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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逻辑下新闻

收藏本文 2024-02-16 点赞:19729 浏览:9167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市场逻辑下,少数媒体很容易媚俗化、娱乐化,为了利益不顾客观、专业。在这种逻辑的影响下,新闻受到了怎样的影响,本文以发生在深圳市的“杨武”事件为例试分析之。
【关键词】市场逻辑新闻“杨武事件”

一、事件回顾

去年10月22日,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深圳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闯进王娟家中,从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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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辱骂,到对其进行长达一个小时地毒打和。她的丈夫杨武则躲在几米外,沉默不语,眼睁睁看着此事的发生,后悄悄报警。事后,杨喜利家属威胁杨武要求其撤诉,杨武受访自称很窝囊。
11月8号此事受到强烈关注,杨武、杨利喜两家人陷入舆论漩涡,被在媒体的镜头之中。最先报道此事的是《南方都市报》,报道以《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为题,进行了一个版面的报道。据悉,为了报道该新闻,多家媒体记者找到杨武家,用摄像机、相机、话筒和录音笔将杨武及王娟团团围住,反复地逼问事件的经过,一拥而上的媒体找上门,一直逼问到王娟用被子捂住脸,杨武痛哭流涕地下跪哀求。
11月9日的《江淮晨报》对此事整版报道,更配上报道标题《“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是的,你还好意思说!》。另外,网络疯传的一张照片,孱弱的妻子身穿棉睡衣蜷缩在床头,全身紧紧抓着被子盖住了全身,床前头是各地媒体的话筒,南方电视、广东卫视“今日关注”栏目等标识清晰可见。这一连串的举动,被网民称为第二次伤害,媒体的“长短炮”成了攻击人的利器,被采访者再次成了受害者,被冠以“最窝囊”、“最没用、最软弱的男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陈昌凤评论道:“有一种现场,呈现的不是专业性,而是无德、无知、利益至上。”
这样一种一哄而上,用别人的痛苦作为新闻炒作点的行为被人诟病,但这种煽情化、标签化的风格却是吸引人眼球的筹码,在这种冷漠、功利的市场逻辑下,应怎样遵守新闻是个重要的问题。

二、新闻

新闻,是指媒体及媒体工作者出于自律,而订立的成文或不成文规范;具非和非法律性质,是非强迫性的,求诸从业人员高度的道德感和责任心。媒体缺乏良好的关系和道德氛围,最终将丧失公信力和独立性,甚至会使媒体陷入各种矛盾冲突之中。我国的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定:“维护采访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
但现如今媒体受市场化冲击严重,太多时候都被市场逻辑所牵引。那么,市场逻辑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
在市场逻辑下,媒介成为企业,受众成为媒介产品的消费者,新闻成为商品,媒介新闻生产必须遵循市场交换的规律,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并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比例来进行。另外,市场导向下的媒体在从事新闻生产时,会致力于提供成本最低、受众最广的内容组合,为广告商获取其最感兴趣的消费者,并最终保护赞助者和投资者的利益。从这一角度来看,其影响是积极的。①
但在从事新闻生产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其新闻报道内容有可能趋向呈现以下三种形式:娱乐化、通俗化:媒体内容同质化现象;例行事件报道取向:新闻报道内容肤浅化;沦为商业宣传工具,检测新闻之名,行商业促销之实。
由此我们也能窥见在市场逻辑下,媒体很容易倾向媚俗化、娱乐化,为了利益不顾客观、专业,在市场逻辑下,新闻报道成了一般商品,怎么写作于媒介自身的商业利益,以谋利为出发点。
那么在这种市场逻辑的影响下,新闻受到了怎样的影响?
首先是失真,同时夸大事实,无视公民或组织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在对杨武进行采访时,我们看到记者成群地涌入其家中,到最后杨武哭诉恳请记者离开。在博客里发文说:“他们夫妇来自农村,可能不知道媒体强行进入私宅涉嫌违法,不知道报道中对性犯罪的受害人必须给予隐私保护,避免二次伤害的新闻”。
其次是新闻有娱乐化、庸俗化的趋势。有些媒体对杨武妻子被一事进行了详细描述,有煽情、夺取眼球的成分。多家报纸和网站不仅热衷于“还原”案件全过程,且公然刊登“组图”,展示当事人的惨状。
当此事发生时,媒体像一群兴奋得孩子,捕风捉影的进行大肆报道,全然忽视了案件中的其它细节,后来了解到杨武之前就被杨利喜欺负、打骂,但也没人去询问这其中的原因,没人去了解到底为什么杨武从来不敢声张,为什么不敢反抗,而是直接给其扣上了最窝囊的名号。
同样,新闻传播者在议题设置,引发、引导舆论的同时,与独立审判和司法公正之间存在着很多潜在的冲突。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的时候,习惯性地给新闻当事人贴标签,杨利喜被贴上了“联防队”公职人员的标号,杨武则被贴上了“世上最窝囊丈夫”的称号,媒体习惯性地偏向弱者,也会让舆论呈现一边倒的局面,使得案件在还未侦查清楚时,就已经有了舆论审判这一结果。
媒体不是法庭,不能用审判的语言报道新闻。新闻只是事实的客观呈现,纵然媒体从业者心里怒火万丈,但在采访报道的时候,不能忘记自己的职业和身份。

1、真实、独立、客观

作为一名新闻从业人员,应该具备追求新闻真实性的素质。越来越多的现象表明,新闻报道往往与真实性背道而驰,新闻失真已然成为一种惯性常态。新闻的第一要素即为真实,新闻从业人员在报道时,应遵循客观报道的原则,将客观报道作为一种新闻理念和职业精神。如何真正做到客观报道?作为记者,在报道中应坚持事实第一,将事实与意见分离;作为一个成熟的媒体,应不依附某些商业团体,不维护某些商业利益,不畏惧报道真相而带来的威胁与压力。在客观报道原则被世界新闻届普遍认同的今天,新闻从业人员更应该时刻以客观、真实的态度来要求自己。

2、明晰法律界限,保护被采访者

新闻媒体的传播是一种公共行为,不管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必须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明细道德法律界限,这也是媒体生存的基础和必须遵守的准则。新闻报道必须是基于事实的报道,新闻机构要加强对信息来源真实性的辨析力度,把虚检测新闻控制在源头,并加大对虚检测新闻的惩罚力度。对于报道的新闻,要让公众尽可能的知晓更加接近事实的真像,而不是作为攻击的工具甚至是武器。作为采访者,要采取各种措施,在基于事实报道的基础之上,强力保护被报道者的权益,更要避免新闻报道在揭露事实时伤及无辜。

3、尊重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首当其冲的必须具备一个“人”所应当拥有的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包括其他社会人给予的最起码的尊重。然而弱势群体往往因为在社会地位和社会资源的占有上均处于不利地位,因而相比强势群体来说,人格尊严受到侵犯的可能性也更高。
面对新闻报道对弱势群体人格尊严侵害的事情比比皆是,然后在实际生活中却往往容易被人所忽视,甚至是熟视无睹。所以,在新闻采访、新闻报道中尊重弱势群体的人格尊严,是目前新闻界必须面对的一个严肃问题。

4、尊重个人隐私

隐私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最近几年,由于媒体之间竞争日益激烈, 新闻传播者为赢得受众和市场,常常无视漠视新闻,一味地追求新闻传播效果而造成新闻道德行为失范,严重损害了公民,特别是弱势人群的隐私权。
在“杨武事件”中我们就看到,痛哭流涕的杨武,还有随意被闯入的民宅,以及在妻子绝望嚎啕大哭时记者仍然不停地责问,一阵狂拍,这些都是对于他们隐私的暴力窥探。
新闻从业者应该牢记职业道德操守,其中之一即是在新闻采访、报道中,尊重受访者的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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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权。在实际情况中,一些记者以保障读者知情权的名义,在未征得采访对象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公布受访者的信息,严重侵害了受访者的隐私权。权责相当,作为读者来说,知情权仅仅是一种相对的权利,必须在受访者同意公开的前提下,而不能凌驾于当事人的隐私权之上。
结语
杨武因为没能阻止事情的发生,自责是“最窝囊丈夫“,经过媒体放大,几乎大半个中国都知道了这个人,“无能”“软弱”“窝囊废”……杨武不仅要承受良心的折磨,还要应对形形色色的人对他的道德审问,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被指责、压力折磨的缩成一团的人,没有尊严,只有侮辱。而可怜的王娟甚至还被逼问感受,这不但直接往受害者伤口上撒盐,还使被害人一遍遍记起那段屈辱的经历。
电视台节目部主任许文广微博中说到,“杨武事件”中,令人震惊的不仅是施暴者的暴力,还有媒体暴力:无视个人尊严和隐私,对施暴过程进行细致入微的描述,对受害方冠以“最怯懦丈夫”的武断判断,闯入他人家中将镜头强行对准一个精神濒于崩溃的妇女,正是那些司空见惯的,在驱使下丧失底线的行为。
媒体在报道此事件中的表现足以让人警醒和反思。记者是一个职业,但更重要的首先是一个有良知的个体,所以,在采写新闻时更应该坚持专业操守,更加客观、专业。□
参考文献
①田秋生:《市场化生存的党报新闻生产——〈广州日报〉个案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
(作者: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0级研究生)
责编:叶水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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