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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改制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特点和关键性理由学术

收藏本文 2024-02-13 点赞:35439 浏览:16003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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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是近期我国报刊业体制改革的重点,这项改革被认为是近年来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磅之举”,标志着我国的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本文对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的基本背景和主要特点进行了梳理,并深入分析了在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过程中需要着力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
〔关键词〕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
〔〕A〔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6-0119-03
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被认为是近年来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磅之举”,标志着我国的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一、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的背景

我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转企改制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展开的。这项改革所针对的主要问题是我国报刊类媒体30多年来“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双重身份。近年来媒体“双重身份”的特征得到了高层决策者、业内人士、专家学者的普遍关注,其弊病也被剖析得相当透彻。李长春同志曾经谈到:“过去报社、报业集团能不能称市场主体?还是不能够。过去都是事业单位性质,企业化管理,一方面享受事业单位的优惠政策,同时以企业方式经营,没有授权国有资产经营;没有资产出资权就没有办法参与市场竞争。重塑市场主体是我们报业发展的需要。”12004年10月2日,李长春在视察辽宁出版集团讲话时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最大的障碍就是体制弊端,再具体说就是事业单位性质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最大体制弊端。这种事业体制没有办法市场化运作,只能靠国家;需要的人进不来,不用的人出不去,大锅饭、铁饭碗;没办法融资,不是经济法人,不是企业法人,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实现不了。”2此番讲话的七年之后,我国报刊业的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全面拉开序幕,是对非时政类报刊成为真正市场主体的“企业身份”的“正名”,是对报刊业改革瓶颈性问题的积极突破,其风向标意义十分明显而重要。
同时,在此次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全面铺开之前,从政策出台到实践准备都酝酿已久。在政策层面,

摘自:毕业论文格式字体www.udooo.com

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展开以来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相继推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确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都为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在实践层面,此次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之前,既有国有文化资产授权经营的系列尝试,又有一批试点单位完成改制的个案突破,以及出版社全部完成转企改制的行业变革经验;既有为数不少的报业集团公司组建“集团有限公司”实践“剥离转制”,又有此前已经完成了的已占总量1/6的1251家非时政类报刊完成转企改制。这些充分的政策准备与实践探索为非时政类报刊的大范围转制奠定了基础。

二、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的特点

1.延续“两分开”的基本政策思路

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首先必须区分的一个概念是“时政”与“非时政”。正如署长柳斌杰所称:现在报刊体制改革中第一个难点是“时政类报刊和非时政类报刊的区分和认定。作为报刊,大部分都刊载时政新闻,但这不代表它一定是时政类报刊。我国时政类报刊是指承担党和国家时政宣传任务的,有指令性要求,有首发、首评国家时政资格的报刊。非时政类报刊可以刊载重要时政新闻,可以自愿宣传,但不具备首发、首评党和国家时政的资质。非时政类报刊可以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主要是为特定的读者怎么写作。”3
由此可见,时政类报刊和非时政类报刊的体制改革继承了文化体制改革“事业”与“企业”两分开的传统思路,“两路并进”。这一方面有利于将以党报党刊为代表的时政类报刊和为数更多的非时政类报刊的功能和管理机制进行有效划分,同时也为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提供现实可能性。

2.改革目标多元

与以往的传媒业政策措施相比,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更具有调整“生产关系”的综合性改革的特征,改革目标既明确又能够充分地周延。
此次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的总体目标指向明确:即通过一系列转制程序,“分期分批按照规范的程序转制,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使得非时政类报刊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主体。同时在这一总体目标之下,一系列改革目标也明确提出。

一、通过转企改制“理顺关系”

长期以来我国传媒业的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主管主办单位、行业管理机关关系复杂。在原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框架下,责任、权利、利益关系不明确,因此“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等问题非常突出。而非时政类报刊的“清产核资”除了理清资产状况,更要理清传媒业产权关系;非时政类报刊“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即是要完成资产所有者、管理人、主管主办单位之间的新型关系。因此,理顺传媒业的“生产关系”已成为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目标之一。

二、通过转企改制“优化结构”

此次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的系列文件中时常提到这样一个目标:“将转企改制与治理报刊散滥相结合,与整合资源相结合。”这一目标一方面彰显了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的综合效应,而另一个方面,也说明改革设计者拟通过“转企改制”这一剂猛药去解决长期以来我国报刊业产业集中度不足、产品结构趋同、整体实力不强、传播能力较弱、缺乏强有力的骨干企业等深层次问题,从而达到优化市场格局的改革目标。

三、通过转企改制“健全市场机制”

“转企改制”的直接目标在于赋予非时政类报刊独立市场主体的地位,但此项改革同样没有忽略的是通过打造市场主体的契机同时推动市场机制的完善。“实行严格的报刊市场准入机制,从主管主办资质、内容导向、资本来源、资产规模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市场准入条件,同时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关停并转一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不具备报刊出版资质和违规出版以及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报刊出版单位,切实提高报刊出版业的集中度。”从这一表述上看,此项改革也力图打破报刊业严重依赖行政资源的状况,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

3.分类分批稳健推进

对于如何推进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此次改革一如既往地采取了稳健的方针。将非时政类报刊分成了以下四类:4

一、 积极推进先行转制的非时政类报刊

对于省级、副省级和省会城市党委机关报刊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等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行业性报刊出版单位和隶属于企业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这四类报刊,由于“非时政”性质较为明显,在此次改革中,是转企改制的主体部分。

二、给予支持但谨慎推进的非时政类报刊

由于晚报、都市类和财经类报刊不同于一般非时政类报刊,承担着重要的舆论引导职责,此次改革特别规定:各部门各单位所属的都市类和财经类报刊,省级和副省级及省会城市党报党刊所属的晚报、都市类和财经类报刊等出版单位,经批准可进行转制。这就意味着,对于省级以上晚报、都市类和财经类报刊的转企改制方案将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需要进行单独报批。

三、 予以撤销的非时政类报刊

对于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中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刊编辑部原则上不单独转制,区别不同情况,并入其他新闻出版传媒企业或予以撤销。

四、需另行制定改革办法的非时政类报刊

此次改革也划定了例外,主要是针对学报、学刊等科研部门和高等学校主管主办的非独立法人科技期刊、学术期刊编辑部,对于此类报刊政策规定将另行制定具体改革办法。
同时,这种稳健的态度也体现在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资本准入要求上。依然坚持《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这也就意味着,除了批准上市融资外,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在资本准入方面依然将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和职工个人持股等排斥在外。
 

源于:查抄袭率毕业www.udooo.com

 

4.留存政策空间

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是非时政类报刊未来发展的第一步,而当非时政类报刊成为了市场主体,很可能会面临每一个企业都会遭遇的问题,如企业重组、股份制改造、投融资活动等重大资产变动事项,对于这些事项,政策预留了较大的空间,但也同时强调相关主管部门的把控。例如政策规定:报刊出版单位转制或改制中涉及资本结构变更、合并或分立等行政许可事项,须由报刊出版单位主管部门报审批;企业重组、股份制改造、投融资活动等重大资产变动事项,须由报刊出版单位主管部门报审核,经同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凡经批准予以退出或撤销的报刊出版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核准处理。5

三、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1. 转企改制的规范性和多样性的关系问题

借鉴出版业转企改制经验制定的统一规程,使得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具有了较强的规范性以及整齐划一的时间表和步骤,这固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同时不能忽略的一个问题是报刊业不仅比出版业具有更强的意识形态属性,而且涵盖面更大、分布面更广,不同的报刊由于原有基础、人才、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差异性巨大。目前参与到非时政报刊转企改制的报刊,既有已经在“两分开”框架下上市的报刊,有面向市场、企业化管理水平很高的报刊,也有完全依靠行业行政资源,经营能力较差,管理水平较低的报刊。
非时政类报刊的体制改革要取得实效,还要关注到非时政类报刊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对一些关键性问题给予更为详尽的政策安排。例如,对于已在“两分开”思路下“剥离”上市的报刊出版单位,其转企改制应如何完成,编辑业务和出版权能否纳入上市公司,又将如何进入上市公司,这些问题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政策敏感性,需要认真研究、区别对待。

2.主管主办制度与出资人制度如何有机衔接的问题

“探索建立主管主办管理体制与出资人管理体制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是此次推进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工作提出的一项工作原则。而事实上这两项制度在建构机理和运行机制上却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
我国报刊业的主管主办制度,是我党长期革命宣传工作的产物,是党管媒体这一重要管理原则的体现,是部门主管制的具体实施,是一项通过“叠层架屋”的制度架构,来确立媒体与党、政府、社会之间关系和管理层次的一种综合管理制度。同样的,这一制度也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强调“体制内”和“身份制”,对于保证我国新闻出版业的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此次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要求:“加强和完善转制后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主管主办制度。”
出资人管理体制一般而言是针对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问题,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使得相应的人或机构对国有资产切实负责。这一制度的基本逻辑是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对等的原则,出资人以对资本负责的态度,以股东方式行使权利,成为企业真正的“老板”,使得“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因此要完成主管主办制度与出资人制度真正的“有机衔接”需要认识主管主办制度与出资人管理体制这两项制度对我国媒体管理制度的意义,以及对现代媒介企业的意义,找到二者有机衔接的关键节点,对二者如何结合的组织设置、相关职能界定、人员构成、管理办法、运行规则等进行全面的制度创新,才能真正使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取得切实的效果。

3.现代传媒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的实效性问题

从企业层面上看,非时政类报刊获得企业身份后,要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是此次改革的最终目标。正如《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规程》中明确指出,“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后,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6。
非时政类报刊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这既需要在宏观上处理好主管主办制度与出资人制度的关系,更要遵循建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一般性原则,同时也要在微观上处理好改制后党委与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这样才能真正解决现代传媒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责分配和利益分配的问题,解决对传媒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激励和监督问题,给中国传媒业带来新的发展动力。
〔参考文献〕
〔1〕杨步国.体制——报业改革不能不越的障碍(见该篇文章的“小资料”)〔J〕.中国报业,2005,(1):25.
〔2〕中国人民大学传媒管理研究所编.李长春重申事业单位体制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J〕.传媒经济参考,2004,(30):2.
〔3〕报刊体制改革有四个难点〔N〕.新京报,2011-10-14(04版).
〔4〕〔5〕,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EB/OL〕.http:///WebSite/Details.aspx?id=214&typeid=3,2011-11-13.
〔6〕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规程〔J〕.中国报业,2011,(9):上.
(责任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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