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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古代雅典司法制度封面

收藏本文 2024-02-16 点赞:3857 浏览:1138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论文试图通过追溯雅典司法制度的历史演变历程、考察雅典重要的司法机构——陪审法庭的构成及运作,探究雅典的司法制度在维护和巩固雅典制方面所起的突出作用。公元前8世纪忒修斯的政治革新为雅典的政治体制奠定了雏形,最初的司法权主要由六名执政官行使,他们是法律的制定者和维护者。之后,梭伦设立了陪审法庭。至公元前5世纪中叶,厄菲阿尔特扩大了陪审法庭的权限,伯里克利首次为陪审员制定了津贴,这就为平民参与陪审法庭提供了经济保证,以而改善和巩固了制度。陪审法庭是雅典最为重要的司法机关。以陪审员的产生到法庭宣布判决结果,整个历程把对陪审员数量的硬性规定与法庭分配时的软性几率相结合、程序的公开性与的秘密性相结合,实现了雅典人追求的平等、公平、公正的目标。时隔两千多年后,当我们重新审视雅典陪审法庭的时候,我们仍不免对古人的精研覃思赞叹不已。除了审理一些案件之外,雅典的陪审法庭还通过违法法令(律)诉讼对雅典的法律进行审查,通过对任职资格和账目的审查对雅典的所有官员进行监察,保障了雅典制的正常运转。雅典的司法制度以其独有的内在精神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它作为直接制的产物,也不可避开地有着一些不足之处,这也提示我们在借鉴的同时要学会批判。关键词:雅典论文司法制度论文陪审法庭论文论文

    摘要2-3

    ABSTRACT3-6

    绪论6-11

    一、选题作用6

    二、史料来源6-7

    三、探讨近况7-11

    第一章 古代雅典司法制度的历史沿革11-17

    第一节 梭伦革新前雅典的司法制度11

    第二节 梭伦和克里斯提尼革新11-13

    第三节 厄菲阿尔特和伯里克利时期的司法制度13-14

    第四节 公元前403年以后的司法制度14-17

    第二章 雅典的司法机构17-31

    第一节 拥有司法权的行政管理机构17-20

    一、执政官17-18

    二、议事会18

    三、四十人之官18-19

    四、五个案件提出人19

    五、十一人19

    六、城市管理员19-20

    第二节 雅典的主要审判机构——陪审法庭20-29

    一、陪审员的选举20-24

    二、法庭其他工作人员的产生历程24

    三、陪审法庭的审判历程24-26

    (一)、法庭辩论24-25

    (二)、判决25-26

    四、陪审员的判案标准26-29

    第三节 其他审判机构29-31

    一、培瑞塔尼乌姆法庭(Prytaneion)29

    二、斐瑞托法庭(Phreatto)29

    三、帕拉狄温法庭(Palladium)29-30

    四、得尔菲尼温法庭(Delphinium)30

    五、战神山议事会(Areopagos)30-31

    第三章 雅典司法制度在雅典社会中的作用31-36

    第一节 对法律的审查31-32

    第二节 对官员的监督32-36

    一、任职资格的审查33-34

    二、帐目审查34-36

    第四章 雅典司法制度的内在精神及不足之处36-38

    结语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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