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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宅基地赣南农村宅基地综合利用对策查抄袭率

收藏本文 2024-03-15 点赞:6803 浏览:2027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利用矛盾越来越凸现,同时,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土地利用矛盾也日益严重。本文通过对赣南农村地区宅基地的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结合赣南农村特有的低山丘陵、客家文化等地理人文方面的实际情况并提出简单的对策建议,以促进赣南农村宅基地在遵循国家土地政策下的合理及综合利用。
关键词:土地;赣南农村;宅基地;综合利用

一、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地域的不断扩张,大量农村用地仍将不可避免的转变为城市用地。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如何保护耕地资源以确保粮食安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而由于目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城市建设占用大量耕地,农村建设用地也急速增长。新农村建设必然要求新增建设用地,在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紧张,人口基数大,人均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农村建设用地要求必将与我国的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形成突出的矛盾。

二、赣南农村宅基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新建住宅占用大量耕地

在近几年国家各种促进“三农”发展的政策扶持下,农村经济增长迅速,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自身收入的增长使得很多人对改善居住的要求显得日益迫切。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并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目标和要求。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也加大了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赣南地区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典范,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也反映了一些占用耕地的问题。

2.新增住房布局不合理

由于农村规划的缺失和居民自身观念的影响,在赣南的广大农村地区,农村建设长期处于农民自发选择状态,农村宅基地使用也呈现零星分散、量大面广、布局随意的特点,农民建房多数选址在自家的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较为便利的公路、村道两侧,基本上没有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以往成片相连的耕地近几年越来越多地被农民新建住宅割裂,而目前混凝土结构的住宅地基一旦形成便很难复垦成耕地,这既造成了现有耕地难以统一规划和集约利用,还使得新宅基地将永久占用耕地。

3.宅基地流转不顺畅

摘自:毕业论文范文www.udooo.com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物权,是我国物权法体系中一个特有的概念。它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一种物权。正因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身份性和福利性,导致其不能自由流转。在赣南农村地区,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还比较少,这使得部分农民想通过购写他人宅基地新建住房和用作农业生产,以及通过出让来处理废弃的旧宅基地的意向没有合适的途径而无从实现,这也目前赣南农村地区宅基地利用中体现出的重要问题。

三、赣南农村宅基地合理利用的促进对策

1. 拆旧建新

在赣南农村地区,大部分早期的住宅都是通过对风水、地理、个人甚至一代人的喜好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后而选择的宅基地进行建造的,其分布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从某种程度讲,这些宅基地仍然还有一定的区位优势。近几年,国家也开始出台比较严厉的措施来限制农民因为新建住宅而占用耕地,2010年的一号文件也明文鼓励通过拆旧建新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住宅需求。因此,拆旧建新是针对于赣南广大农村地区宅基地大量闲置比较合理的处理方法,不仅可以保护耕地不被占用,又可以解决农民住宅选址问题,同时还有利于村庄的合理规划。

2. 合理规划

针对农村新建住宅分布零散,布局不合理的现象,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根据下辖的每个村庄的具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制定出具体到每一个村庄的既符合国家法律又切合当地实际的村庄建设整体规划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把村庄规划和宅基地规划作为宅基地管理的龙头。农村宅基地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安排。通过充分发挥村庄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整合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和用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相互配套设施的建设,达到既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目的,又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3.促进流转

许多专家和学者考虑到允许宅基地自由流转可能会导致耕地大量流失及损害农民利益等因素,不建议其流转。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地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宅基地流转条件,而且国家法律也开始放松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如果农村宅基地继续流转不畅势必影响到宅基地的综合利用,浪费土地资源。因此当地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制定和完善宅基地流转机制,建立土地流转平台,规范宅基地流转程序,促进宅基地的合理利用。(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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