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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罗伯特·弗罗斯特诗歌审美特征

收藏本文 2024-04-08 点赞:30917 浏览:14310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罗伯特·弗罗斯特是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现代诗人,其诗歌语言清新活泼、生动形象、富于哲理,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在现实生活中给人以美的享受和无尽的回味。本文拟从清新朴实的自然美、物我相融的抒情美、朴实无华的语言美、以小见大的意蕴美、人与自然的哲学美等方面,对弗罗斯特诗歌的审美特征进行探讨,以期能更好地理解其诗歌的艺术魅力。
关键词:罗伯特·弗罗斯特诗歌审美特征
:A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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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抒情性较强的文学体裁,它饱含着诗人丰富的想象和强烈的情感:内容上,主要以社会生活为原型;形式上,语言集中精练,特别讲究语言的节奏美和韵律美。诗人在创作诗歌的过程中,通过精心锤炼语言,准确生动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并巧妙地在特殊中展示一般,从而使原象、心象、语象达到高度的和谐与统一。罗伯特·弗罗斯特生于1874年3月26日,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曾写下《雪夜林边驻足》、《未曾选择的路》、《林间空地》等很多受读者欢迎的诗歌作品。他创作的诗歌大多是以新英格兰的乡村生活为背景,描写田间、林中、溪边等最常见的自然景色,具有较为浓厚的乡土气息。弗罗斯特在创作中善于运用比喻、象征等多样的表现手法,使其诗歌语言清新活泼、生动形象、富于哲理,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在现实生活中能给人美的享受和无尽的回味。
一清新朴实的自然美
一般意义上的自然美,就是指自然界中的物象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它可以为人所感知,从而可以使人产生相应的情感体验和审美感受。万物生存,风格各异,无论大海的辽阔、溪流的清浅,还是红霞的浓艳、白云的素洁,都以各自的姿态呈现出自身的自然美。诗歌也一样,一首好诗如同一弯清澈的小溪,一轮静静的满月,都将表现着一种自然的美感,使读者读起来有趣味、有品头,给人一种美的享受。弗罗斯特的很多诗歌都以其清新自然的格调给读者带来这种享受。在诗中,弗罗斯特善于运用贴近人们日常使用的语言来抒发自己的感情,生动地描述乡村生活中的事件与情景,使读者读来倍感亲切。如弗罗斯特的诗歌《出生地》,展现给读者的就是一幅色调鲜明、平淡自然的乡下图景:
“我的父亲,围住一眼清泉/……/山岭把我们抛离在她的膝下/现在她的山坳上树木葱郁,风景如画……”
当我们读到这首诗的时候,自然地就能想象到一幅有山有水的美丽图画,画中有泉水清清,农舍幢幢,青山绵延,绿树环绕,父辈们在地里耕种,孩童们在四处玩耍,展示了20世纪初美国乡间的空旷、开阔和自然清新。又如,在诗歌《牧场》中,弗罗斯特以一个朴实憨厚的新英格兰农民、一个直接参与耕作的劳动者视角去描写和感受所见到的场景:
“我将去牵那头小牛/站在妈妈身边,透着稚气/当妈妈用舌头舔他时,他一步一颠/我到了没一会——你也来了……”
弗罗斯特长期生活在乡村,在新英格兰放牧耕作,与农民打成一片,对乡间的一草一木都非常地熟悉,他诗中很多地方都描述了田园自然景色,他把自己复杂而深切的感受、强烈而深沉的感情置入诗中,使读者读起来真实可信、亲切自然。
二物我相融的抒情美
抒情,在《辞源》里被解释为“表情达意”。但作为一个文学理论方面的概念,它有着特殊而更为丰富的意义。从文学理论层面来说,抒情更倾向于创作者自己的主观世界,其所表现出来的抒情性则是文学作品的普遍属性。诗歌的创作往往都是诗人外感于物,内化于心,随性而起,缘情而作。对于诗歌的创作者而言,产生创作诗歌的冲动源泉是情感,情感是连接原始物象、主观心象和艺术语象的一条主线。而对于读诗歌的人而言,情感是读者与作者达到心理共鸣的纽带。诗歌中的情感只有和读者的情感达到一致;或者,或多或少使读者在情感上产生震动,这样才能收到更为良好的艺术效果。弗罗斯特诗歌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以乡间常见景物和经历感受为题材,带着强烈的主观感情去描写客观景物,借景抒情。他在诗歌写作中,抒情而不平铺直叙使情感直接的表达,绘景而不单纯的描绘自然景物使景色淡然无味。如在诗歌《白桦树》中,诗人写到:
“只见/白桦树却弯下身子/向左,也向右/……/我真想去爬白桦树,沿着雪白的树干/爬上乌黑的树枝,爬向那天心/……/去去又回来,那该有多好……”
该诗描绘了一幅具有极高审美特性的自然景观图:白白的雪花覆盖了桦树,小小的冰柱结满了树枝,使得白桦树弯下了腰肢。微风吹来,树枝上的冰柱发出了阵阵叮当之声。太阳冉冉升起,树上的冰雪折射出了五彩斑斓之色彩……景物如此自然,诗人与自然融为一体,诗中优美的语言使读者与诗中的优美的自然景物融为一体,给读者带来极大的审美愉悦。再如,他的诗歌《雪夜林边驻足》也是物我相融比较紧密优秀之作。诗中写到:
“我向后扭头仰望天空/整个天空一片湛蓝/……/阳光正透过薄纱闪耀/苍穹浩瀚湛蓝/雪花飘飘洒洒/霜结薄薄透明/太阳金光闪闪……”
这首诗的背景有原野、森林、湖泊、村庄、白雪,咏物寓情,借景抒情,情丰意密,蕴藉悠远,诗人陶醉在这样的美景之中,虽然依依不舍,却又不得不离开……
三朴实无华的语言美
文学创作者在艺术构思和艺术创作中对于那些思考相对成熟的物象、意念等,最终都要借助语言文字来落实到纸上。因此,物化更重要地表现为对语言文字的精确运用。诗人运用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来表情达意,有的诗读了觉得新奇,诗意奇崛,朴实简洁,从头至尾充满了智慧和创造;有的诗读起来感觉距离我们很近,感觉是言我心声,弗罗斯特创作的很多的诗就是这样的诗。在诗歌的语言运用方面,弗罗斯特很少哗众取宠,而是注重含蓄隽永、朴实无华。他在创作诗歌的过程中,把朴素自然而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的新英格兰口语融入到传统的诗歌格律之中,从而使读者读来和谐流畅、质朴清新、抒情浓郁、回味无穷。如在诗歌《割草》中,诗人描述到:
“林边一片寂静,只有一个声音/那是我的长镰在跟大地低吟……”
这首十四行诗歌颂了劳动就是快乐,劳动本身就是生活态度。在诗歌中,口语化的语言为这首描写田园风情的小诗增添了清新的气息。读者在读诗想象的过程中似乎能感觉到青草的芳香和泥土味扑鼻而来,仿佛能听到镰刀触碰青草发出的声音。在诗中,诗人用他并不华丽的语言使诗歌达到了音、像、义的和谐统一效果,在你深入感受他文字的深处时,他的文字便在你的面前敞开了内心最深处的秘密,在这样一种互动状态中,写作主体和写作客体进入一种纯粹的交谈状态,一种朴实无华的美的享受将瞬间且久久地感染到这个客体。弗罗斯特的《与夜相识》,意境深远,但语言同样朴实,诗中写到:“上帝死了/我们与之分享死亡/我们被剥夺了全部/就像没有双亲的孩子被抛弃在荒凉的家里……”
在这里,诗人通过我们平时都较为熟悉易懂的平实的语言,展示了人类早期的经历及其精神世界的孤独。
四以小见大的意蕴美
意蕴是指“内在的含义”,是文学作品里面渗透出来的理性内涵,它是感性和理性水融的产物。文学的意蕴是由写作主体对现实生活、物象进行感知、经过构思,并通过语言在写作载体中得以表达,从而使写作受体在阅读中产生的感悟。正因为如此,古今中外有品位的文学家无不把诗文中的意蕴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诗歌的意蕴,可以在有限中体现出无限,偶然中蕴藏着必然。它可以体现为哲理,也可以体现为神韵或诗情,经常使读者读后感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弗罗斯特诗歌的创作特点之一,就是善于运用小的物象来展示较深刻的意象,在他的诗歌中,他常常会借用一根小草、一朵鲜花、一只飞虫、一株小树等自然的物象作为象征,来揭示很多十分深奥的生活哲理,通过这些小小的物象来传递出诗人胸中燃烧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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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他的名篇《黄昏漫步》:
“我漫步穿越收割后的草场/……/忽听一阵凄凄的鸟鸣/……/孤叶准是被我的沉思惊扰/荡荡悠悠向下飘跌/我没走多远便止住脚步/……/采下一朵蓝色的小花……”
在这首诗中,弗罗斯特借一朵小小的菊花,代表着人间无限的美好,衬托出对晚秋更为热烈的正面讴歌,和对自然界、对美好人生的热情礼赞。如诗歌最后的描写中,在万物凋零的晚秋季节,在一片枯枝败叶中,有一朵象征生命和希望的淡蓝色翠菊花,在晚秋凋零的背景下,坚强不屈、迎风独放、超凡脱俗,占尽小园风光,构筑起一个完美的形象,给人以崇高的美感,表达了诗人的高洁情操,象征着诗人对自然美的追求、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憧憬、对未来的希冀。再如,在他的另外一首诗《冰与火》中,诗人用人们最熟知的物象冰与火来反映人类的与仇恨,诗中描写到:
“有人说世界会在火中毁灭/有人说会在冰中融化/我曾有过的体验/所以同意毁灭于火的说法。”
在这里,诗人巧妙地运用象征等手法把一个颇有深度的意蕴通过最简单的物象表现了出来。
五人与自然的哲学美
哲学美就是哲学通过抽象、概括、体验、沉思等方法,揭示自然、社会和人的隐蔽结构和内在的本质所产生的那种崇高。哲学美是个永恒的话题,弗罗斯特的诗歌语言看似简单,实则包含着丰富的智慧,读者只有反复仔细地阅读才能慢慢品味其中的奥妙。他的诗,看似简单,却表现了人类面对着复杂和混乱的自然界,试图探索其中的奥秘,引发读者以哲理的思考。如他的诗歌代表作之一《摘罢苹果》就是一首这样的诗。诗中描述到:
“……还有两三个苹果留在枝头/我还没摘下/……/如果土拨鼠没有走开/听我讲睡梦怎样来到我身边/那它就可以说/这跟它的冬眠倒有些像/或者说,这不过是人类的冬眠……”
初读这首诗时,似乎感到这是一首纯粹写实的田园诗。然而,仔细研读,却能发现诗中隐藏着诗人深层次的哲学思考。诗的细节描写蕴含着诗人对劳动果实的满足,尽管他一直梦想有这样的好收成,但现在却觉着心力交瘁,丰收带来的满足和喜悦于是变了成了瞬间的劳累和担忧。最后诗人巧妙地引入土拨鼠的形象,并以此作为自然界其他动物的象征,以阐明人类和动物睡眠的截然不同。又如,在《人生一瞬》中,诗人同样以圆熟的技巧,揭示出人类与动物相似的深邃哲学意蕴:“那条老狗只狂吠而不起身逞强/我还记得它是条小狗的摸样……”在这里,诗人观察到一只老狗身上所蕴涵的深意,他在娴熟的文字中注入了自己的审美因素,使诗歌带有了鲜明的个性投影,从而折射出诗人对人生历程的深刻感悟和对沧桑世事的悠然感叹。诗歌中老犬面对生命慢慢消逝所呈现出来的平和安详的情态与诗人内心的情感世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升华为具有深邃哲学意蕴的境界。再如,诗歌《没有选择的路》中的“两条小路”哲学化地暗示着现代人面对生活的两难困境;《梧桐树》中的“梧桐树”既描述了它是农场分界的标志,又暗示着诗人的内心世界与恬静的大自然的分界。
总之,弗罗斯特的诗歌以其生活背景为原型,把通俗易懂的生活语言融入到其诗歌写作中,用朴素的语言表达了他炽热的情感和对自然的无限热爱。他的诗,语言朴实、情感丰富、意蕴深远,读之,使人有无限的遐思。他的诗,将永远是人类的精神财富。
参考文献:
刘守兰:《英美名诗解读》,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钱青主:《美国文学名著精选》(下册),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3] 李明滨:《二十世纪欧美文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 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5] 徐恒醇:《生态美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6] 李正栓、陈岩:《美国诗歌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7] 程爱民:《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歌艺术》,《20世纪英美文学论稿》,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8] 普瓦里耶、理查森编,曹明伦译:《弗罗斯特集:诗全集散文和戏剧作品》,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作者简介:李东,男,1979—,甘肃平凉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传统文化、中国古典文论、美学,工作单位:华北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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