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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经营权农村土地权益物权保护若干理由

收藏本文 2024-04-19 点赞:24528 浏览:109301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土地制度是一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农村土地在经历了建国之初的土地革新之后成为农民的私有财产。其后发生的合作化运动兴起和衰败的历史又逐渐使农村形成了土地所有权归于农村集体,农地和宅基地用益物权归于集体成员的权利分配局面。因为受到历史的影响,加之土地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物质财富,以农村土地为客体的集体所有权和集体成员用益物权具有自身显著的特殊性。我国目前的农村土地物权制度有着诸多不足。首先,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未能取得与国有土地所有权人平等的法律地位,农村建设用地只有在被征收为国有之后方能转让。这一法律规定导致了政府主导的土地资本化不足,在政府主导的土地资本化历程中,农民的利益被剥夺,土地财政日渐形成,同时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受到巨大的阻力;第二,集体成员的用益物权未能得到充分保护,这不仅体现为用益物权人的利益往往在征地时不被重视,而且还体现为用益物权的转让和抵押受到限制;第三,现有的土地物权制度与进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有着一定程度的矛盾。这些不足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粮食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等重大方面,由此我们必须在有利于国家整体进展与符合私法论述的原则指导下,推敲农村土地物权制度有着的不足并设法予以纠正。具体做法包括: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能因为该制度尚存不改善之处就轻易地彻底否定它。在坚持这一制度的前提下,还要改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为摆脱因征地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必须提升补偿标准,把公共利益不足转换为补偿标准不足,并把农民设置为请求补偿的独立的、唯一的主体。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转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因权能不足,不能与国有土地所有权处于平等地位的近况。要改善家庭承包经营权,弱化社会保障是土地主要功能的传统观念,强化土地用益物权是一种财产权的意识,积极大胆地推动农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的实现。最后,还要改善农村社会保障系统,这是赋予农民土地流转之权的举措能最大化地产生积极效果的重要基础。关键词:农村土地论文集体所有权论文家庭承包经营权论文

    中文摘要3-4

    Abstract4-6

    1 导言6-13

    1.1 探讨目的和作用6-7

    1.2 国内外探讨成果7-11

    1.3 本论文采取的探讨策略11-12

    1.4 主要革新点12-13

    2 我国农村土地物权制度概述13-23

    2.1 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概述13-18

    2.2 我国农村土地用益物权制度概述18-23

    3 我国农村土地物权制度有着的不足23-31

    3.1 政府主导的土地资本化不足24-27

    3.2 未能充分实现集体成员的利益27-29

    3.3 我国农村土地物权制度不利于进展现代农业29-31

    4 改善我国农村土地物权制度的倡议31-43

    4.1 防止出现偏离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倾向31-32

    4.2 改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32-35

    4.3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35-37

    4.4 改善我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权37-42

    4.5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42-43

    结论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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