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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师范生实践技能培养中“三导师制”和实践查抄袭率

收藏本文 2024-03-01 点赞:15423 浏览:61231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在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中实行“三导师制”,旨在革除师范教育中实践能力训练不足,教师对学生个性化指导弱化等弊端。该制度在增强师范生专业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成效显著。但要保障其有效实施,必须构建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关键词:师范生;实践能力;三导师制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指出:“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这为师范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鉴于此,我校在借鉴世界各国推行导师制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师范教育的发展实际,在本科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中创设“三导师制”。该制度除了具有传统导师制建立新型师生关系,能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等优势之外,还能缓解高校师资结构性短缺,建构“德智合一”的育人机制,畅通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沟通的渠道等,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育人水平成效显著。

一、“三导师制”师范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基本思路和目标

现行教育体系中,由于课程开设不合理,理论与实践缺乏沟通与整合,实践教学所占比重偏低,实践教学随意性较大;特别是大学扩招后学生日常教学班额扩大,师生比不断提高,教师对学生的个性化教育不足等弊端,使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训练严重不足,效率低下,导致师范生入职后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职业技能缺失,严重制约其职后教师专业发展。
针对上述弊端,我校创设了“三导师制”。所谓“三导师制”,即在实行辅导员制的同时,学校安排三位有教育经验的校内外专业教师,在师生双向选择的基础上担任本科生的导师,以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及品德养成等方面尤其是教育实践能力训练进行个别指导的制度。其基本思路及培养目标如下:
基本思路:在大学四年中,学校安排由校内专任教师、省(市、区)中小学教研员和实习基地的中小学教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担负师范生指导职责的一种新的教育模式。三位导师在大学生学习的不同阶段、针对学生专业发展中的不同问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其中,校内专任教师担任师范生的专业导师,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学术专业能力。主要是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规划,督促完成学业,帮助其解决学习、生活、思想中的困惑和问题,引导其参与科研活动,培养学术能力。其指导贯穿学生大学四年。教研员担任师范生教学综合技能导师,侧重于提升学生的实践认知能力,培养其综合的、持续的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中小学教师担任实践指导教师,侧重于指导学生进行各项基本的教师岗位实践技能训练,加强职业道德培养,指导其形成并提高基本的教育实践能力。
培养目标:“三导师制”力图充分发挥不同专业背景的教师个别指导优势,以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教育理念,通过平等的师生关系,互动的教育形态,多元的导师组织,以增强师范生“乐教、适教、善教”的能力,实现师生共进的发展目标。通过不断增强师范生专业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在师范生专业实践技能培养中推行“三导师制”的措施

针对当前我国本科生导师制实践中存在的诸如师生比例失调,缺乏有效的导师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等问题,我校在“三导师制”的实施过程中,构建了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1. 制定严格的导师遴选机制

选聘合适的、高素质的导师队伍是决定“三导师制”实施成效第一关键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导师遴选机制。
首先,明确导师的任职资格。应聘请有责任心、有教育经验的教师担任导师。在思想作风上,要求导师必须具备高尚的师德,能为人师表,志愿担任导师。在业务上,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治学严谨,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其次,规范导师的选聘程序。(1)各院(系)推荐、学校确定名单后,在专门网页上连同导师基本情况的介绍统一向学生公布,并接受学生咨询。(2)各院(系)召开学生动员会,介绍实施“三导师制”的指导思想、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积极选报导师。(3)师生举行见面会,实行双向选择。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研究兴趣选报导师选择志愿,每人限报三个志愿。导师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与领域要求选择学生。学校作最终调整后,确定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名单。(4)由学校统一聘任并颁发导师聘书。导师的任期一般为四年。从导师进入的时间来看,专业导师贯穿学生大学四年全程,教研员导师和基地学校实践导师是在大学三年级开始,在学生已基本修完基础课程,进入专业学习阶段开始启动。

2. 明确导师职责及工作要求

为了使每位导师都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学校拟定“导师职责(试行)”,发至每位导师,并专门召开了全体导师会议,集体确定目标责任书,并在会上对“责任书”上有关“培养目标”、“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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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及“培养任务”逐条做出解释。要求导师要对学生全面负责,因材施教,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对学生成长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三导师在师范生的专业成长中各负其责,共同担负起引领学生专业成长的职责。
(1)学校专业导师。主要负责师范生大学四年的专业引领,协助制定学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担任实习高校指导教师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其主要的工作方式有:第一,专业引领。通过个别辅导,激发学生对教师职业兴趣及各学科专业的学习研究兴趣,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规划和职业发展规划。根据学生的专业兴趣吸纳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团队,指导学生参与教师在研课题研究。同时,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写作,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第二,实践指导。为师范生在校内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自主修炼和模拟训练提供咨询辅导;在学生实习、见习阶段,担任高校一方的实习指导教师,引导学生将所学理论转化为实践技能。第三,心灵辅导。在大学四年里,专业导师要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心态调适等工作,缓解学生的就业压力,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困惑,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2)教研员综合实践技能导师。我校充分利用湖北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设在学校的优势,积极推动省、市、区教研员参与师范生培养工作。为此,聘任中小学教研员担任师范生教师专业综合技能实践导师。其主要职责是对学生进行学科教改前沿动态的通识讲座,教师实践技能训练与指导,专题考试培训,教师专业成长指导等,为学生从准教师向合格教师的转化起到很好的引领和助推作用。其工作方式有:第一,通识讲座。师范生入学之初,教研员对全体师范专业的新生进行教师职业理想、职业信念教育,增强师范生的专业自豪感,坚定教育职业信念。每学期之初,教研员为师范生开设基础教育学科专业课程教学论、教改前沿动态的通识讲座。学期中,对学生进行教学实践技能授课。师范生实习之前,教研员进行实习前的动员,为师范生普及中小学实践教学基础知识。大学四年级,定期为师范生举办教师资格考试与教师编制考试考前专题辅导和培训等。第二,听课评课。在学生实习之前和实习过程中,教研员深入模拟课堂和实习课堂,对学生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指导,包括对师范生的说课、所上模拟课(试讲课)和实习课进行现场指导、点评、示范以及微格教学分析,同组其他师范生全程参与,以让师范生能够准确掌握上课的基本常规和要领,了解自身薄弱环节,明确努力的方向。第三,教研观摩。教研员在组织省、市、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学科教研活动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现场观摩和亲身参与,以让师范生尽早接触中小学教师学科教研活动。第四,教师专业引领。教研员一般被称为“教师的教师”。教研员的引领是中小学教师走向成熟和成为骨干教师的重要的外部条件。因此,在指导过程中,要求教研员对学生进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帮助师范生制定初步的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并组织同组学生一起针对每个学生的专业基础进行评估,以明确学生努力修炼的方向,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为其入职后快速走向成熟奠定基础。
(3)基地学校中小学实践导师。主要负责向学生介绍中小学教育教学发展的最新动态,帮助学生获得中小学教师的职业体验,指导学生授课及开展班级教育教学活动,以让习得教育教学技巧和方法。在方式上,主要采取“请进来” 和“走出去”两种。“请进来”,即不定期邀请基地学校实践导师到师范院校为师范生举办专题讲座和实践指导,以及担任师范生专业技能竞赛的指导教师和评委,进行现场点评和辅导。“走出去”,即我校师范生到实习基地学校进行见习、实习,接受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手把手的亲身示范和现场指导,以让实习生掌握基本的教育实践操作,培养基本的教育实践能力。
在导师指导期间,师范生和导师之间保持经常性联系,除了面对面的交流与指导之外,导师还可通过电话、网络视屏会议、等媒介和平台为学生答疑解惑,全程助推学生专业成长。此外,要求导师在开展工作前要认真制定指导工作计划;日常指导导师应填写“师范导师工作记录簿”;学期结束要做好书面工作总结,并提出导师工作改进建议。
3.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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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导师工作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当前,由于各高校对导师的工作绩效评价、激励机制尚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导师工作的积极性,阻碍了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实施。为保证导师制的实施质量,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导师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实行严格考核。为此,学校设计了两份考核表,一份发给各位导师,一份发至每位同学。一方面,依据“导师职责”,对导师在每一学期的工作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另一方面,对其所指导的学生成长状况,特别是学生实习水平和论文质量进行综合评估,以侧面测评导师的工作质量。其次,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学校根据导师指导的学生数及工作量给予导师相应的指导经费,并进行适当奖罚。对本校的专业导师和省教研员导师,按照其所指导学生数量和质量测算成教学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计酬。并把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条件。对于校外的教研员和中小学实践导师,则在规定一个基本报酬的基础上实行浮动薪酬制,导师津贴直接与工作数量与质量挂钩。再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师范生导师工作大会。会前就导师制的实施情况向全体师生征询建议,并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在会上对优秀导师进行表彰。
通过几年的探索,“三导师制”在我校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中运行良好。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有数十位同学参与教师的科研团队,参与不同的课题研究,完成了十余篇有较高水准的研究报告和论文,有2位同学在导师的指导下在本科阶段就在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部分学生在此基础上完善成为毕业论文,师范生毕业论文获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比例逐年显著提高。师范生教育实践技能扎实,教育实践能力显著提高。仅2011年,就有4人分获湖北师范联盟教师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毕业年级的学生在华中师范大学一附中、武汉中学、湖北省武昌实验小学、武汉小学等名校实习深受好评。本校师范毕业生考上教师编制,进入教师行列的比例明显高于省内同批次学校。师范毕业生在本地同类高校毕业生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大部分毕业生走上教师工作岗位后能在短期内能站稳讲台,入职适应期明显缩短,并展现出很强的专业发展后劲,在教学岗位上迅速成长为各校的业务骨干。
[本文所依托的教改项目“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的‘三S’模式”获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责任编辑:吴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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