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4
ABSTRACT4-9
第一章 绪论9-20
1.1 探讨背景及探讨作用9-10
1.2 相关的论述浅析10-12
1.2.1 “委托—写作技巧”论述10
1.2.2 成本-收益论述10-11
1.2.3 寻租论述11-12
1.3 国内外探讨近况12-18
1.4 探讨基本思路及探讨策略18-19
1.5 论文的基本内容19-20
第二章 “零容忍”论述及其运用20-24
2.1 “零容忍”论述20-22
2.2 零容忍在当前败中的运用及启迪22-24
第三章 我国土地出让领域贿赂不足的特点及体现形式24-28
3.1 土地出让的形式与特点24-25
3.1.1 土地利用权出让的形式24
3.1.2 土地利用权出让的特点24-25
3.2 土地出让领域贿赂不足的特点25-27
3.2.1 贿赂数额不断增大,贿赂主体利欲熏心26
3.2.2 贿赂主体多样化,牵涉面广26
3.2.3 贿赂时间有阶段性,边打边犯案发高26
3.2.4 隐蔽性比较强26-27
3.3 土地出让领域贿赂不足的体现形式27-28
3.3.1 土地受让者向出让方行贿获取相关信息27
3.3.2 土地利用权出让方为行贿者大开方便之门27-28
第四章 土地出让领域贿赂不足产生的根源浅析28-35
4.1 法制建设不改善,管理机制不健全28-30
4.1.1 现有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界定不够严格29
4.1.2 市场经济体制总体不改善,土地出让管理不规范29-30
4.1.3 旧的土地管理体制不适应高速进展的土地流转市场30
4.2 惩治不力,执法不严30-32
4.2.1 缺乏一个有较大权限的反贪执法机构和一支执法严明的反贪队伍31
4.2.2 对受贿者的处罚不严厉,惩治不到位31-32
4.2.3 对行贿者的制裁和惩罚力度不够32
4.3 监管教育机制不到位32-35
4.3.1 监管系统不完整,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32-33
4.3.2 贿赂者的廉政意识薄弱和道德缺失33
4.3.3 企业行为缺乏有力监督和规范33
4.3.4 公众和媒体被排除在监管工作之外33-35
第五章 土地出让领域贿赂行为的“零容忍”治理对策探讨35-43
5.1 “零容忍”防治土地出让领域贿赂行为的必要性浅析35-36
5.1.1 “零容忍”防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体现和永恒追求35-36
5.1.2 “零容忍”政策是有效防治土地出让领域贿赂行为的现实需要36
5.2 改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是“零容忍”治理的制度保障36-38
5.2.1 制定体现“零容忍”原则的《反贪污贿赂法》37
5.2.2 出台《法》,保护监督者、人和受害人37-38
5.2.3 制定新的土地管理法律规范38
5.2.4 普及落实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38
5.2.5 改善并落实相关土地出让管理制度建设38
5.3 严格执法是“零容忍”治理的坚强后盾38-40
5.3.1 树立反贪污贿赂局的权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39
5.3.2 严厉惩治受贿官员,以“零容忍”态度警示所有人39
5.3.3 严惩行贿企业和个人,行贿者与受贿者共同受罚39-40
5.4 民众与媒体积极参与监管是“零容忍”治理的核心40-43
5.4.1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加贿赂腐败成本40
5.4.2 严格选拔任用和考核晋升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和道德教育40-41
5.4.3 加强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41-43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