谣言的群防群治提供“绿色接口”。四是要求微博网站必须设置“后台实名、前台匿名”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注册与认证流程,并针对境外用户的特殊情况提出行之有效的身份信息认证方案,同时要有完备的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上述四点要求,建立微博网站定期评估检查制度,对没有达到要求的网站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等处罚。
目前,上述做法已经以不同方式写入《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但仅靠这样一个规范性文件,推行起来困难重重。由于《规定》只在北京地区生效,这就造成京内微博网站的运营成本要远高于京外,一旦强行落实上述做法,京内微博网站势必要外流,《规定》也将成为一纸空文。为此,建议国家层面能够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微博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甚至可以通过人大立法来提高微博行业的准入门槛。

(二)探索谣言传播预判模型

由于微博的信息产量巨大,仅新浪微博每日产生的各类信息就达到8600万条,其中原创1500万条[6](p2),因此网络上每天产生的谣言数量可想而知。所以,任何政府部门或辟谣组织都不可能逐一去处理每条网络谣言,必须通过谣言传播力预判模型来确定各类谣言的危害性,科学安排处置力量,从而达到最大限度降低谣言危害的效果。前面我们分析了与首都谣言传播速度和范围密切相关的六种因素,即谣言是否包含情愫、外部环境是否动荡、谣言是否难以求证、传谣是否会被追责、涉谣主体是否知名、内容是否敏感,它们可以转化为六大预判指标,如表1所示。从2011年1月到2012年3月在北京流传过的谣言来看,对谣言传播力影响最大的是“环境动荡与否”,权重为30%,其次是“谣言是否有情愫”与“涉谣主体是否知名”两类指标,权重分别为20%,其他指标相对影响较小,权重均为10%。
注:1变量数据源于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怎么写作资质的三类互联网新闻怎么写作单位;
2括号内数字代表权重,变量栏内“1”代表“是”,变量“0”代表“否”;
3Y=2X1+3X2+X3+X4+2X5+X6。
从谣言赋值排序的情况来,大致符合这些谣言在北京的传播情况。此外,第3~7名都存在并列项,如果工作需要可以通过增加指标或细化权重来区分并列项传播力的高低,但也要考虑数据收集的成本问题。根据北京市以往处理谣言的规律,一般传播力大于等于4的谣言都应该得到及时处理,但如果处置力量有限,可以优先考虑排名靠前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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