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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公证员公证员执业技能培养查抄袭率

收藏本文 2024-02-18 点赞:4503 浏览:1129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在当今社会环境下,公证员越来越被社会广泛关注,笔者就公证员执业技能的培养,做了具体的阐述。旨在更好地提高公证员的职业品格,更高效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怎么写作。
[关键词]公证员 执业技能 培养
[]A[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0-0014-01
除了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之外,作为一名称职的公证员,还应当具有公平正义行使公证职权的能力。这种能力包括法律知识、公证技能、社会经验等,其表征为具有比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从事一定时间的公证助理从而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公证事务经验、熟悉法律规范等,笔者将这些能力统称为公证知识和技能。从目前司法部和省厅的要求看,建立“学习型、研究型”公证处是一个很好的提高职业素质的途径,另外,如加强学历教育、实施岗位培训、坚持业务学习和交流等都是提高公证员知识水平的方法。

一、公证员资格的取得

公证员是依法取得资格,持有工作执照,并在公证机构专门从事公证业务的法律专业人员。其职责是受理、承办具体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并在公证文书上署名。中国公民执行公证员职务,必须取得公证员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必须通过公证员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考核。从事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员,必须通过涉外公证业务统一考试。

二、扎实的专业知识

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把公证员定位为法律专家,既然公证员在社会活动中要充任法律专家的角色,势必要求公证员全面掌握法律知识,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需要,主客观都要求公证员应该站在一个更新的高度。《公证法》出台后,公证相关赔偿制度已建立,公证员如果没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做后盾,面临的将是社会信誉和经济赔偿的双重风险。
从另一个角度说,公证行使的是国家公权力,国家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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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权力授权给公证员来具体行使,如果执业公证员没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又怎么能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呢?又如何发挥公证作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呢?又谈何公平、公正呢?

三、善于学习的能力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名为《学会生存》一书中强调中指出:“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不会学习的人。”公证员所从事的是以法律科学为基础的职业,发展使得法律科学从内涵到外延都在发生新的演变,这就要求公证员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坚韧不拔,奋发向上,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使自己逐步拥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并善于将学习的过程与解决公证个案中的具体问题结合起来,形成高超的专业技能,以履行好法律赋予公证员的职责,在社会生活中有效地起到预防纠纷的作用。
公证是以防范风险为目的的行业,随着“防重于治”理念的深化,社会各行各业都希望能借助公证手段保护自己,防范风险。各类新兴公证项目申请摆在公证员面前:需要公证员具备丰富的知识,熟悉与公证业务相关的知识和行业特点,如金融、财务、贸易规则、知识产权等,成为一专多能的通才。公证员应对不同行业特点有基本的了解后,通过审查核实,依法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以减少社会风险,化解矛盾。
公证员要具备这一素质平时就要注重广泛学习其中行业知识,博览群书,勤动手,勤动口,各公证处、公证员间加强信息交流并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只有平时注意总结、了解、调查各行业特点,才能审查出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把防范工作做到位,使公证特有的预防特性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保证公证质量,提高公证的公信力。

四、独立的判断能力

公证员在执业活动中的判断是自身独立作出的判断。为了避免这种判断产生失误,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依照法律,法理,规则,基于事实进行判断。严格依照法律、法理,遵循各类公证事项的规则,把握与公证相关的事实,是公证员作出判断的基本前提。
2.运用证据学的基本原则进行判断。公证员应善于运用证据学的基本原理进行判断,如注意不同的证据材料是否环环相扣,互为印证,在逻辑关系上是否有疑点等。

3.运用执业经验进行判断。

4.注重核查。由于公证员的判断并不是自由心证,而只能建立在证据材料充分、可靠的基础之上,因此,对于某些难以差别的事宜应经过核查后得出结论。

五、准确的识别能力

(一)对当事人身份的识别

公证当事人身份真伪的识别是公证活动是否有效的必要前提,如果对于当事人身份的识别发生了差错,公证活动的有效性就会荡然无存,并且有可能导致公证机构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公证员要辨别人与证是否相符,辨别证与证是否一致。处分资产或其他存在一定风险的公证事项,如委托出售房地产、财产赠与等公证事项,公证员对当事人的身份更要严格把握,还要注重核查。

(二)对虚构事实的识别

在公证实务中,公证员应养成谨慎、冷静的思维和工作作风,必要时应进行逆向思考,如核查取证时,不应完全依靠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按图索骥”,而应形成公证员自己的检查取证思路,以免误入别有用心的当事人设置的取证陷阱。最后,做到眼见为实,如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仔细查验原件,而不应将复印件、传真件作为审核的依据。

六、超强的创新能力

思想活跃,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与我们的经济转轨相适应的:公证员的思维模式应从格式化、套式化的思维模式转化成主动拓展业务、怎么写作社会的模式,以自身的作用争取应得的社会地位。公证员必须转变思路,更新观念,不等不靠,要调动一切社会因素加快发展。公证员要善于捕捉机会,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努力为自己找到新的发展途径,从而为整个行业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与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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