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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提高辅导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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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阐述了高校辅导员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提高辅导员工作积极性的途径与对策。要明确定位,提高身份认同感;明确权责,提高个人的成就感;延长任期,增强稳定性;完善管理制度,推行奖惩机制。
【关键词】
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积极性;激励机制
随着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完善,秉着“以学生为本”的高校怎么写作精神,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愈发显现出重要性和艰巨性。加之近年来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专职辅导员配备明显不足,因此急需大量的辅导员补充到辅导员的队伍中,积极探索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高校辅导员的发展历程

1、我国高校专兼结合的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确立阶段

2000年,教育部颁发了《关于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党教〔2000〕21号,意见中指出,“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好、学历层次高,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教师或高年级党员学生担任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包括专职人员和人员,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系学校专职从事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学校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工部(处)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院系党总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书记,团党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等”。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应该承担“两科”或其他课程的教学及相关科研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指教师和品学兼优的党员研究生,高年级大学生中选拔配备的半脱产学生班主任,导师或学生政治工作者。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任期一般为4-5 年,学生政治辅导员的任期一般为2-4 年。这个意见标志着专兼结合辅导员制度的确立。

2、我国高校专兼结合的辅导员制度的成熟阶段

2006年9月,教育部下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 号令),此规定中,确立了关于辅导员队伍的配备与选聘原则,培养与发展原则、管理与考核原则等内容。规定中指出,“高等学校总体上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配备应当设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要配备班主任”。这是辅导员制度确立以来,最全面、最详尽的概括专兼辅导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的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这个制度的出台,使得我国高校专兼结合的辅导员制度规范化。

二、高校辅导员的现状

在2005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中规定高等学校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的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1:200 的比例配备,即200个学生就需要配备一名专职的辅导员,保证每个学院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但当前各高校配备的辅导员远远达不到这个比例,以陕西某高校为例,该校总共有30个直属院(系),对其中一个二级学院进行抽样调查,该二级学院包括毕业班2300余人,只配备了三个专职辅导员,与教育部发布的《关于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辅导员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相差甚远。因此,根据各高校具体的实际情况,本着缓解专职辅导员的工作强度和压力,同时给从事辅导员的人员提供一个宝贵的学生工作经历,采取了聘用专任教师、高年级本科生、在校研究生做为辅导员,建立了以专职为主、为辅的辅导员制度。

三、高校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辅导员在日常学生工作中总体上都能相对负责,但是也存在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和效果较差等现象,通过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角色定位不清,缺乏主体意识

当前各高校以专职为主、为辅的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使得辅导员角色定位在辅助工作角度,在工作中缺乏主体意识,工作主动性差、积极性不高,对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深刻认识,进而造成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欠佳。

2、工作权责不清,缺乏责任意识

各高校聘用的辅导员以在校研究生为主,研究生处于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具有自主性强、自尊心强和分散性突出等特点,同时研究生还承受着来自学业、就业、婚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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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诸多方面的压力。具体在工作任务分配中,相关领导往往无法将一整套工作安排给辅导员来做,辅导员在工作中往往是一个辅助者,这样造成了工作中权责界定不清,使得辅导员在工作中缺乏责任意识。

3、任期时间较短,缺乏稳定性

各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期限一般为一年,考虑到研一上学期刚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需要适应,而研二下学期则需要进行论文开题报告的撰写和为研三论文的顺利完成和找工作做准备,因此,许多高校一般会在研究生一年级下学期到二年级上学期,聘用相关专业的学生辅导员。由于研究生担任的时间短、轮换快,其工作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而辅导员的工作内容是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做这些工作要想出成效是需要一个稳定连续的时间过程,研究生辅导员们往往一腔热情投入辅导员的工作,三五个月还未见到工作成效,而任期已去一半,加之这个时间段的研究生处于对学术和科研认知的上升阶段,精力和热情自然转移,在以后的工作中往往缺少和积极性。

四、提高辅导员工作积极性的途径与对策

正是因为在校学生辅导员存在诸多不足,因此需要“对症下药”,以促进辅导员的工作。

1、明确定位,摆正身份,提高身份认同感

针对辅导员角色定位不清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定位,辅导员首先也是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专的区别只是工作方式的区别,不存在岗位的区分,专职可以做到的事情,一样能够做到。其次是摆正身份,辅导员在校期间,既是学生又是老师,在面对管理学生时,必须摆正自己老师的身份。

2、合理分配工作,明确权责,提高辅导员的成就感

专职辅导员在长期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学生的一些突发事件得心应手,而在校研究生辅导员还是学生,接触社会少、社会和生活阅历少,工作经验相对不足,但是,他们也存在自身的优势。例如,更容易与学生沟通、有较强的撰写能力以及宿舍管理体会等。因此,合理的分配辅导员的工作,明确权责,有利于提升辅导员工作成就感,同时还可以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

3、延长任期,增强稳定性

在校研究生辅导员,往往是希望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其在校的辅导员工作能让他们得到宝贵的实习机会,在实践中对学生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因此,即使是研究生三年级需要找工作时,也可以继续担任工作,这样通过自身的感受直接指导学生,起到更好的效果,同时,任期延长,稳定性更强,学生对辅导员的工作也会更加认可。

4、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采取学院与学生共同评价、考核的管理机制,从思想政治素质、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工作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具体说来,就是对工作时间要有所规定,对工作任务要明确,实现“资源共享、组织共建、活动共抓、作用共促”的目的。最好是结合各高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在读研究生辅导员管理细则》,对辅导员的工作予以规范。

5、推行奖惩机制

对于工作表现出色的辅导员在发放补贴的同时,在任期结束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辅导员采取减发补贴、待岗培训的措施,对培训后无进步的予以辞退,进步明显的给予留任,在为期一年的辅导员中表现特别优秀、成绩特别突出的研究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毕业后留校从事专职辅导员的工作。
【参考文献】
翁铁慧.让辅导员有自己的“码头”[J].上海教育,2006(5).
林泰,彭庆红.清华大学辅导员制度的特色及其发展[J].清华大学学报,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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