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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现象与革新理由

收藏本文 2024-02-25 点赞:12150 浏览:4717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直接针对自然人收入所得额而征收的一种税源,它是国家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所得税主要作用是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调整收入分配,最终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性。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还不完善,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税率分配不均,纳税意识淡薄,偷税漏税严重,这些都需要从税收源头做起,进一步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完善税法制度。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现状改革征管制度
一、前言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开始于1980年。随着30年来税收制度的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也在逐年增加,个人所得税收人在税收总收人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同时,个人所得税在国民经济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比重不均匀,征收范围过于集中,这些不足严重影响了税收作为调节经济运行功能作用,这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所部允许的。因此,必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税法制度,有效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整体功能。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地位低

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占我国税收收入的比例在不断增大,但是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仍然比较低下。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数据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低于营业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只占税收收入总额的不到7%,与西方发达国家的30——40%相比,明显较低,当然这与我国人们的个人收入有关。所以要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比例,增加人们的收入,使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全面、平衡的发挥。没有达到其设计税种的目的和要求,与其所处的地位是不相适应的。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不合理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是由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个税的对象。根据不同的纳税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确定了五类不同的税率,再加上国家扶助的免税和减税情形,这就暴露出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的不合理:复杂繁琐的征税模式计算方式、单一收入个人与复合收入个人承担税负不均衡等现象。例如中职教师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按照自然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一只按月支付,二是按阶段支付,三是年终一次性支付。税法以月实际得到为应税收入,这样一来,自然支付模式一般就可能造成各月应税收入的不均衡和适应税率不一致,造成了个人税负的增加。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环节不公平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不力、个人收入的税收监管力度不够,主要原因是是缺乏对个人收入的有效监管造成的。所以,预算管理部门应该深入了解各种成本费用,及时加强对有关公司的管理和沟通,能够动态的了解市场与成本的关,及时调节税收情况,同时要为经营者和经营单位怎么写作好,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能够使税收收入与纳税人的利益得到保障。例如,《教师法》当中,对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也只是作了比较笼统的说明,对于教师课外为学生开办的补习班根本没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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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刑法》在此方面也只是空白。法律上的不足也就成为了一些教师长期以来为自己漏税行为辩护的依据。

三、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作用就是保障财政收入,实现社会财富公平分配,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但是这些作用充分发挥的前提条件就是要保证个人所得税收入的比例,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占有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人们个人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所以就现状来看,个人GDP的快速发展,为完善和发展个人所得税,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测算,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中,由于居民个人收入的增长和公民个人所得比重的提升,我国个人收入将在国民收入的最终分配中所占比例逐年增加,个人存款也在逐年增加。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仍然非常的低,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此,我们要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完善和发展税收制度,增加富人税收比例,提高总体税收,使我国经济发展符合国家分配制度。
在我国仍存在着很大的税收对象群体,那就是向占全国百分之零点三的富裕家庭征税,这些家庭占有国家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资源和财富,同时应该承担大部分税收比例,只有这样才能在根本上实现税收的作用。事实上,在我国80%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来自职工工资收入,我国未来税收制度要在征管上“抓小放大”,把潜在的税源变成现实的税收。
我国已经基本具备科学化征管个人所得税的条件。在我国,只有强有力的税收征管才能保证好的税收制度,才能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比例。例如教师,采用均衡分摊法降低适用税率。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了税额,税率低,应纳税额就少。所谓均衡分摊法.就是将教师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课时费、奖金等,均衡地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以求达到减轻教师税负之目的。

四、结束语

因此,对于个人所得税,我们一定要做到两方面同步走原则,将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与强化税收征管同时进行,这样才能提高个人所得税收人比重,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将分类所得税改为综合所得税,通过综合申报纳税的办法,对纳税源及时监控管理,一定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对税收的缴纳不得徇私枉法,对于那些隐性收入要实行明朗化,对于应缴纳的税收要适时收取,只有这样加快征管手段的建设,才能保障个人所得税征收,才能保障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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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军,张薇.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流通经济,2011(11)
[3]沈向民.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历程和目标设想[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2(2)
[4]张星.浅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J].商业会计,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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