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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沿线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合理规划理由要求

收藏本文 2024-04-03 点赞:7383 浏览:2311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随着城市轨道交通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的轨道建设,尤其是城市轨道沿线土地规划开发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规划利用的关键因素,指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合理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合理规划的实施建议。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土地;合理规划;问题;建议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空间形态迅速扩展,城市交通供需矛盾日渐突出,城市交通阻塞、交通事故等交通问题严重影响着城市经济、市民出行和可持续发展,这种大城市病亟待解决。实践证明,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途径,因此近年来,我国各大城市都把建设和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作为解决交通问题的重要策略,城市轨道交通目前在我国已经进入规划和建设的高峰期。
对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土地进行综合规划开发和高效利用是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具体体现,这样既有利于提高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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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经济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为轨道交通提供稳定充足的客流来支撑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促进了城市轨道交通与周边沿线土地的协调发展。由于仅仅出于解决城市交通堵塞的角度大规模地建设轨道交通,使得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在规划忽略了轨道交通建设与沿线土地规划利用的互动性,最终导致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规划开发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1. 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规划利用的因素

城市轨道交通一直是土地利用模式的重要诱导因素。交通站点影响的范围、周边土地开发强度、用地构成、换乘系统是对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规划利用有影响四个关键要素。

1.1交通站点影响的范围

大多数人倾向于选择步行,然后是自行车或公交作为在城市轨道交通衔接方式的选择。因此为确保城市轨道交通投资的可行性以及土地利用效益,国外往往采用以轨道交通站点为圆心、以适宜的步行距离为半径的圆的范围作为TOD合理空间。虽然不同城市对TOD的适宜范围的界定不同,但是如果超出一定的范围,将会严重削弱城市轨道交通对交通站点周边土地规划利用的影响范围。

1.2沿线周边土地开发强度

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两个指标可以直接反映土地开发强度的大小,间接反映各种区位活动在空间上的集聚程度。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希望地块容积率适当提高,而对交通设施来说,地块是交通网络中的“点”效应,片区是“线”(干路)或“面”(局部网络)、大型节点(公交枢纽)的作用,影响整个交通网络。土地的开发者往往会根据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用地特点,参考国际城市轨道发展经验以及结合城市规划要求,寻求站点影响区域的最佳开发强度。

1.3用地构成

提倡多种用地功能和社会活动的混合。这包括两个相关又互相独立的方面:紧凑的土地开发与多用途土地开发。由于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在站点影响区内土地总量有限。如果某种类型建设用地增多,必将会降低其他类型的用地面积。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对商业、住宅以及写字办公楼的聚集效应,使得轨道交通沿线用地类型中的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以及办公用地类型增多。由此可见,通过适当提高周边居住量以及用地功能的混合,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形成良好互动。

1.4换乘系统

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快速、可靠的优点,实现轨道交通与地面其他交通方式的零换乘,使换乘时间紧凑,空间紧密,从而提高可达性。交通换乘系统的设置与沿线土地的合理规划布局有关,因此在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就应充分考虑与换乘体系相关的各项设施用地。

2.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合理规划的问题探讨

2.1轨道交通建设与沿线土地规划利用脱节

在进行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设计阶段,对土地规划利用的考虑是重要部分。如何将沿线土地进行合理的用地规划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相协调,实现沿线土地的高效集约化利用总是规划是问题的所要考虑的关键。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轨道交通建设的初衷也只是解决城市交通堵塞问题,所以很多的线网规划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追随客流型。这种建设的问题,就产生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土地开发规划各行其是,没有互动,因此造成轨道交通与沿线土地在规划利用建设管理环节上出现脱节。另一情况是,虽然很多城市意识到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其他方面发展之间互动的重要性,同时在对轨道沿线土地开发与利用进行了一定的规划,但是由于我国城市对与发展规划的成熟度、理念、判断以及预期的长远度往往跟不上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再者,很长的时效性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一大特点, 在建设的各个不同时期,很多不确定性的动态因素会影响和不断改变轨道沿线土地的环境,然而目前很多的轨道沿线土地规划都是在设计阶段采用一次性的静态规划模式,缺乏随外部环境灵活调整的灵活性,这样传统的规划方式也最终导致目前我国很多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周边用地规划要根据情况进行不断修改,如此造成了政府在应对投资者投资方向产生变化时的被动局面,对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快速的发展和合理规划带来负面的影响。

2.2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控制缺乏必要预见性

对沿线用地的控制是在有了合理的土地规划之后必不可少的。对轨道沿线土地进行合理的控制作为轨道交通建设的必要支持,通过预留部分用地可有效防止一些新建建筑物的侵占,同时又可有效降低轨道交通的建造成本。
由于目前我国急于解决城市交通堵塞问题而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情况,城市对于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与控制的重视度不够,导致部分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周边土地虽然具有合理的规划但由于规划的工程量过大或者资金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造成轨道沿线用地开发程度不足或不合理,其中一种情况是在城市建成区未做必要的预留用地,又由于在后期进行征地非常困难从而增加了轨道交通建造成本;存在的另一种情况为在规划发展区,有些城市土地不能进行集约化使用,但是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用地的开发强度如果达不到一定的高度就不能为轨道交通提供足够的客流量,这样也就不能有效地发挥轨道交通本身大容量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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