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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环境税对经济增长影响实证设计

收藏本文 2024-01-14 点赞:31474 浏览:144951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内容提要 本文利用芬兰等十二个已开征二氧化碳税的发达国家1980~2009年间的跨国面板数据进行随机效应估计。结果发现:开征环境税在短期内可能给经济增长带来负向冲击;但环境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更多地体现为长期冲击,且这种长期冲击是显著的负向影响。因此,开征环境税时,不仅要通过税收体系调整缓解企业成本上升在短期内给经济增长带来的不利冲击,更应从长期影响的视角出发,设计配套政策,降低环境税在长期内对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
关键词 环境税 经济增长 短期冲击 长期冲击 随机效应模型
作者吕志华、郝睿,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北京 100081)葛玉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持续高速增长,相对粗放的经济增长模式造成的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在此背景下,环境税这一政策工具成为我国应对环境问题的现实选择。
2009年1月1日起开征的“燃油税”正是我国在环境税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2011年底召开的2012年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方面,要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目前我国环境税已由“酝酿期”进入税收立法和税制设计的重要阶段,未来几年逐步推出和推广环境税已成定论。那么,开征环境税对一国经济增长到底存在何种影响呢?在短期和长期内分别将对经济增长产生何种冲击呢?这些问题的解答对于即将开征环境税的中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参考价值。
对于这些问题,在经济增长框架下开展的理论模型及其模拟运算大多较为乐观,基本认为开征环境税在短期内不利于经济增长,在长期内有利于经济增长。但是,到目前为止,鲜有文献从实证的角度去研究开征环境税对经济增长的实际影响,直接针对已开征环境税国家的全面实证考察更是几近空白。
自芬兰、瑞典、挪威等北欧国家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征环境税以来,已有20多年,当前利用已开征环境税国家数据研究环境税对经济增长的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本文选取十二个已开征环境税的发达国家为样本,利用1980—2009年间的跨国面板数据,实证地探讨环境税对经济增长的短期和长期影响。
文章剩余部分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对已有文献的梳理和述评;第三部分是总结发达国家开征环境税的情况,并确定本文实证研究的样本;第四部分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利用十二个已开征环境税的发达国家的数据实证分析环境税对经济增长的短期冲击和长期影响;第五部分是一个简要的总结。

二、文献述评

Gradus and Smulders(1993)开创性地在增长理论的框架下考虑了环境保护政策和长期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并先后在新古典增长模型、模型和Lucas模型的基础上引入环境质量因素。
在Gradus and Smulders(1993)研究的基础上,Bovenberg and Smulders(1995)发展了一个考虑污染治理的技术变迁的内生增长模型,他们在Lucas模型和模型中第一次直接引入环境税因素。①Bovenberg and Smulders(1995)着重考察了在均衡增长路径上,提高环境税对长期经济增长的影响。他们发现,提高环境税对经济增长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影响:一方面,较低的污染性投入品的使用或资源的利用将降低可再生投入品(即环境要素)的生产率,进而降低经济增长率;另一方面,污染排放的下降将改善环境质量,而环境质量的改善将对生产率和经济增长起到促进作用。他们提出的这一理论框架逐渐成为后来研究环境税与经济增长间关系的基准框架,后续关于环境税与经济增长间关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多以这一理论框架为出发点。
在Bovenberg and Smulders(1995)发展的环境税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基准理论模型的框架下,关于开征环境税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大多结合CGE模型(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rium,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利用开征环境税的国家或国家组的实际数据,模拟环境税改革的经济效应,分析开征环境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并判断所谓环境税“双重红利”的存在性,②即开征环境税是否既能改善环境质量,又能降低税收体系的扭曲性并进而提高经济增长率。
Andre et. al.(2005)利用CGE模型估计了西班牙开征环境税对环境质量和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当用环境税替代工资税时,环境税改革在提高环境质量的同时促进就业,提高经济增长率;当引入的是二氧化碳税时,环境税改革可以实现环境收益以及现行税收制度效率的改进,并提高经济增长率和社会福利水平。
Shiro Takeda(2006)利用日本历史数据,构建了一个多部门动态CGE模型来研究开征二氧化碳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③结果发现:首先,开征环境税总是能降低污染;其次,如果政府将二氧化碳税收入用于替代资本税时,开征环境税能有效改进税收体系的扭曲性并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即环境税存在“强双重红利”;最后,当政府将二氧化碳税收入用于替代劳动税和消费税时,开征环境税并不能有效促进经济增长,“强双重红利”不存在。
Gerhard、Daiji and Facundo(2006)利用美国数据实证地评价了Bovenberg and de Mooij(1995)的结论。④结果发现,降低资本所得税将减少税收体系给经济系统带来的总扭曲,因此环境税的开征确实可能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存在“双重红利”。然而,如果在资本的生产函数中,能源是一种重要的投入要素,提高经济体系中的资本存量显然将提高能源消耗。这样,环境税提高带来的能源使用量的下降被部分地抵消。
此外,也有研究者利用已开征环境税国家的历史数据,实证分析开征环境税对短期经济增长和长期经济增长的影响。Shackleton et.al(1992)的研究发现开征环境税对短期经济增长具有正的影响,Goulder(1995a、1995b)则测算出开征环境税对短期经济增长具有负的影响。⑤但Shackleton et.al(1992)和Goulder(1995a、1995b)都发现,开征环境税对长期经济增长的影响为负向影响。
Millock and Nauges(2003)对法国空气污染税的经济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⑥他们利用1990—1999年间法国1900多家工业企业的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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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数据构建了一个随机效应模型(Random Effect Model)。随机效用模型的估计结果表明,尽管法国开征的这种环境税税率并不高,但它的开征仍然在统计上显著地降低了氮氧化物、硫氧化物、以及盐酸气体的排放。并且,这种环境税对盐酸气体和二氧化硫等硫的氧化物排放的影响尤为显著。此外,他们还进一步证明,这种环境税的开征对经济增长率有显著的正影响,这一影响尤其体现在长期内对法国经济增长潜力的提升上。
国内研究者对环境税经济效应的理论研究较为丰富,司言武(2009),沈田华、彭钰等(2010、2011)对开征环境税的经济效应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梳理。实证研究方面,刘凤良、吕志华(2009)在Lucas(1988)和Fullerton and Kim(2006)的基础上对中国环境税及其配套政策的运行效果进行了模拟运算,对中国开征环境税的经济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在开征环境税的基础上,提高居民环境偏好程度或环境边际再生能力⑦的配套政策能同时起到改善环境质量、提高长期经济增长率和社会福利水平的作用。⑧但单纯促进技术进步的配套政策不利于环境保护和长期经济增长,通过技术研发来提高企业对污染的“利用效率”具有动态无效率性,即使这种技术的研发直接以降低污染为目的。单纯的技术进步并不总是利于环境保护和长期经济增长的,在激励企业通过生产流程创新和改进来提高环境资源的使用效率的同时,还必须辅之以其他的措施,以纠正和化解单纯的技术进步对环境和长期经济增长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总的来看,国内外理论界对环境税经济效应的研究成果集中在理论研究和模型分析层面上,关于环境税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本身显得相对零散,直接针对已开征环境税国家的全面实证考察更是几近空白。本文以二氧化碳税为例,选取十二国发达国家为样本,利用这些国家1980—2009年间的跨国面板数据展开实证研究,希望能对零散的实证研究成果进行补充,并检验理论研究的相关结论。

三、发达国家开征二氧化碳:样本选择

二氧化碳税是为了控制CO2的排放而征收的一种环境税,⑨二氧化碳税税率通常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由该能源的含碳量决定,所有固体和液体矿物能源包括煤、石油及其各种制品都要按照其碳含量缴纳该税的碳税部分;另一部分是为调整由于能源级差带来的“采肥弃瘦”现象而设置的能源税。
北欧国家芬兰于1990年率先引入二氧化碳税,征税范围为所有矿物燃料,并根据燃料的含碳量计税。刚开始课征时,二氧化碳税税率较低,此后几年逐渐增加,目标是在90年代末将CO2排放的增长率降低为零。在1994年,芬兰对能源税进行了重新调整,提高了税率。大部分能源征收燃料税,其中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库岁入”部分,对柴油和汽油实行差别税收;另一部分是“能源/碳税”。对于煤、泥炭和天然气不征收基本税,只征收能源/碳税。1995年,混合税中的能源税税率为35芬兰马克/千瓦,碳税税率为3830芬兰马克/吨CO2(相当于70美元/吨CO2)。
此后,荷兰(1990)、瑞典(1991)、挪威(1991)、丹麦(1992)、意大利(1999)等发达国家也先后开征了二氧化碳税。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税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鲜明特点。
第一,二氧化碳税原则上是对所有矿物燃料征收,只要它们是出于与能源相关的用途。在一些国家,出于国际竞争力的考虑,国际航空和航海是豁免的。对于电力部门,往往有特殊待遇。
第二,税收收入用于一般公共财政(如在挪威,其收入被用于削减个人与公司所得税,用于促进就业与长期经济发展)。唯一的例外是丹麦,其税收收入部分返还给交税集团或部门,目的是缓解就业压力或竞争力下降带来的调整成本。
第三,除了挪威外,税率一般是基于燃料的含碳量。总体税率差异相当大(瑞典388美元/吨CO2,芬兰70美元/吨CO2,荷兰25美元/吨CO2)。就工业部门来讲税率差异则不那么明显。考虑瑞典工业部门实际税率为95美元/吨CO2,则瑞典、芬兰和荷兰的工业部门的税率之比为37∶28∶1。丹麦对居民消费征收税率较高,但对工业用户实行差别对待,尤其是能源密集型工业税率较低,这削弱了其激励效果,但从长期看,由于其税率逐步提高,将使此缺陷有所缓和。
第四,为了避免因课征二氧化碳税造成产业短期间成本上升,进而影响经济增长,多数发达国家在开征二氧化碳税之外,均同时实行相关产业免税或减税方面的配套政策。⑩
根据国际能源机构(IEA)的数据,开征环境税后,发达国家各产业生产成本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升(如下表1所示),而这种影响势必进一步反映到征税国的经济增长上。
长期经济增长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我们以二氧化碳税这种典型的环境税为例,利用已经开征二氧化碳税的12个代表性国家1980—2009年间的面板数据来实证地研究这一问题。
本文面板数据模型中选取的12个样本国家分别是:丹麦(1992年开征环境税)、芬兰(1990年开征)、法国(1985)B11、德国(1999)、荷兰(1990)、意大利(1999)、挪威(1991)、韩国(1983)B1

2、瑞典(1991)、瑞士(1998)、英国(2001)、美国(1991)B13。

四、开征环境税与经济增长:基于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税的面板数据模型

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发达国家开征环境税对一国经济增长在短期和长期内到底有什么影响呢?本节利用上述12个发达国家1980—2009年间的跨国面板数据来实证地回答这个问题。借鉴环境税问题已有实证研究的模型设定方式,并结合经济增长核算的相关规则,我们选择如下模型进行本节的实证研究:
GGDPit=c+α1GINVit+α2GLBit+α3GEXPit+α4GMit+α5DSit+α6DLit+εit(1)
其中,GGDPit为t时期国家i的GDP增长率,也就是经济增长率;GINVit为t时期样本国家i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用来控制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GLBit为就业人数增长率,用来控制劳动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GEXPit为一国的出口增长率,控制一国出口对其经济增长的贡献;GMit为一国广义货币存量M2的增速,增加这一变量是出于某些关于货币理论和货币政策的研究认为货币存量有可能影响实际经济指标,亦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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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非中性”,在模型中,该变量仅作为一个备选的变量参与回归;DSit是一个哑变量(Dummy Variable),从国家i开征环境税的第一年起及以后各年的DSit=1,否则DSit=0,DSit用来控制开征环境税对经济增长的短期影响;DLit同样是一个哑变量,从国家i开征环境税的第十年起及以后各年DLit=1,否则DLit=0,DLit在这里用来控制环境税对经济增长的长期影响;B14εit为回归方程的残差项。
回归方程(1)中包含了本节将要运行的5个面板数据模型的所有变量。本文的5个面板数据模型分别是:
模型1为基础模型,包含GINVit、GLBit和GEXPit三个基本的自变量。
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增加了广义货币存量增速GMit。
模型3在模型2的基础上继续增加环境税的短期影响DSit。
模型4在模型2的基础上增加环境税的长期影响DLit。
模型5在模型2的基础上同时增加环境税的短期影响DSit和长期影响DLit。
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对上述的5个模型进行回归分析,本文回归分析中十二个已开征二氧化碳税的发达国家的宏观经济指标(GGDPit、GINVit、GLBit、GEXPit、GMit)的源数据均来自于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数数据库(World Development Index Database)。
在面板数据模型的回归分析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是所用模型的类型,也就是,所选样本中的数据到底适用混合估计模型、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根据跨国宏观面板数据实证研究的基本经验和本文模型的特征,我们选取极大似然统计检验法(LM检验)来解决这一问题。
LM检验的基本思路是:
H0:面板数据适用混合估计模型
H1:面板数据适用个体随机效应模型
LM检验的基本统计检验量为:LM=NT 2(T-1)[T2—′— ′-1]2(2)
其中—′—表示由个体随机效应模型计算的残差平方和(Sum squared reside);′表示由混合估计模型计算的残差平方和;N为样本个数,这里N为12;T为面板数据的时间期数,这里为30。统计量LM服从1个自由度的x2分布,当LM统计量大于相应显著性水平下的x2分布临界值时,我们拒绝原检测设,面板数据适用随机效应模型;否则接受原检测设,数据适用混合估计模型。
接下来,我们分别对面板数据做混合估计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具体操作方式为,对随机效应模型进行广义最小二乘估计,以观测值方差的倒数为权。为了求权数,这里必须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估计,因为各随机误差分量的方差一般是未知的,第一阶段用普通最小二乘估计法对混合数据进行估计(采用固定效应模型)。用估计的残差计算随机误差分量的方差。第二步用这些估计的方差计算参数的广义最小二乘估计值。如果随机误差分量服从的是正态分布,模型的参数还可以用极大似然法估计。通过混合估计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的估计,我们分别得到—′—和′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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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法国1985针对Sox和NOx征收了大气污染附加税。
B12韩国1983年起根据《大气环境保护法》开征排放负担金,排放负担金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程度进行征收,以使排放者承担排放超过标准的污染物的外部费用。
B13美国于1991年1月1日起征收臭氧层损害化学品税(Ozone—Depleting Chemical Tax),它是对损害臭氧的化学品从量征收的一种消费税,其目的主要是消除氟里昂的排放。
B14事实上,从经济增长理论的角度来说,10年还不一定能称之为长期,因为增长理论中的长期是指经济系统从初始稳态收敛到新的稳态所需的全部时间。但是,在这里,由于各国开征二氧化碳税的时间并不长,照顾到数据的可获取性和模型的实际经济含义,我们将10年看作是短期和长期的一个分界线。
B15环境税的配套政策设计及政策工具选择可参见刘凤良、吕志华《经济增长框架下的最优环境税及其配套政策研究——基于中国数据的模拟运算》,载于《管理世界》200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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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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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董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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