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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开发税收激励政策与对我国

收藏本文 2024-01-20 点赞:8686 浏览:3301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澳大利亚从1985年就开始实施研发税收优惠,是世界上较早实施该政策的国家之一。在2009年底之前的20多年间,该政策总体变化不大,一直是加计扣除形式,但在扣除率等方面做过几次调整,企业所得税率也经过了多次下调(从最高的49%降到30%)。2009年出台的研发税收优惠新政则是一次重大的变化。

一、澳大利亚R&D税收优惠新政策的主要变化

2009年12月,澳大利亚财政部颁布了关于《新R&D税收激励》(The New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Tax Incentive)的征求意见法案和解释资料,并于2011年6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与原政策相比,新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惠方式改变

原优惠方式是“加计扣除(super-deduction)”;新政则将其改为“所得税抵免(tax credit)”。加计扣除是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最终的所得税减免额受到企业所得税率的影响;所得税抵免则是直接抵免应纳所得税额,所得税减免额不受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影响。因此新政下企业因研发活动获得的所得税减免额更加明确,不会因实际执行企业所得税率的变化而变化。

(二)优惠额度增加

按澳大利亚现行30%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40%和45%的抵免比率分别相当于133%和150%的加计扣除率,均大于原政策125%的加计扣除率。

(三)小企业的标准放宽

原政策规定小企业的主要标准为公司年总营业额①小于500万澳元,年度R&D经费不少于2万澳元;但新政策将小企业的营业额标准放宽到2 000万澳元以下,这使得更多小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多研发税收优惠,甚至是即时的返还。

(四)取消了年度可申请研发经费减税的上限规定

原政策对企业年度申请的研发税收减免额度有上限规定,为200万澳元。但新政策下,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上限规定都被取消。这就使得企业每一单位的研发支出都确定能得到相应的税收补贴。

(五)取消了复杂的175%增量加计扣除的规定

原政策对企业在前三年基础上有所增加的研发费用支出增量还给予175%的加计扣除。因实际执行时计算复杂,企业申报积极性不高,对企业研发的实际激励效果较差。

二、税收意义上的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

申请R&D税收激励的澳大利亚企业首先需要从税收的角度界定申请人是否合格、R&D活动是否合格、R&D费用是否符合抵免条件。

(一)合格申请人(Applicant eligibility)②的界定

可以申请R&D税收激励的公司称为R&D实体(R&D entities),是指:按澳大利亚法律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按外国法律注册,并且是澳大利亚所得税纳税居民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按外国法律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与澳大利亚签署双重税收协定的国家的居民,并且通过永久性建立的双重税收协定在澳大利亚进行经营活动。
不能作为R&D实体的公司包括:非有限责任公司实体,例如个体经营者、合伙经营者和绝大多数的信托公司;全部收入免缴所得税的实体;合伙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格R&D活动的界定

可以申请R&D税收激励的R&D活动必须满足一定的标准。合格的R&D活动可以划分为核心R&D活动和支持性R&D活动两类。

1.核心R&D活动(Core R&D a-

ctivities)
核心R&D活动是试验性活动,其目的是获取新知识(包括改良材料、产品、装置、工艺过程或怎么写作)。该试验性活动的结果不能根据当前的知识、信息资料或经验提前知道或提前确定,但是可以根据进行系统连续的

源于:论文结论www.udooo.com

工作后确定。系统连续的工作是依据已确定的科学的原理进行的,并且经过从检测设到试验、观察和评价,得到一个合乎逻辑结论的过程。
下列活动不能划分为核心R&D活动,但如果进行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支持核心活动,就可以划分为支持性R&D活动:(1)市场调查研究、市场测试、市场开发或销售推销(包括消费者调查);(2)出于探明矿层、确定矿层更精确的位置、确定矿层的大小和质量等一种或多种目的而对矿物或石油进行的勘探、探测或钻井活动;(3)管理研究或效率调查;(4)对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的研究;(5)与商业、法律和管理方面相关的专利、许可证或其他活动的取得;(6)与法律要求或标准准则合规性相关的活动;(7)对商用产品或工艺流程进行复制的相关活动;(8)用于相关实体内部管理的、对计算机软件进行的开发、修正或写作活动。

2.支持性R&D活动(supporting R&D activity)

当该活动与核心R&D活动“直接相关”(directly related)时,或者该活动进行的“主要目的”(dominant purpose)是支持核心R&D活动时,该活动就是支持性R&D活动。核心R&D活动的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支持性R&D活动的协助。“直接相关”的活动是与核心R&D活动直接、紧密和相对最接近的活动。不能归为核心R&D活动的活动或者生产活动要成为支持性R&D活动必须满足“主要目的”这一必备条件。“主要目的”是指一项活动最常见的或最有影响力的目的。
软件活动一般归为核心R&D活动,但当软件活动不满足核心R&D活动的条件时,如果其主要目的是支持核心R&D活动,就能成为支持性R&D活动。

(三)合格R&D费用的界定

用于研发的资本性支出中可计提折旧资产(一般不包含土地)的折旧部分及用于研发的经营性支出都可以给予加计扣除的公司所得税优惠。

1.名义折扣额(notional deductions)

R&D实体可以就其注册的满足一定条件的R&D活动的费用进行名义上的扣除③。名义折扣额一般包括下面六项金额,其中前两项是名义折扣额的主要构成部分。
(1)R&D费用支出(R&D expendi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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