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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涵在“内涵式融合”享教育幸福工作

收藏本文 2024-02-23 点赞:9530 浏览:3587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由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是整个社会都在关注的问题。面对近60%的流动儿童,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宁波市鄞州区在“高位提升,惠及全民”的区域教育发展战略目标指引下,在“幸福教育”创新工程实施的平台中,将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纳入整体教育规划,采取各种措施,在“内涵式融合”中让流动儿童共享教育的幸福,以提升区域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关键词:内涵式融合 幸福 流动儿童
分类号:G760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宁波市鄞州区流动儿童在义务教育段学生中达到57.5%的比例,这些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分布在各镇乡(街道)公办学校、民办公助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校,其中公办接纳率为83.5%。鄞州区流动儿童分布相对集中,地处近郊的8个镇乡(街道)接纳流动儿童达到37842人,占流动儿童总数的60.5%,并且该比重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这种不均衡分布,加剧了近郊镇乡(街道)的“就学难”现象,也给鄞州教育整体均衡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这一难题,鄞州区委、区政府和鄞州区教育局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协力合作,在“高位提升,惠及全民”的教育战略目标引领下,在“幸福教育”创新工程中,引领全区学生包括占大多数的流动儿童探索幸福的道路,实现对流动儿童的“内涵式融合”教育,共享教育的幸福,在另一种意义上诠释了教育的公平。

1.何为“内涵式融合”:含义和特点

所谓“融合”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或不同文化之间互相配合、互相适应的过程。有诸多学者从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如何认同当地的文化、生活等方面进行了论述,而本文认为,真正的融合教育是一种与形式化、表面化、单向化的教育融合相对的“内涵式融合”,即不能潜在地将流动儿童视为弱势群体,认为他们在融合教育中主要是对流入城市文化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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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认同和接纳;不是简单、机械地将流动儿童“特殊”处理,专门编为一个班级,简单地随班就读……而是一种在注重融合的基础上,将他们看做独立、自尊的文化主体,更加注重和尊重他们的原有文化、鼓励他们保持自己的文化特色,并在与当地学生和文化的相互对话甚至相互冲突中实现价值观、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共融,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因此,需要突出说明的是,“内涵式融合”也是城市儿童与流动儿童主动融合的过程,是一个双向的过程。
“内涵式融合”有如下四个具体特点。(1)融合主体的自主性和生命性:教育不是简单的机械加工过程,“是一个使人类生命的精神能量得到增值、提升、扩大和再生的生产性和创造性的事业”,而在融合教育中,生命精神的成长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作为融合主体的学生的自主性发挥。(2)融合内容的深层性和生活性:在价值观、生活习惯和闲暇安排等各个方面进行融合,涉及儿童的学习和生活、课内和课外。(3)融合过程的共享性和对话性:就文化而言,其本身并无优劣之分,而“融合”的本意就是在保持独立的基础上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目标,因而融合的过程不是“侵占”或“无条件退让”的过程,而是一个相互分享多样性的过程,但这个分享过程并不总是和谐的,常伴有文化和心理上的冲突,需要在融合主体发自内心的真实对话中消解冲突,实现共融。(4)融合结果的幸福指向性和自我认同性:儿童感觉远离同伴、远离自己的生活时,不仅会对自己产生怀疑,还会对生活的意义产生迷茫,而“内涵式融合”注重流动儿童和城市儿童的心理协调,提升他们生活和学习的幸福指数,促使流动儿童进一步对自我认同,因此,在这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内涵式融合”是教育幸福的重要体现。
“内涵式融合”涉及融合主体的生命精神的和谐,是一个复杂的、双向互动的过程,要想有效实现需要长期探索。宁波市鄞州区针对流动儿童教育的难点问题,正在积极探索一条共享教育幸福的“内涵式融合”道路,下面对鄞州区的探索简介如下。

2.为何能在“内涵式融合”享教育幸福:有灵魂和平台

2.1“高位提升,惠及全民”是保障流动儿童作为教育主体的灵魂引领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针对鄞州区教育面临的城市化发展过快和优质教育资源相对欠缺的“高原”瓶颈问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与鄞州区人民政府携手提出了“高位提升,惠及全民”的教育发展战略目标。
“高位提升”的核心在于提高教育质量。但是这里的“提高质量”不是辐射少数学生发展的质量观,而是关注到每一个学生包括流动儿童在内的质量观,体现出对整个人类人性和生命的尊重。“惠及全民”的本质在于促进教育公平。公平是化进程中一个必然的追求,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党和政府将教育公平作为改善民生之基。
因此,“高位提升,惠及全民”是“以人为本”的另一种诠释,也对“内涵式融合”指出了精神引领,即从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质量公平(质量提升和公平)的角度保障包括流动儿童在内的每一个儿童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

2.2“幸福教育”工程是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幸福的平台支柱

结合时代背景和鄞州区“幸福民生”的发展需求,鄞州教育以“高位提升,惠及全民”为战略目标,将教育改革的目标聚焦在“幸福”上,在专家组组长孟万金教授提出的“先让学校幸福起来”办学理念引领下,开始了幸福教育创新工程。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将“高位提升,惠及全民”在实践中得以体现,进一步诠释和深化了“以人为本”和追求“优质均衡”的教育发展本质。既有先进的理念引领,又有科学的规划和蓝图;既有总体目标,又有针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具体目标;既有区域层面的统筹考虑,又有点、线工作的聚焦,等。同时,鄞州“幸福教育”创新工程从理念和实践层面为流动儿童的“内涵式融合”提供指导,为流动儿童享有教育的幸福提供了真正意义上的融入平台。
首先,鄞州“幸福教育”倡导每个学生快乐成长,这也是“内涵式融合”追求的教育结果。重视包括流动儿童在内的每一位儿童的快乐成长是内涵式融合的追求,也是幸福教育的应有之义,为此,鄞州教育局专门设立了“新融合教育(New Inclusive Education)”示范基地,其中一个焦点就是当地学生与流动儿童之间优势互补的融合教育,真正实现共享同一片教育蓝天,一些学校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比如钟公庙小学的“和合教育”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之一。而这种以基地形式来研究和保障流动儿童教育的实践方式,在全国其他地区并不多见。另外,鄞州“幸福教育”是一种基于尊重个性差异的教育,这也是“内涵式融合”的内涵体现。一般情况下,人们所提到的流动儿童融合教育,是加强其对城市主流文化及价值观的认同与学习,是单一的城市教育价值观的强势输入。而鄞州教育在流动儿童的教育方面,将尊重作为第一要素:尊重他们的身心特点、主体地位、文化背景,引导他们深刻认识自己的文化;不对流动儿童进行痕迹过重的有意识关照和差别对待,以免他们给自己贴上弱势群体的标签。这种基于尊重和无差别对待的“内涵式融合”,淡化了流动儿童很容易就为自己贴上的弱势群体的角色标记,培养了他们的主体精神,而这也是幸福教育的内在意蕴和追求。

3.如何实现在“内涵式融合”享教育幸福:有保障和支持

为解决流动儿童不仅“有学上”更要“上好学”的问题,鄞州区政府和区教育局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形成“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公助、社会力量办学形式独立设置的外来务工子女学校为辅”的多元办学格局。
首先,形成联席会议机制,通过社会力量合理优化对流动儿童的教育对策。由鄞州区政府引导,成立由区发改局、财政、人社、规划、教育、民政等部门参加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区发改局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进而影响流动儿童的分布;区人社局积极推进用工制度改革,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职工培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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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通过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潜在加强对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力;规划部门进一步优化区域教育规划,加快教育布局调整,特别是完善城区和近郊镇乡(街道)学校的布局规划,扩充区域教育资源,对于接纳压力较大的镇乡(街道),可以考虑实行分类分批接纳。
其次,出台办学规范相关政策举措,保障流动儿童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目前,鄞州区已相继出台了《鄞州区贯彻实施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若干规定》、《鄞州区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鄞州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教师工资补助办法》、《鄞州区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细则》等政策文件,从各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第三,出台教育经费支持制度,从根本上保障流动儿童的有效融入。鄞州区于2004年5月出台《鄞州区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办法》,设立专项资金资助社会力量开办的流动儿童少年学校的发展;至2009年,区政府为流动儿童教育的财政投入超过2亿元;从2010年起,区政府又加大流动儿童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从每年500万的流动儿童教育专项经费追加到700万元,在生均公用经费、教师社保、平安校园等方面予以补助;2012年秋季起,区政府再次加强了民办公助的力度,每年又投入1500万元,让所有就读于民办公助学校的流动儿童也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的免费教育待遇,从根本上为流动儿童的有效融入做好了坚实的铺垫。
第四,优化教育资源,为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幸福创造条件。(1)加强硬件建设,加大设施设备投入。不仅发挥公办学校的资源优势,还于近两年来,新建、扩建外来务工子女学校等。(2)搭建了教育资源共享网络。在区域层面,开展公办学校与流动儿童学校“校校结对”帮扶活动;开展当地学生与流动儿童“生生结对”、“手拉手”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对流动儿童学校开展捐助活动,逐步改善流动儿童学校的办学条件,等等。(3)加强流动儿童比较集中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将流动儿童学校校长、教师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纳入全区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体系,所需经费均由政府负责;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流动儿童学校的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
“内涵式融合”教育的实现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不仅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还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鄞州教育已然意识到融合教育的社会条件性和自身规律性,不仅致力于从社会资源的建构进行建设,更注重在幸福教育平台中,从学生主体、生命精神的角度进行催化,使流动儿童在真正意义的互动对话中享受时代和教育赋予他们的幸福。
(责任编校: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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