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7
abstract7-12
引言12-14
第一章 违宪审查机制的合理性有着14-20
第一节 违宪审查是宪法至上论述的要求14-16
一、 以我国法律规定为视角14
二、 以欧美宪政论述为视角14
三、 以宪法的位阶为视角14-15
四、 以法律的内部制约为视角15-16
第二节 违宪审查是公民权利的最终保障16-17
一、 宪法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后防线16
二、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16-17
第三节 违宪审查是预防“多数人暴政”的必要机制17-18
一、 多数决主义下少数人利益的保护17
二、 制约“多数人的暴政”17-18
第四节 违宪审查是走向宪政阶段的必备要件18-20
一、 向宪政阶段过渡是历史之走势18-19
二、 违宪审查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秩序之需求19-20
第二章 宪政成熟国家违宪审查机制的运转情况20-28
第一节 以美国为代表的司法审查机制21-23
一、 美国司法审查机制的产生及影响21-22
二、 美国司法审查机制在运转中的局限性22-23
第二节 以法国为代表的宪法委员会机制23-25
一、 宪法委员会机制的进展23-24
二、 法国宪法委员会运转机制中的借鉴24-25
第三节 以德国为代表的宪法法院机制25-28
一、 宪法法院方式的发端25-27
二、 德国宪法法院运转机制的特点及优势27-28
第三章 国内有关违宪审查机制的讨论28-36
第一节 我国违宪审查机制的近况浅析28-30
一、 学界对违宪审查机制用语上的争论28
二、 我国现有的违宪审查制度28-30
第二节 有关在我国建立宪法委员会的深思30-31
一、 对我国建立宪法委员会的争议30-31
二、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下设违宪审查机构的局限性31
第三节 对“宪法司法化“运转机制的浅析31-36
一、 “宪法司法化”的定义及争论31-32
二、“宪法司法化”的论述与实践作用32-33
三、 “宪法司法化”实施的阻力33-36
第四章 公民自身促使我国违宪审查制度运转的机制36-47
第一节 提升公民的宪法权利意识36-39
一、 公民权利意识对推动违宪审查机制运转的重要量36
二、 扩展公民的宪政参与路径36-37
三、 重新形塑我国公民的宪法意识形态37-39
第二节 以社会权力制衡违宪审查权力39-41
一、 相似度检测组织在维护公民权利中的作用40
二、 社会权力对违宪审查运转机制的推动作用40-41
第三节 通过公民社会形成公民权利的维权机制41-44
一、 公民有保卫公民权利的“权利”41-42
二、 个案维权力求启动违宪审查机制的运转42-44
第四节 保障和扩大公民的立法参与权44-47
一、 以源头上减少“立法违宪”案件44-45
二、 我国的代议制参与方式及其局限性45-46
三、 公众参与机制的拓展46-47
第五章 建构我国违宪审查的动态运转机制47-54
第一节 维持我国现有的审查方式47-50
一、 我国违宪审查机制的选择47-48
二、 推动我国现有违宪审查体制的改善48-50
第二节 保证审查程序的公开透明50-52
一、 促使现有违宪审查程序的制度化50-51
二、 违宪审查制度的程序设计51-52
第三节 改善违宪审查机制的运转历程52-54
一、 违宪审查机制运转历程中法院可发挥的作用52-53
二、 违宪审查机制的启动、受理与回复机制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