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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荣誉以《丧失荣誉》“荣誉观”看女性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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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诺玛·库尔里的小说《丧失荣誉》讲述了穆斯林社会耸人听闻的 "荣誉谋杀",引发了国际社会对穆斯林女性的关注。该小说是当代穆斯林社会现实的反映,揭示了穆斯林女性生活现状,增强了女性意识和促进了妇女解放运动。文章通过解读《丧失荣誉》中的女性形象来分析穆斯林社会中男权统治者的荣誉观可见伊斯兰社会中的"荣誉谋杀"是维护父权统治的极端行为,同时折射出穆斯林女性在父权制社会的他者地位。
【关键词】荣誉谋杀;荣誉观;父权制;女性;他者
1006-0278(2012)06-179-03

一、作者及作品简介

诺玛·库尔里(Norma Kouri)是澳大利亚著名女作家,作品包括诗歌与小说,主要以短篇小说为主。《丧失荣誉》(Honor Lost)是诺玛·库尔里的代表作品,已用译成十种语言,在世界上四十个出版社出版。该小说主要是讲一位穆斯林女孩达莉亚的悲惨命运。达莉亚生在约旦,长在约旦,聪明美丽。大学毕业后与好友诺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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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里开了一家理发店,不久便与天主教信徒麦克相识相爱,并在好友帮助下约会。后被其哥哥发现并告密,她的亲生父亲竟残忍地将她活活刺死,对她执行"荣誉谋杀"。周围的人对此并不震惊,反而认同其父,也认为达莉亚罪有应得。
书中所反映的约旦社会耸人听闻的"荣誉谋杀"引起国际社会前所未有的震惊与关注。《图书馆杂志》月刊:"一部深深打动人的作品,西方读者都为之震惊";《华盛顿时报》:"令人震惊地又具有启示性地";《耶路撒冷邮报》:"必读的书";《温尼伯自由新闻》(Winnipeg Free Press):"库尔力的故事是纯粹的,具有女性意识的";美国书评杂志《柯克斯》(Kirkus Reviews):"是对当代阿拉伯世界女性的";美国保守派媒体周刊《标准周刊》:"强而有力的";《多伦多环球邮报》:"令人寒心的"。
在文明社会看来达莉亚的行为没有丝毫的判道离经,何以遭致亲人的谋杀?小说毕竟是社会的一面镜子,阿拉伯世界女性的地位与命运引起了笔者空前的关注,并激发了笔者追根溯源的强烈愿望。

二、确有其实的荣誉谋杀

笔者分别用中英文百度和谷歌"荣誉谋杀",搜索的结果令笔者瞠目结舌。这一惨无人性的行径至今仍在一些阿拉伯国家大行其道。据奥瑞特妇女基金会(Aurat Womens Foundation)统计,2007年旁遮普省发生的荣誉谋杀案多达1 261起,2009年1月至5月,仅该地区就有90名女性因此而被谋杀。而在许多偏远山区所发生的同类案件少有上报,因此,因荣誉而被谋杀的受害者人数远高于所统计的数字。
那么到底何谓"荣誉谋杀"?
"荣誉谋杀"这一术语是莱顿大学荷兰籍土耳其问题研究专家安诺塔(Ane Nauta)于1978年首次提出的,他以荷兰语eerw raak(荣誉复仇)这一词来区别"血亲复仇"(blood revenge)的概念。荣誉复仇是指为了恢复被玷污的荣誉而执行的杀戮,这里"荣誉"指那莫斯(土耳其语:namus)。男女皆有"namus"。对女性而言,"namus"即贞节,而对男性而言它是指贞洁的女性家庭成员。因而男性的"namus"极度依赖于其女性家族成员的"namus"。荣誉谋杀也被称作Karo-kari,意译为黑男人-黑女人,喻指有非法的婚前或婚外性行为的男女。女性被称kari是因为她与Karo(非她丈夫)的男性发生非法性关系使其家族蒙羞。一旦被标榜为kari,其家族成员即有权取该女性成员性命及其Karo以维护家族荣誉。
《人权观察》 将荣誉谋杀定义为:荣誉犯罪是暴力行为,一般是指家庭男性成员认为家庭内部某女性成员使家族受辱,而对其执行的谋杀行为。根据伊斯兰教教规穆斯林女性不得与陌生男子会面、交谈,在没有男性家族成员陪同下不得出门。违反这些规定的家族女性成员就是"不检点"或是"失贞",让家族失去荣誉,就是犯了"荣誉罪"。家族中男性成员常将她们杀害以挽回荣誉,就叫"荣誉谋杀"。"荣誉谋杀"历史已久,手段极其残忍,其中包括击、石砸、焚烧、活埋与刀刺等。有些女子并未"失贞",她们被"荣誉谋杀"的理由仅仅是遭到,有时甚至别人的一句谣言或是男性族人毫无根据的怀疑。具体而言,实际上女性不允许与陌生异性非法接触,避免流言蜚语和家人的怀疑,因为有时别人的一句谣言或怀疑就足以毁掉"namus"。因此尽管小说中穆斯林女孩达莉亚只是与陌生男子、非穆斯林麦克见面,就遭其父兄的谋杀。 达莉亚死后的尸检报告也表明她并未失贞,其兄长的怀疑毫无根据,但他的哥哥与父亲对他们的过失行为并无丝毫悔意。因为"任一可认定某女性的行为已使家庭受到羞辱的观点都能够引起对其生命的攻击行为。"在他们看来,她与陌生男子相见,让他们产生怀疑的这些后果就已经玷污了他们家族的"荣誉",她也因此丧失"namus",而依赖于她"namus"的家族男性的"namus"自然也随之消逝,所以她死有余辜。在阿拉伯一些国家,这种施暴者因'维护家庭名誉'而犯下的杀人罪不仅可以得到法律的宽恕,而且还常常被奉为英雄。

三、穆斯林男权统治者与至高无上的"荣誉"

根据穆斯林国家传统,荣誉代表男性个人及家族尊严,因此"荣誉"对于伊斯兰教中男信徒及其家族极其重要。与贞节"namus"一样,男性个人自尊和家族荣誉也是依赖于其家庭内部女性成员的行为,其行为即是男性和家族荣誉的象征。因此,其家族内部女性的一举一动(尤其指贞节)都关系到家族荣誉和男性的尊严。女性的贞节既象征荣誉又象征耻辱。女性的服饰、行为、言论、思想、性和身体等各个方面都体现着贞节,任何不妥举止都将对既定的荣誉表征体系构成威胁,而男性自尊及其家族的荣誉也会因此被玷污。小说中达莉亚家族及其好友的男性家族成员对达莉亚及小说叙述者"我"/诺玛·库尔里的 举止行为的严格要求集中体现了他们对于家族荣誉的重视。而现实世界穆斯林女性戴面纱的习惯与谚语 'A woman is like a jewel: You don't expose it to thieves.' 就是对这种"荣誉"的形象脚注。首先,小说中穆斯林社会中男性族人对女性成员执行的"男女隔离"制度体现了他们对女性族人行为举止的严格控制,同时也表明他们对家族荣誉及男性尊严的极度重视。作者与好友达莉亚自十岁起就不得与陌生男孩接触;穆斯林女性没有男性家人陪同不得擅自走出家门;没有男性族人陪同不得与陌生男子独处。所以她们开了理发店之后,达莉亚哥哥Mohammed每天就负责接送她们,并一天到晚紧盯着她们以免发生任何对家族名誉不利的事。最后置达莉亚于死地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由于她与陌生、非穆斯林(天主教徒)男子麦克约会,因为她单独与陌生男子接触,即便她是清白的,她的行为也可能招致别人的谣言与男性族人的不信任,从而"玷污"家族荣誉。
其次,达莉亚及其他成千上万个妇女所遭受的"荣誉谋杀",充分说明了穆斯林社会中家族荣誉与男性的尊严至高无上,任何玷污家庭荣誉或是不服从男权权威的女性都要为此付出代价,往往是生命的代价。构成贞节的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即是女性的性和身体, 所以对于男性成员和家族而言,控制女性的性和身体才能保证该家族血统的纯正。而男性犯罪行为人及其共谋的家族成员认为通过"诛杀"因失贞而玷污家族荣誉的女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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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即可恢复个人及家族荣誉的这种观念也表明了女性的生命本身也被视为男性尊严和家族荣誉的象征。因而荣誉谋杀反映出的父权统治思想即:男性即荣誉的主体,也是权力话语主体,而女性则是男性权利机构的附庸,充当被主宰的对象。因此,对达莉亚父亲及其兄长而言,控制达莉亚的举止极其重要,不管达莉亚是否已经"失贞",他们都要先杀死可能使家庭蒙羞的达莉亚,"防范于未然"来维护家族荣誉,这就是为什么单凭一男性成员毫无根据的怀疑就足以置其于死地。由此可见父权制社会中,男性主体地位"神圣不可侵犯",而女性只是男性权利机构的附庸,必要时定是牺牲女性来保全男性及家族权益。同样,"我"的父亲也非常重视家庭荣誉。当"我"在父亲的威逼下向达莉亚父亲道歉,而达莉亚父亲怀疑"我"是其女儿同谋时,"我"的父亲为表示自己对女儿拥有绝对权威,向达莉亚的父亲保证"我"是绝对清白的,尽管他自己并不确定我是否是达莉亚的同谋。这不是为了"我"而辩解或是保护"我",而是为了家族荣誉。因为,检测如他在外人达莉亚父亲面前对女儿的清白还有任何不确定,那就表明自己对女儿行为举止没有绝对的控制权,而他的绝对权威和家族荣誉就要受到怀疑。

四、穆斯林社会女性的他者地位

正是由于小说中男性的这种视男权利益及荣誉为一切的传统观念才导致了小说中女性的他者地位。这也是引发女主角达莉亚被"荣誉谋杀"这一现象背后的一个重要根源。在父权制社会中,荣誉是男权统治者确认自己身份与存在,区别男性与他者、家族与他者、社群与他者的符号体系。荣誉谋杀在伊斯兰教宗教文化、社会经济结构的内化过程证实了"女人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在约旦父权制度严密的社会里,女性是男性的他者,男性作为主体可以任意去追求自由,而女性只能依附于男性的存在,女性的依附性在穆斯林社会男权话语所制定、编纂和阐释的宗教和法律中被宗教权威和法理学家上升为原则,女性"生活在男人强迫她接受他者地位的世界当中"。小说中的女性达莉亚、"我"和她们的母亲这四位女性,无论她们来自穆斯林家庭,还是天主教家庭, 都被局限在男性限定的他者地位。
首先,达莉亚成为荣誉谋杀的受害者充分体现了穆斯林女性达莉亚的他者地位。在穆斯林家庭中,对穆斯林女性而言,男性始终处于主体地位,而女性永远都是依附于男性的。这个男性主体开始是她的父亲或兄弟,后来又是她的丈夫或儿子。因为女性一旦超越男性给她设定的范围,使女性摆脱他者状态,成为自由的主体,就有可能改变男性的主体地位。犯荣誉罪的女性使男性主体地位受到挑战,因为这本质上就是一种超越行为。罪犯(Kari)通过与男性主体以外的他者的结合或以其他形式的超越男性主体所设定范围的行为,使男性主体地位及存在受到威胁。因此"荣誉谋杀"犯罪行为人杀害越轨的女性就是诛杀超越设定范围的他者,恢复荣誉即是恢复男性主体或家族在社群中的主体性,恢复男性自尊及家族的荣誉。 小说中达莉亚外出与心仪对象麦克见面在达莉亚父亲及其兄长看来就超越了他们给她设定的"不得与陌生男子接触"的范围,这就使男性的尊严、权威与主体地位受到挑战,所以这本质上是一种超越行为,忤逆行为。所以,对于达莉亚父兄而言,尽管他们还未证实达莉亚是否与本家族男性主体以外的他者麦克结合,但是她已经对家族荣誉及男性尊严构成潜在的威胁。诛杀达莉亚就是诛杀可能挑战他们主体地位的他者。
其次,达莉亚的母亲在小说中也被男性限定在他者地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与其他母亲一样,达莉亚母亲在生下自己第一个儿子之后,她就失去了自己的身份存在,名字也要改为"...的妈",从此她就不再用自己的真名Rania,而达莉亚父亲并不必因此而放弃自己原名。这也意味着穆斯林女性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男性,甚至像达莉亚母亲一样依附于儿子。而穆斯林男性却不必为此做出改变。这表明了女性在穆斯林社会中的他者地位,是衬托男性、依附于男性主体地位而存在的。其次,作为穆斯林家庭中的女性成员,达莉亚母女都不得与男性家人共餐。如果家中有客人来,那么男性主人就与这些客人一起共餐,而妇女和小孩只能待在另一个房间。用餐前,她们必须先要默默地服侍好他们,等他们吃完离开房间了,她们母女才可以开始用餐。这也充分说明了在穆斯林家庭中女性就是充当怎么写作男性成员的次要群体。再者,达莉亚母亲被局限在男性设定的他者地位注定了她们与其他多数穆斯林妇女一样没有话语权,无论对错她们都无权利与家中男性争辩。所以,即便达莉亚母亲知道女儿是清白的,但要保护她也绝不可能,因为她连基本的发言权都没有。作为他者的女性在穆斯林男权社会没有话语权。
再次,作者本人"我"也是被迫处在他者地位。"我"得知好友惨死于"荣誉谋杀"后,情绪失控,极端痛恨达莉亚父亲的冷漠与残忍,因而对同样视家族"荣誉"为一切的父亲说了"大逆不道"的话,险些又被"荣誉谋杀"。"我"明知自己与达莉亚并无过错,但在同样处于"他者"的母亲劝导之下,言不由衷地对其父及达莉亚父亲道歉了。可见,"我"也是为了好友、为了长远的利益而被迫"沉默"、妥协、接受男性限定的他者地位。正如法国西蒙娜德波伏娃在她的《第二性》中所说的:"没有一个主体会自觉自愿变成客体和次要者。并不是他者在将本身界定为他者的过程中确立了此者,而是此者在把本身界定为此者的过程中树立了他者".生活在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制社会中,处于他者地位的女性只能依附男性的价值利益而生活,而要实现自己的价值她们首先必须获得男性的认可。最后,他者地位在小说中还体现在"我"的母亲身上。小说中诺玛·库尔里一家信仰天主教,虽然与达莉亚家族的宗教信仰不同,但是"我"的母亲同样也是被局限在男性设定的他者地位。尽管她也曾经同女儿"我"一样是个天真活泼、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女孩。可是由于长期依附于男性价值观而存在,依附着男权话语所制定的原则而生活,她不得不接受被男权统治者强加的他者地位。生活在男性主导的父权制社会中,她有义务服从男性族人,维护家庭荣誉。"我"的母亲一生都在努力扮演幸福快乐的形象、努力成为男权统治者所要求的标准好妻子、好母亲形象:"温顺、善解人意与知足的"。与其他约旦母亲一样,除了自己要安守他者地位以外,她还得尽一个好母亲的义务即按照男权统治者设定的标准教育好女儿、使女儿"我"也跟她一样"安守本分"。因此,她又得每天给女儿灌输各种男权统治思想。"女人的名声一旦毁了,就永远不可能恢复;一个女人宁可失去生命也要保全名誉;男性优于女性,女性是受男性保护的"等各种依附男权统治的思想。当她知道女儿因好友逝世而伤心,说了触犯其父权威的话语并未过错,但为保护女儿,她仍然要求女儿去向自己丈夫及达莉亚父亲道歉。因为她知道在等级制度森严的男权制社会中,若要实现自己的价值就必须要获得他们的认可即服从男性掌权者,也知道女儿若拒绝向其父及达莉亚父亲道歉完全可能因此而丧命。
五、结语
通过分析小说中男权统治者对于荣誉的重视可见在男性为主导的社会体系中,无论是伊斯兰教还是天主教,在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中,女性无一例外地都被塑造成男性的他者,在经济上依附于男性,在政治上边缘化,是次要的社会群体。尽管在西方女性主义思潮与妇女运动的不断发展,穆斯林妇女地位有所提高,女性接受教育和从事劳动机会逐渐增加。然而传统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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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制社会结构根深蒂固,与之对应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历史和宗教所建构的女性边缘化角色仍未改变。
2000年联邦政府首次提议打击荣誉谋杀的保护妇女法案,却在巴基斯坦屡遭阻挠。虽然它在2006年底获得通过,却并未得到有效施行,反而屡遭司法机构及其他权威机构的干预,"荣誉谋杀"行为仍频繁发生,司法机构也是宽容对待。这充分说明了荣誉谋杀不仅是单纯的暴力犯罪,荣誉谋杀对权力阶级也意味着对企图超越男性主体地位的他者的惩罚,因此,权威机构对该法案的反对以及他们对犯罪行为人的纵容实际上是肯定和维护了父权制统治阶级与传统权力。这也深刻反映出男权制社会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而女性就是处在次等的他者地位。
丧失荣誉,不是穆斯林女性让家族丧失荣誉,而穆斯林男性让穆斯林男权社会丧失荣誉,是对穆斯林男权社会的控诉与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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