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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理由

收藏本文 2024-03-29 点赞:5442 浏览:1426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是我国第一个正式以强制保险命名的险种。它是指由保险人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是填补交通事故受害人损失、转移被保险人风险和责任的产物。它能减轻肇事者的经济负担、保证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弱化交通事故给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整个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法律系统都以更好地保护第三人利益这一中心进行价值判断、确立基本原则、构建具体制度。人们在处理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时,都是围绕交通事故受害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这一核心不足进行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是指受害人在责任保险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内依法直接向责任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该权利如何设计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中起着关键性作用。现行法在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制度设计上,尚有着称谓不一,立法文献规定不一致,第三人范围过窄等诸多不足,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护交通事故受害第三人利益。根据我国实践经验,借鉴他国的有关做法,有必要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立法中改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之规定,科学界定第三人的范围,比如将交通事故车辆上的乘坐人员纳入第三人范围;合理设计分项赔偿之制度,在强制保险总限额内不再分类设定限额;同时保险限额应分地区设计,合理地调整赔偿范围,以及进一步明确保险人的抗辩事由等等。关键词:强制责任保险论文第三人论文直接请求权论文

    摘要5-6

    Abstract6-9

    第1章 绪论9-15

    1.1 选题背景与作用9-11

    1.2 文献综述11-13

    1.3 本论文构想与探讨策略13-15

    第2章 对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有关概念的浅析15-24

    2.1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15-18

    2.1.1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的称谓15-16

    2.1.2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的定义辨析16

    2.1.3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价值16-18

    2.2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18-19

    2.2.1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的概念18

    2.2.2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的范围18-19

    2.3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19-24

    2.3.1 请求权19-20

    2.3.2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20-24

    第3章 我国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行使及其限制24-30

    3.1 我国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行使条件24-26

    3.1.1 被保险人破产、逃逸或怠于行使保险金请求权24-25

    3.1.2 赔偿责任经依法确认25

    3.1.3 该赔偿责任须在承保的责任范围内25-26

    3.2 我国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行使方式及其影响26

    3.3 我国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内容26

    3.4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行使的抗辩26-30

    3.4.1 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抗辩的类型26-28

    3.4.2 保险人行使抗辩的事由28

    3.4.3 对第三人请求权行使抗辩的限制28-30

    第4章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立法缺陷及其改善30-39

    4.1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立法缺陷30-33

    4.1.1 第三人范围过窄31

    4.1.2 赔偿限额的分项设计不科学31-32

    4.1.3 保险限额不分地区设计不合理32

    4.1.4 赔偿范围过于宽泛32

    4.1.5 保险人抗辩的立法不统一32-33

    4.2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改善33-39

    4.2.1 科学界定第三人范围33-34

    4.2.2 合理设计分项赔偿34-35

    4.2.3 分地区设计保险限额35-36

    4.2.4 合理调整赔偿范围36-37

    4.2.5 明确保险人抗辩的事由37-39

    结论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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