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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行政执法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和

收藏本文 2024-01-24 点赞:7692 浏览:23515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行政执法是行政权力外化的形式之一。当前,对于行政执法的监督主要有人大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社会监督等多种类型,这些监督类型在各自领域内对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监督主体的条件所限,监督角度过于宏观、监督措施刚性不足、监督程序繁琐成本高昂以及“内部监督”所可能带来的“自我裁判”等不足,也使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着着盲区和难点。作为《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要有“程序纠错性”、“外部性和超然性”、“主动性”和“全程性”等特点,使之在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方面具备天然优势。但检察机关长期以来的法律监督权几乎局限于“司法监督权”这一狭隘的权能中,使得其在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方面也引发争议与质疑。笔者着重以检察监督在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中的必要性、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权的理性和实践基础以及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程序开展监督的制度构想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能对实践有所裨益。关键词:检察机关论文行政执法论文法律监督论文

    摘要2-3

    Abstract3-5

    引言5-6

    第一章 行政执法中有着的不足及现有监督制度的缺陷6-12

    一、 当前行政权力失范体现出的主要不足6-7

    二、 当前行政执法监督体制中的主要监督类型7-11

    三、 检察监督语境下行政执法的定义和内涵11-12

    第二章 检察权介入行政权监督的理性和实践基础12-22

    一、 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权的应然选择——基于中国社会需求下的检察权功能定位浅析13-18

    二、 检察监督行政权的实然进展——基于检察监督实证运转与拓展下的工作机理18-22

    第三章 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机制设想22-30

    一、 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原则22

    二、 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程序开展监督的要素22-27

    三、 相关配套机制27-30

    结语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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