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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借贷我国民间借贷风险防范

收藏本文 2024-02-22 点赞:23817 浏览:10809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随着2008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民间借贷的影响极为深远。据此,本文就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规
避借贷风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述,旨在为规范民间借贷风险防控体系的完善做些有益的研究尝试。
【关键词】民间借贷;风险控制;金融危机
民间借贷这一融资方式特别广泛,它具有灵活、便捷易于操作等优势,可是也特别容易出现非法集资或者,从而引起金融风险。因此,
要使民间借贷健康、合法、规范地发展,其根本的策略就是建构一个合理的政策保障,从而使民间融资的运作走向组织化、阳光化。

一、当前我国民间借贷产生的原因分析

1.根本原因:缺乏正规的金融支持

因为国有商业银行对县域的金融业务进行了收缩,社会担保体系滞后,而中小企业又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所以中小企业要想从国有商业银行
贷款特别难。根据全国工商联调查显示,超过90%的中小企业都未能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由于信用制度不健全、正规金融资源缺乏配置功能,
所以就为民间借贷的发展创造了机会。

2.潜在动力:低利率和投资渠道设限

近些年以来,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连续上涨,人们手中都有了富余的资金,可是因为缺乏投资渠道,而银行的利息又比较低,有时甚至会出现
负利率的情况。为了让手中的资金保值甚至增值,从2005年到2007年,银行中的大量资金都投入股市,这就导致股市上涨特笔快,而到2008年
时,大量资金又从股市中撤离投入到了房地产,很多人都把房产作为了保值增值的投资方式。当政府开始调控房地产以后,民间借款就兴起了

3.直接原因:手续简便、方式灵活

民间借贷通常都发生在亲友之间,这样就特别易于操作。大多数正规金融机构都无法满足民营中小企业、个体户或者农民的季节性资金需求,
再加上这种借贷风险较大,很多正规金融机构都不愿意进行投资。而民间借贷则简单易行,操作灵活,所以很受欢迎。

二、当前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的市场风险

1.缺乏法律保护和监管,民事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民间借贷常常会发生资金恶性循环的情况。民间借贷虽然简单易行,能够有效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可是如果借入资金一方在经营中出现问题,
无法及时偿还债务,而若采用民间借贷的方式来还债的话,就会增加自己的资金成本,并损害自己的信誉,从而引起债务纠纷。比如说,企业
在银行贷款到期了,因资金不足就以民间借贷的方式来筹集资金还贷,然后再申请新贷款来还民间借贷。这样的话,银行对贷款企业“借新还
旧”的控制规定就失去了效用,而企业在这种循环之中一旦发生失误,就会陷入资金恶性循环,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2.民间借贷融资的期限较短,不利于企业的持久发展

第一,民间借贷大多都是短期行为,它主要是以借贷两方的个人关系为基础的,通常都是为了应对企业短期内的资金短缺问题,这样的话就不
能预测市场的长期变化。而市场与企业经营中一旦出现其他问题,就可能会影响到借贷关系。第

二、民间借贷的利率一般都比较高,这就会增

加企业的负担。企业使用民间借贷虽然能够解决企业一时的资金问题,可是必须支付更高的利息,这就会增加企业的财务支。一旦出现市场销
售额低或者经营不善等问题,都会导致企业无法按时还债,这时只能继续借贷高息资金来还债,长此以往就会严重地影响到企业以及地方的经
济稳定发展。

3.借贷资金分散不利于监控,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

首先是调控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政策的力度会弱化。因为国家产业政策无法对民间借贷进行制约,这就可能使国家限制的部分产业也获得资金支
持,从而降低了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控力度、其次是对实施国家货币政策有一定影响,民间借贷的利率主要是由借贷双方商量确定的。

三、规范并完善我国民间借贷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民间借贷的合法权益

在目前的经济发展条件下,很多中小企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民间借贷是它们生存的有效途径。因此,我们应该尽快地完善有关民间借贷的法
律法规,使之合法化、阳光化,更加规范而有序。从制度层面讲,民间借贷具有合法性。现行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为民间借贷的合法发展提
供了法律基础与制度保障。只有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民间借贷才可以自由进行。只有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民间借贷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若是出现违约情况,除了协商外,也可通过民事诉讼这一途径来获得法律保护。

2.强化行业监督和管理,规范民间借贷的有序性

主管民间借贷的相关部门要建立一套科学检测体系,对民间的借贷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我们应该以民间借贷市场为立足点,努
力建构一个方便、快捷、透明、安全的网络信息平台,让借贷双方可以利用这一平台来查找供求细心并最终达成交易。这样一来可以使借贷双
方在搜寻信息与选择借贷方面降低成本,从而使民间金融市场借贷能够健康发展;二来还可以推动民间借贷的阳光化发展、规范化发展,这样
政府监管部门就能更好地对民间借贷进行监督,并尽可能地控制风险的发展,使民间借贷更加安全。

3.提高借贷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规避借贷风险及损失

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集资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对借贷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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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责关系要明确,约定利息要合法;民间借贷的利息如果超过国家基准利率4倍
以上的,那就形成,法律是不保护的;要把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诈骗集资区分开来;加强舆论导向,对民间借贷风险要给予必要的提
示,预防触犯法律或者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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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晓.民间借贷风险及其监管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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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起雷.构建多层次民间借贷监管体系[J].中国金融,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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