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8
Abstract8-10
引言10-12
一、 罪刑法定原则下的刑法解释12-17
(一) 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12-13
(二) 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内涵13-14
1 罪刑法定原则意味着对立法权的限制13
2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以立法权限制司法权13-14
3 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取向14
(三) 罪刑法定原则下刑法解释观的演变14-17
二、 刑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论述17-34
(一) 刑法司法解释的概念之争17-19
1 国内学者的主要观点17-18
2 笔者的观点18-19
(二) 刑法司法解释的必要性19-21
1 刑法规范具有抽象性19-20
2 对刑法语言理解具有分歧性20
3 刑法规范具有不确定性20
4 社会生活具有复杂、变动性20-21
(三) 刑法司法解释的作用21-24
1 指导、规范刑法司法21-22
2 弥补刑法立法欠缺22-23
3 推动刑法立法改善23
4 教育作用23-24
5 繁荣刑法论述24
(四) 刑法司法解释的基本立场24-28
1 刑法司法解释的目标选择24-26
2 刑法司法解释的价值取向26-28
(五) 刑法司法解释的策略28-34
1 文义解释28
2 限缩解释28-29
3 当然解释29-31
4 扩大解释31-32
5 类推解释32-34
三、 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背离34-40
(一) 某些解释超越刑法,创制新的规范34-35
(二) 某些解释修改、补充原有的刑法规范,侵犯立法权35-36
(三) 某些解释违背刑法“以旧兼以轻”的原则36-37
(四) 某些解释违反了刑法的基本论述37-38
(五) 某些解释背离了罪刑法定原则人权保障的价值蕴涵38-40
四、 罪刑法定原则指导下刑法司法解释的若干深思40-46
(一) 转变旧有的刑法司法解释观40-41
(二) 合理界定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之间的权限41-42
(三)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解释42
(四) 适当赋予并逐渐扩大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42-44
(五) 提升判例在刑法解释中的地位和作用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